近期,西安市纪委监委先后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关于精准规范监督执纪执法,激励党员干部改革攻坚、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西安市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简称“两措施一办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系统部署,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着眼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不断强化“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就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服务保障的重点工作”的思想观念,大力推进清廉西安建设,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西安发展的最强支撑。
“清廉西安”微信公众号开设“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全面呈现全市各级各部门推进落实“两措施一办法”的生动实践、亮点做法、典型经验,敬请关注。
全力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
推动“两措施一办法”落实落地
长安区委常委,
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李会林
“两措施一办法”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度融入省委“三个年”活动、积极推进全市“八个新突破”重点工作的有力之举,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的创新之举。自“两措施一办法”出台以来,长安区纪委监委统一思想、统筹部署、深入践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员干部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服务理念,为加快建设西部强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长安实践提供有力支撑。
主动上门,打通政策落地“中梗阻”
长安区纪委监委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中积极主动作为,精准施策,找准服务切入点。创新开展百名纪检监察干部“廉”百企工作,选定承担重点项目建设或规模以上企业共200家,确定100名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助企“廉”络员,每人“廉”络2家企业,通过送廉上门、监督到位、服务到家、跟进到底,重点监督“放管服”是否执行到位、政务服务是否高效开展、惠企政策是否落实落地、监管执法是否规范公开、干部作风是否清正廉洁,打通堵点难点,为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提供优质服务和“无干扰”的营商环境。“廉”百企工作开展以来,充分发挥协调、督促作用,推动解决项目用地紧张、项目启动资金不足、职能部门审批环节繁琐、企业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43个。
长安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创新载体,搭建服务企业“连心桥”
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积极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广泛收集企业诉求和意见建议。创新开发“长安减负行”微信小程序,内容由优化营商环境监督、重点项目建设监督等6个监督通道组成,推出营商环境监督二维码,并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各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承担重点项目企业等地张贴,全区干部群众通过扫码,选择实名或匿名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区纪委监委指定专人负责处置,及时收集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渠道,“码上监督”让群众监督“触手可及”。同时,积极探索在行业龙头、小微企业、私营经济主体建立营商环境监测点,作为监督“前哨”,及时收集企业在项目审批、监管执法、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打通纪检监察机关与企业双向交流的“绿色通道”。近年来,通过微信小程序和营商环境监测点,累计收集企业和群众反馈问题18个,发出交办单5件,推动协调解决问题6个。
长安区纪委监委创新开发“长安减负行”微信小程序
清风护航,消除企业发展“绊脚石”
长安区纪委监委开展回访教育
精准施策,激发党员干部“担当劲”
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把握政策尺度,执纪执法中认真对照《关于精准规范监督执纪执法,激励党员干部改革攻坚、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容错纠错情形,明晰哪些失误可容、哪些红线不可碰。对出于公心、履职尽责却出现无心之失的干部,依规容错免责。同时,深入贯彻《西安市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精准定性量纪执法,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及时澄清正名,把查否澄清作为一项制度、作为信访举报件不实了结的必要程序,既为党员干部澄清,打消后顾之忧,激励党员干部甩开膀子、大胆干事,全心全意为企业群众排忧解难,也倒逼办案人员担当尽责、提高办案质量。2024年1月至11月,谈话函询112件、占比20.3%,位居全市各区县前列;初步核实272件、占比49.2%,全市各区县最低;初核转立案210件、占比77.2%,全市各区县最高,查办案件质效进一步提高,切实做到精准规范监督执纪执法。近年来,回访教育416人次,容错纠错、免予处分9人,为36名党员干部澄清,有效激发了党员干部服务企业群众的干事热情。
制作:张静静
校对:李 蕾、李 娟
审核:赵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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