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纪委监委先后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关于精准规范监督执纪执法,激励党员干部改革攻坚、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西安市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简称“两措施一办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系统部署,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着眼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不断强化“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就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服务保障的重点工作”的思想观念,大力推进清廉西安建设,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西安发展的最强支撑。
即日起,“清廉西安”微信公众号开设“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全面呈现全市各级各部门在推进落实“两措施一办法”的生动实践、亮点做法、典型经验,敬请关注。
认真学习贯彻“两措施一办法”
打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组合拳”
新城区委常委,
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陈金鹏
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力以赴拼经济、稳增长的关键时刻,市纪委监委研究出台《关于精准规范监督执纪执法,激励党员干部改革攻坚、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和《西安市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正当其时、十分必要,释放了鼓励创新、支持实干、宽严有度的强烈信号。
新城区把抓好文件的学习宣传作为政治任务,区委常委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并在全区印发《学习贯彻“两措施一办法”的通知》,明确提出“五个一”落实要求(组织一次学习研讨、开展一次自查整改、破解一批发展难题、完善一批管用机制、选树一批典型案例)。大家普遍反馈,“两措施一办法”谋划契合实际、内容系统全面、操作简便易行,既为广大干部戴上了“护身符”,也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助推器”。
《关于精准规范监督执纪执法,激励党员干部改革攻坚、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明确要求,将容错机制嵌入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各方面,强调“当容则容”“应容尽容”,既彰显了严格执纪执法的“力度”,也体现了组织关爱的“温度”,为干部敢想、敢干、敢首创打了一剂“强心针”。
近年来,新城区在精准开展容错纠错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制定《容错纠错实施细则》,建立干部失误错误集体研判机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初衷动机、具体情节和事实态度,对符合条件的大胆容、及时纠,切实把容错纠错嵌入到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各环节、全流程,严防“一刀切”和纪律“松绑”。2023年以来,先后对3名干部予以容错纠错。
作为中心城区,在进一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需要给坚持创新发展、敢于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留下更多容错空间。新城区将坚持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基本原则,进一步细化容错纠错具体措施,对无心之过敢于容错、及时纠错,切实把“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鲜明导向树起来,更好激励党员干部勇挑重担、勇破坚冰。
新城区纪委监委深入胡家庙街道办事处检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从近两年信访举报情况看,匿名举报占信访举报总量的37.4%,其中失实检举控告达79.6%。《西安市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构建分工明确、衔接顺畅的诬告陷害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明确必须予以澄清的具体情形,为匡正风气、净化生态提供了重要依据。
近年来,新城区先后制定《新城区纪检监察机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深入推进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工作方案》,实施信访件承办部门和信访、党风政风监督、案管、审理等部门联合筛查、分类处置制度,与政法单位建立线索移送、案件联查、案情研判等联动机制,旗帜鲜明向诬告行为亮剑,维护党员干部清白。2023年以来,先后为13名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
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基层干部经常与群众面对面打交道,容易引起矛盾、误解,甚至是诬告、错告,这也是基层干部大胆工作的一个“心结”。近年来,新城区在打消干部思想顾虑上积极探索,但始终未能在联动“解题”上取得突破。下一步,新城区将以落实《西安市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为契机,全面加强与组织、公安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持续净化信访举报大环境,对借举报之名行诬告之实的敢于亮剑,对因不实举报受委屈的干部及时澄清,切实让基层干部“流汗不流泪、操心不寒心”,大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从基层来看,干部轻微违纪违法问题多、占比大。近两年,全区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的占比达93.5%。
近年来,新城区将主体责任、日常监督、以案促改、处分执行贯通起来,积极构建多部门参与的回访教育机制。工作中,坚持综合分析受处分对象性格特点、违纪违法事实、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等情况,“一对一”制定回访方案,灵活采用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关怀式、鼓励式、提醒式、督促式回访谈话。特别是对受处分后思想包袱重或有抵触情绪的进行重点回访,对彻底改错、表现突出且不影响使用的,及时函告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大胆使用,努力实现受处分对象“站起来”、所在党组织“管起来”。2023年以来,有针对性开展回访教育115人,先后有12名受处分干部,经过教育帮扶,知错改错、积极上进、工作成绩突出,被提拔任用到领导岗位。
回访教育是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基本方针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应有之义。《关于精准规范监督执纪执法,激励党员干部改革攻坚、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强调,“不戴‘有色眼镜’、不搞以偏概全,防止受处分干部被标签化、边缘化”。新城区将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执纪执法始终,在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上投入更大精力、下足“绣花”功夫,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信息互通、成果共享,推动形成人心齐、干劲足、事业兴的良好局面。
制作:张静静
校对:李 蕾、李 娟
审核:赵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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