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纪委监委先后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关于精准规范监督执纪执法,激励党员干部改革攻坚、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西安市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简称“两措施一办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系统部署,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着眼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不断强化“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就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服务保障的重点工作”的思想观念,大力推进清廉西安建设,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西安发展的最强支撑。
“清廉西安”微信公众号开设“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全面呈现全市各级各部门推进落实“两措施一办法”的生动实践、亮点做法、典型经验,敬请关注。
“两措施一办法”释放激励干部
敢当善为强烈信号
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董明炎
近期,西安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关于精准规范监督执纪执法,激励党员干部改革攻坚、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西安市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两措施一办法”),恰如其时、十分必要,具有极强的理论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文件运用“五监督两推动一持续一严查一规范”,明晰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路径,指出监督重点及方法,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真正将“促进党员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目标落到实处。
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走访调研企业经营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原汁原味学深悟透,强化贯彻落实不打折扣、不走偏差
第一时间提交高新区党政联席会,组织高新区班子成员、各单位“一把手”认真学习“两措施一办法”文件精神,党工委主要领导发挥“头雁”作用,班子成员之间积极研讨交流,自觉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纪检监察工委围绕文件精神原原本本学、对照联系学,逐条分析、逐款解读、逐项研讨,并结合工作实际,出台西安高新区《党员领导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修订版)》《开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实施细则》《关于精准规范监督执纪执法 激励党员干部改革攻坚 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形成狠抓落实的长效机制,为创新推进“四个高新”高质量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深入一线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立足监督首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聚焦“营商环境突破年”,督促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坚持以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为导向,开辟线下窗口1个、线上热线1条,督促区营商办、行政审批局研究推进政务服务“智慧办”,推动区营商办在全市率先推出 “智能秒批”业务8项,实现24小时即时受理、即时办结,审批时限大幅缩短,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梳理问题748件,查处破坏营商环境案件11件,督促业务部门制定《西安高新区12345市民热线疑难工单研判制度》《西安高新区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实施办法》,推动建章立制、从根源提升解决问题实效。聘任77名“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充分发挥“特约监督员”的“参谋员”“宣传员”“联络员”作用,紧盯重点项目建设、政务服务优化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推动主体责任落地落实,督促新开工重点项目73个,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
高新区东大街道纪工委开展“暖心”回访
大胆容错纠错,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通过摸底调研全区48家单位,收集整理容错纠错事项195项,率先出台《西安高新区党员领导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修订版)》,探索制定《西安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从事类金融及资产管理业务容错纠错实施分细则》《高新区容错纠错事项清单》,明确容错纠错主体和程序,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从日常工作、监督和执纪执法问责各阶段全过程精准发力,形成容错纠错工作合力,回访教育干部128人次,容错纠错1人。针对各类考核、评优选先、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方面,分类实施免责、减责,切实把干部从“想做事怕出错”“想干事怕被罚”的顾虑中解脱出来,更好激励党员干部勇挑重担、勇破坚冰。
制作:张静静
校对:李 蕾、李 娟
审核:赵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