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在欧洲赢得里程碑判决

文摘   2024-12-23 09:35   浙江  
编者荐语:从战略防御进入战略进攻,时间总是站在权利的左右。

12月18日,欧洲统一专利法院慕尼黑中央法庭发布重大判决,内容涉及华为诉Netgear(美国网络硬件服务商)的专利侵权纠纷。
在本次判决中,华为获得了一项针对 Netgear 的七国禁令,即具有Wi Fi 6功能的Netgear产品将不能在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丹麦、芬兰和瑞典等七国销售。这是欧洲统一专利法院第二次针对 FRAND(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性)原则辩护的 SEP 禁令,也是第一次具有商业相关性的禁令,具有里程碑意义。

超律志注:欧洲统一专利法院体系包含两级法院:一审法院和上诉法院,另设登记处。一审法院包括中央法庭、地方法庭和地区法庭。原定中央法庭本部设在法国巴黎,在伦敦和慕尼黑设立两个分庭,因英国脱欧,现改为巴黎和慕尼黑设立两个中央法庭;地方法庭由成员国在其国内设立;地区法庭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成员国联合设立。地方法庭和地区法庭的地点均由成员国自己决定。目前设有维也纳、布鲁塞尔、哥本哈根、赫尔辛基、巴黎、杜塞尔多夫、汉堡、曼海姆、慕尼黑、米兰、海牙、里斯本、卢布尔雅那13个地方法庭和1个由爱沙尼亚、立陶宛、瑞典联合设立的北欧—波罗的海地区法庭。上诉法院设在卢森堡。登记处设在上诉法院,并在所有一审法院设立分处。

华为诉Netgear的判决书预览 (超律志在文末附本判决书的下载方式):
华为起诉称,Netgear在其产品中使用了华为的专利技术(欧洲专利EP3611 989),特别是在Wi-Fi 6标准相关的技术上。华为承诺在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性(FRAND)条件下提供专利许可,然而,Netgear并未按照这些条件获得许可,构成了专利侵权。华为要求Netgear停止侵权行为并提供损害赔偿。Netgear提出了多项抗辩,包括对法院管辖权的质疑、要求指定具有特定技术背景的法官等,并且提出反诉请求宣告专利无效。判决强调了专利持有者在撤回申请、专利权耗尽抗辩以及遵守FRAND条款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对于华为来说,本次判决意味着它又获得了一项专利,可以在需要对不情愿的被许可人强制执行 WiFi 6 SEP 的情况下使用。华为在FRAND原则的诉讼中再次取得胜利,特别是在一个新的司法管辖区赢得此案,进一步巩固了其在专利授权谈判中的优势地位。

在庭审时,两家公司都派出了庞大的法律团队,并派出了来自公司内部的法律顾问。

华为法律顾问(中文为音译):高伟绅律师事务所(Clifford Chance的Tobias Hessel 博士(首席)、Thomas Misgaiski、Lea Prehn和Marie Gessat 博士;(对于 FRAND 部分)鸿鹄律师事务所Bird & Bird)的Christian Harmsen、Matthias Meyer 博士和Joerg Witting 博士(德语为“Jörg”);和Braun-Dullaeus Pannen Emmerling(BDPE) 专利律师Friedrich Emmerling 博士和Karl-Ulrich Braun-Dullaeus 博士。华为内部法律顾问:张爱华、李迪伦、托马斯·德莱塞博士、高亮和邵婉婷。


Netgear 的律师:富而德律师事务所(Freshfields)的Stephan Dorn 博士(首席律师)、Frank-Erich Hufnagel 博士(通常是首席出庭律师,但在本案中不是)、Henning Gutheil 和Diana Baum以及Samson & Partner的专利律师Cletus von Pichler 博士和Stefan Koenig(德语中为“König”)。Netgear 的内部法律顾问:Anna Lam(法律副总裁)。


法语者言
以道为常,以法为本。法语者言,研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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