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法院档案工作发展史
Part 1 建院初期档案工作的发展
2012年9月10日,经开区法院挂牌成立,档案室设立在审判楼五楼。次年1月,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兼职档案员岗位职责》、《档案鉴定制度》、《档案统计制度》、《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利用制度》等档案管理制度,坚持“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原则,切实做好档案工作。
2012年11月,组织书记员进行档案工作培训
2013年1月9日,出台《案件卷宗归档前评查管理规定(试行)》,初步建立案件卷宗归档前评查管理制度。为增强评查规定的执行力,我院还明确案件承办法官是案件卷宗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法官质效业绩的确认、考核以归档后的案件卷宗统计和评查结果为依据。
2014年7月,档案室工作剪影
Part2 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2015年3—4月,在经开区党工委及院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政法大楼一楼西侧紧急建立了60平方的档案库房,库房配备11组密集架及相应设施设备;4月30日,从仅十余平、由老法庭改造的“档案员办公室、档案查询接待、档案库房”三合一档案室第一次搬迁, 2万余册卷宗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家”。
2014年11月,档案室开展网络培训
2016年4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开展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在完成库存档案数字化的同时,顺利推进归档案卷同步数字化工作。
2014年7月,新档案室选址
2017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调研全国各级法院档案数字化进展情况,我院按照相关要求,提前完成了库藏档案数字化,全面实现归档案卷查阅无纸化。
2016年4月,开展网上办案、卷宗评查与归档工作培训
2018年底,我院配备磁盘阵列存储器,全省首家对法院库藏历史档案数字化数据进行全面完整独立备份,确保电子数据长期安全可读有效,该存储器由档案室负责人专人专职专机管理,定期核查服务器安全情况;对因系统原因挂接数据丢失、已扫描挂接影像卷图片损坏的案件,由档案负责人实时补挂接,无须补扫历史档案,利用速度快,效果佳。
2020年4月,档案室实现异地诉讼档案的查阅功能
2020年4月,我院依托江苏法院档案信息三级共享平台,在已有本地诉讼档案查阅功能基础上,实现了异地诉讼档案的查阅功能。切实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2020年6月,无纸化办公(智能中间柜)投入使用
2021年1月,档案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卷宗材料排列顺序(试行)》的通知要求,与各业务部门共同协商制定目录,并严格按照排列顺序立卷归档。规范档案收集,坚持“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原则,确保收集材料准确、齐全、规范。并组织各部门深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材料立卷规范》、《档案法规制度摘要》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档案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2021年1月,成立电子档案服务中心
Part3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2023年9月,档案室搬“新”家。随着我院案件量大幅度增长,档案室面临库房容量饱和、智慧化建设不足的问题,为切实解决档案库房存储压力大的问题,我院档案室搬入“新”家。在院党组的关心帮助和全院各部门干警的努力下,用时九个工作日,16万余册卷宗顺利搬进新库房。
2023年10月,我院新档案室正式启用,新的档案用房约400㎡,科学划分档案库房、数字化加工整理、办公、阅档等区域;档案库房按照5A级数字档案室配强配齐各项基础设施。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前提下,着手准备创建“江苏省示范档案室”,提高档案服务审判执行工作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2023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 22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2024年1月12日李强总理签署第772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本条例自 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文:王艳 编辑:吴婷 审核: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