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寻找被执行人

政务   2024-09-06 17:16   江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丰禾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安徽丰禾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鹏、胡洪、胡波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存在逃避执行行为。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有效的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鹏,男,1997年2月24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2319970224***X,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镇侯集村2队1000号。

被执行人:胡洪,男,1995年7月8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2319950708***8,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饲料加工厂宿舍1号楼1单元402室。

被执行人:胡波,男,1972年3月20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2319720320***4,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饲料加工厂宿舍1号楼1单元302室。

执行依据:(2021)苏0391民初189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2)苏0391执189号

执行标的:210524.29元

悬赏事项: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找到(并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支付悬赏金3000元/人。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查找到被执行人财产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最高不超过22000元)。

悬赏期限:2024年7月25日-2026年7月24日

举报电话:0516-80282029(执行指挥中心), 15852490506(悬赏申请人)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本院督促被执行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本案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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