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有效的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提升执行工作成效,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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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韩新房,男,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231976****7050,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街道李井村4组443号。
执行依据:(2019)苏0391民初301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1)苏0391执1130号
执行标的:118220元
悬赏事项:1、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找到(并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支付悬赏金500元。2、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查找到被执行人财产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 %(最高不超过11822元)支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2024年11月26日-2025年11月25日
举报电话:0516-80282026(执行局梁法官)
15052029554(悬赏申请人朱坤)
2
被执行人:陈阳阳,男,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422241988****1138,住安徽省灵璧县夏楼镇龙山村前凌锢庄8组32号。
执行依据:(2022)苏0391民初3935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案号:(2023)苏0391执1665号
执行标的:25762.50元
悬赏事项:1、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找到(并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支付悬赏金2000元。2、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查找到被执行人财产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 %(最高不超过5000元)支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2024年11月29日-2025年11月28日
举报电话:0516-80282026(执行局梁法官)
15262036220(悬赏申请人张先生)
3
被执行人:刘重重,男,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231991****7010,汉族,住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街道二组318号。
执行依据:(2023)苏0391民初4637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案号:(2024)苏0391执1229号
执行标的:476000元
悬赏事项:1、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找到(并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支付悬赏金1000元。2、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查找到被执行人财产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0 %(最高不超过95200元)支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2024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0日
举报电话:0516-80282026(执行局梁法官)
18110242345(悬赏申请人孔先生)
4
被执行人:徐州汇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桃山路16号。
法定代表人:赵锡罗,该公司总经理。
执行依据:(2023)苏0391民初5382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案号:(2024)苏0391执1347号
执行标的:277844元
悬赏事项: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查找到被执行人财产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5 %(最高不超过45000元)支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2024年10月8日-2025年10月7日
举报电话:0516-80282026(执行局梁法官)
18168769023(悬赏申请人何先生)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本院督促被执行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本案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