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审查徐州市恒力变压器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卜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徐州新之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徐州美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4件破产清算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在徐州市范围内以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机构应为编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的二级、三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其团队成员近三年未因执业、经营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等行为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3、申报机构及其团队成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应在徐州市泉山区、云龙区、鼓楼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有办公地点,方便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
5.申报机构在本院办理的未结破产案件不得多于5件。
二、申报方式和选任规则
本次管理人选任采取电子化方式进行,不接受纸质文件申报。报名机构应于2024年10月9日17时前,将申报表及声明的电子档PDF版本(需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251229557@qq.com
联 系 人:姚祺
联系电话:13952119954
申报期限结束后,本院将在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中以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管理人。本院不再组织现场参与摇号,被选任为管理人的,本院将电话通知。入选机构应补充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表和声明。
本方案由本院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本院联系。
附件: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申报表》
2. 申请管理人参与案件声明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