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有效的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提升执行工作成效,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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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刘君辉,男,汉族,居民身份号码3708261983****0014,住山东省微山县韩庄镇一街村爱国路45号。
执行依据:(2022)苏0391民初402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4)苏0391执恢178号
执行标的:229660元
悬赏事项:1、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找到(并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支付悬赏金5000元。2、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查找到被执行人财产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 %(最高不超过23000元)支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18日
举报电话:0516-80282026(梁法官)
13063548521(悬赏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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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魏亮兵,男,1973年9月25日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42623197309251617,住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陡沟镇贵山行政村魏村自然村005-3号。
执行依据:(2022)苏0391民初250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2)苏0391执1610号
执行标的:71721.50元
悬赏事项:1、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找到(并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支付悬赏金1000元。2、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查找到被执行人财产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 %(最高不超过7000元)支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2月29日
举报电话:0516-80282026(梁法官)
15852388687(悬赏申请人)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本院督促被执行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本案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