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就枫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近年来,虎丘法院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引入人民调解、公证调解、律师调解等诉前调解力量参与纠纷化解,持续推动调解力量下沉庭室,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纠纷快速、高效、实质性化解。为充分发挥考核奖励作用、增强调解队伍工作干劲,我院开展调解员评比活动,4名调解员被评为11月“调解之星”,让我们一睹他们的风采吧!
周雨婷
周雨婷,苏州市吴江区苏圆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凭借强烈的责任心和极高的工作热情,她在调解岗位上取得了显著成绩,调解成功率名列前茅。她始终坚持自我提升,深入学习各类法律知识,不断精进自己的调解技能。在调解过程中,她细致入微分析每一起案件特点,并为当事人量身打造调解策略,力求在法律、道理、情感三者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促成双方达成满意的调解结果。
段筱琪
段筱琪,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东吴国联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她法律知识扎实,调解经验丰富,通过长期的调解实践积累,掌握了丰富的调解经验和技巧,能够迅速找到纠纷的症结所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她沟通能力强,能够细腻捕捉当事人的心理变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沟通和交流,有效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她积极主动,在调解过程中始终保持公平公正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调解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她深知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对每一起纠纷都认真负责,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数次获当事人锦旗,曾获评苏州市第三届“金牌特邀调解员”。11月,她成功调解案件30件,深得当事人认可。
喻懿敏
喻懿敏,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协成民商事调解服务中心调解员。主要负责建工案件与装饰装修案件的调解工作。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与当事人沟通联系,时刻跟进案件的调解进度以及保全、鉴定进度,致力于妥善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在11月份调解工作中,她工作表现出色,始终坚持用法阐明事理、用情解开心结,让双方真切感受到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为社会治理贡献自己的力量。
印桃
印桃,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律师协会调解员。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调解经验和耐心的服务态度,在11月的调解工作中,成功调解案件33件。她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用真诚和智慧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寻找解决纠纷的最佳路径。她始终坚信,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温暖人心的力量。她致力于将法律知识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努力让每一个案件都充满公正与温情,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编辑:吴维佳
审稿:辛以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