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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婚姻登记证;补领补办;办理须知
前言:婚姻登记证与个人生活息息相关,是不动产登记、户口迁移、子女入学、汽车过户、房屋拆迁补偿、财产继承等所必备的证件。为全面提高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质量,满足婚姻数据共享应用需求,市民政局启动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工作,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做到能补尽补。
哪些人可以补领、补办?
一、补领婚姻登记证
1.受理条件:凡居民在本市办理过婚姻登记,但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和涂改,婚姻登记证的信息与现在所持身份证件不一致。其中补领结婚登记证的须双方当事人共同到现场办理。
2.所需材料: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登记证。
二、补办结婚登记证
1.受理条件:本市户籍居民自1950年4月30日我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未办理过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目前仍维持该婚姻状况。补办结婚登记证双方当事人共同到现场办理。
2.所需材料: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需要在一本上能体现夫妻关系,户口不在一起不能体现夫妻关系的,需另外提供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
去哪里办理?
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于11月1日至凤凰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届时市婚姻登记处将安排婚姻登记员现场服务。若因故未能赶上当日办理的市民,可前往固定办理点--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杨舍镇湖南路8号暨阳湖生态园内)进行办理。
是否收费?
本次集中补领补办婚姻登记证免费。
主办单位丨凤凰镇社会事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