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女子到银行取丈夫转账来的5000元,被银行制止,要求丈夫到场,并证明二人的夫妻关系。
流程审计:
此案中,丈夫把钱转她后,她马上要取出来。如果不清楚其夫妻关系的话,也可以理解为,一女子接到一男子转账的大额资金,并马上取出现金。从资金流向看,此行为与骗子骗到转账后,雇人将钱从银行卡取出类似,短时间内,转入资金和转出资金相同,这确实存在“洗钱”的嫌疑。但这不是阻止用户取钱的理由。法律还讲究“疑罪从无”呢,更何况这连“疑罪”都算不上。
如果通过网银或微信支付宝连续转账,也会认为存在风险。大概五年前,我要给姑娘交滑冰课的费用,必须微信交,而我微信里没那么多钱,老婆转给我。这样形成了“老婆→我→第三方”连续转移,微信就认为存在风险,直接给我老婆发了验证码,我老婆正确输入后,我才支付成功。
近期,网银转账被严查,骗子有时采用转移现金的方式,以逃避监管。这时采取加强封堵的措施,可能对异常的大笔取现增加风险防控,说明来源、说明用途等,但直接要求提供资金者本人到银行网点、要求证明两人关系,都过度了。如果两个人都能直接在银行见面(然后直接手递手给现金),还要银行干什么?
即使有被骗高风险线索,也应该尽可能“便民”,更何况这种只是存在可能性的怀疑?
这与《电话突然被局停,人在异地寸步难行,运营商慎用!》中的停机类似,大数据确实有利于发现疑似涉诈线索,但流程中,必须在保证资金安全和用户便利中做到均衡,不能顾此失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