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切实增强部门干警以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推进工作的政治自觉,根据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及院机关党委要求,综合办公室党支部近日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由党支部书记辛存彪同志主持,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吕洪宁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
在会上,干警代表领学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等部分章节内容。与会干警们围绕学习要求,紧密结合思想、工作和生活进行交流,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特别是关于严肃党内生活的重要论述,为开好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筑牢坚实的思想基础。
吕洪宁同志在会上还特别强调全体干警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逐字逐句、原原本本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要讲话及系列指示批示,真正把全会精神领会深、理解透、把握准,将思想与行动切实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的工作要求上来。结合正在开展的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梳理办公室工作的问题症结,从严从实抓好相应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一个不落、按时完成、见底清零。
新思想指导新实践,新思想引领新征程。下一步,综合办公室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在政治上对标对表,见态度、见行动、见效果,紧扣司法审判中心任务,进一步提升履职担当的能力与水平,打造能动型、参谋型、服务型、专业型、落实型“五型”办公室,做深做实做优“三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和保障的“枢纽”作用。
来源:综合办公室 姚佳欣
编辑:东丽法院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