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丽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高超法官审理了一起涉及高新技术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诉请被告支付货物尾款,而被告因生产线无法投入使用提出反诉,双方分歧较大。
高新企业起纠纷
2021年1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总造价达138万元的生产线销售合同,约定生产线为“交钥匙”工程,即由原告完成整套生产线的设计、制造、集成、运输、安装、调试以及人员培训等工作。
然而,双方的合作并不顺利。
原告
到2022年4月,他们那边才付了60%的款项,后续一直拖着不付钱。我们要求他们支付尾款和利息!
原告遂起诉被告要求支付尾款。高法官收案后及时与被告联系,期间被告也不停地诉苦:
我们还想告他们呢!我们订购的生产线属于高新技术,因为生产线的技术要求高,所以当初订立合同时他们答应我们到时候直接使用就行,可是到今天都没组装上!
被告应诉后,随即提出反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原告返还已支付的80多万设备款。
倾情化解为营商
高法官在梳理案情时发现,目前涉案生产线的设备已经交付,但尚未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如若支持被告反诉请求,必然会涉及到设备的处置问题。同时,生产线也系原告委托案外人专门为被告研发的高新技术产品,如若返还,该生产线将无法被二次利用,其价值将大幅贬损,原告的生产经营也将会受到影响。
高法官意识到,这起案件是否能够妥善处理关系着两家企业的经营发展。他深入调查了该生产线尚未安装调试的原因,了解到是因为原告方的设备调试员辞职以及尾款没到位才一直拖延。原告不希望完全退款,但又苦于没有合适的技术人员为被告完成后续的安装调试工作。
于是,高法官又将被告叫到了法院。被告的诉请虽然是解除合同,但如果退回设备,还需要招标新的供应商,对其按期交付产品也会造成一定影响。考虑到被告也是高新企业,高法官便询问被告能否自行调试,被告给出了肯定的答复。秉持着保护营商环境、达成合作共赢这一目标,高法官最终依法判令双方解除合同,被告自行调试,并不再支付原告余款。
在判决发出后,双方均未上诉。一纸判决,真正达到了服判息诉的效果,也为这起纠纷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审判不是一锤子买卖,不仅要保证公平公正,还要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真正实现双方共赢。
来源:民事审判第二庭
编辑:东丽法院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