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积极作用,11月27日上午,东丽法院举办新一期人民陪审员任职宣誓仪式暨履职培训会,东丽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吕洪宁同志出席,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齐颖同志主持会议,新任命人民陪审员参加会议。
会上,齐颖同志宣读了《东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吕洪宁同志为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带领新任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进行了庄严宣誓。宣誓仪式后,人民陪审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吕洪宁同志代表院党组作了讲话,首先对经过严格选任、被光荣任命为人民陪审员的123名同志表示热烈祝贺,同时就如何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提出四点希望: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的责任意识。全体人民陪审员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要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要积极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在参审过程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提升陪审效果;三是要积极规范参审,正确处理“八个关系”。在履职过程中,要心无旁骛专注审判,一心一意为民解忧,公平公正作出判断,直抒胸臆发表意见;四是要恪守法律底线,廉洁公正参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及《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遵守司法礼仪,严守审判秘密,维护司法形象,做一名称职的人民陪审员。
任职宣誓仪式结束后,由督察室和审管办的同志为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开展了岗前培训,重点就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庭审实务、审判纪律以及人民陪审员司法礼仪等内容做了详细的解读,为人民陪审员后续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东丽法院将一如既往积极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贯彻落实,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做实做细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为增强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度,推动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来源:政治部(机关党委)
编辑:东丽法院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