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子没法继续下去了,我已经受够了,和她一起生活了四十多年,现在我都已经75岁了,不想再忍受下去了。
“许大爷,你们相濡以沫了四十多年,怎么现在突然提出要离婚呢?”
“共同生活了这么久,确实没感情了,我也没剩下多少年头了,我想过得轻松一些。”
“那么你们的财产该如何处理呢?”
“把房子卖掉,存款给她!我要回河北老家和我侄子、侄媳妇一起生活,我不想再和她有任何瓜葛。”
离婚可以,我们的存款我也能一分不要,但是房子不能卖掉,那套房子必须留给我的女儿。
女儿
法官,如果我父母真的离婚了,我母亲能跟我一起生活。如果分割财产、卖掉房子,我爸爸就没地方住了。
这样吧,你们的房子不卖,可以给你们的女儿。让女儿给许大爷设立居住权,让他还住在这个房子里。孙大妈则和女儿一起生活,存款给孙大妈,女儿现在住这个小区,也能照顾许大爷,这样就既可以满足你们分开的想法,也能让你们的晚年生活有所保障。
来源:华明中心法庭
编辑:东丽法院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