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快讯】没钱给付工资?拿酒抵债

政务   2024-11-15 18:03   天津  

‘以物抵债’这个方法好,一下就解开了我们双方的难处,太谢谢法官了!

接待室

双方当事人在签完执行笔录后

感激地对执行法官说

一笔工资“两家愁”

2024年4月至5月期间,原告张某在被告餐饮公司上班,因该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原告将该公司起诉至东丽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公司支付张某工资六千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公司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不是我不给钱,我每天都能收到好多传票,我真的是一点履行能力都没有了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李陆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并未发现被执行公司及法人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被执行人都表示不是拒绝履行义务,而是没有履行能力,面对22岁就出来打工的申请人,执行法官经过多次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有一些酒,对于这“隐性财产”,执行法官有了新的想法。

“以物抵债”促执行

面对这批酒,若通过评估、拍卖的方式处置货物,不仅要支付相应的评估拍卖费用,且处置时间较长,不能及时兑现申请人权益,为让双方生活早日回到正轨,执行法官产生了“以酒抵债”的想法。

执行法官将情况反馈给张某,并跟张某释明利弊,建议接受“以酒抵债”,这样能最快且确保债权得以实现。对于执行法官的建议,张某一开始是拒绝的。

法官,我不会喝酒,这酒给我也不能代替工资,我只想要钱


执行法官将“以物抵债”的原因与申请人细细说明

这些酒虽然是‘以物抵债’,在市场上买卖的人还是很多的,如果等待法院的拍卖,会需要等待更多的时间,相对来说,在你手里能实现的价值更大

经过执行法官的利弊分析,张某表示愿意接受这批酒,以此抵消被执行人的欠款。执行法官李陆遂再次组织双方协商,最终,经多番沟通,双方一致同意由用白酒抵偿工资。当日,在执行干警郭志奇的主持下,被执行人当场将相应价值的白酒交给申请人,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此次案件的顺利执行,是执行干警从实际出发,既考虑了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又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双赢”局面。下一步,东丽法院将持续以“如我在执”的意识,灵活采取执行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执行局 郭志奇

编辑:东丽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东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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