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丽法院审结一起骗取租赁叉车后非法转卖的诈骗案件,被告人陈某把租到的叉车以低价售卖变现,用一招“空手套白狼”,套来了“牢狱之灾”。
案情回顾
被告人陈某因无力偿还个人债务,伙同杨某与被害人何某在15天以内签订四份叉车租赁合同,随后,通过伪造证件,将租来的叉车进行售卖,获利超6万余元。
庭审中,被害人何某对庭审法官说:
法官,只要他退赔我的经济损失,我可以和他达成和解
庭审结束后,被告人陈某后悔地说:
法官,我很后悔,因一时的困境,动了歪心思,触犯刑法,走上了犯罪道路,我愿意退赔
东丽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被告人陈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租车合同诈骗属于近年来多发的新型诈骗,犯罪分子往往隐瞒真实租车意图,“空手套白狼”,向租车公司租赁车辆后,冒充车辆所有人将车辆出售或抵押给他人从而获得非法利益,这不仅让租赁公司、抵押权人蒙受损失,还扰乱了行业秩序。
在此法官提醒:面对经济困难时,应当通过正当渠道寻求帮助和解决方案,而非采取非法手段谋取私利。
同时,汽车租赁行业和抵押贷款公司,收购车辆时,务必提高警惕,应该注意审查车辆的相关证件、权属证明、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还要严格审核租车人相关证件手续,提高警惕,仔细辨别租车人租车的真实意图,合法办理相关业务。
来源:刑事审判庭
编辑:东丽法院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