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法堂‖ 追根溯源:“钞票”一词的由来

文摘   文化   2024-03-26 10:44   北京  

今天,我们将纸币称之为“钞票”。众所周知,我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纸币的国家,在古代将纸币称为“钞”,如元代“交钞”与“宝钞”、金代各类交钞、明代大明通行宝钞等。宋代纸币虽然有“交子”“会子”等名称,但茶、盐、矾等物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由政府严格管制,政府发给特许商人支领和运销这类产品的证券,统称“钞引”。钞票一词最早出现在书面上是在咸丰三年三月(1853年4月),刑部侍郎德兴等人,上疏禁止私造纸币,在奏请制定民间伪造纸币罪名时说,“查钞票之用,与银钱并重,其私造之罪,亦应与私铸造同科”。这是我国文献上首次记载“钞票”一词。德兴奏折中的“钞票”,应系指“户部官票”。因为咸丰三年发行曾发行“大清宝钞” 和“户部官票”这两种纸币,但以时间计算,户部官票在前,大清宝钞在后。德兴将户部官票称钞票时,大清宝钞尚未发行。而后,随着这两种纸币的陆续大量发行和推广使用,且各以“钞”和“票”为名,百姓渐渐将两者合称为“钞票”,后来“钞票”就成为各类纸币的代名词,逐渐使用起来,一直沿用到今天。

清代是我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王朝,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创立了赫赫有名的“康乾盛世”。但它正式大规模发行纸币的时间却很晚,一直到咸丰时期。鉴于明代钞法制度暴露出来的种种弊端,清建立之初,朝廷在纸币发行问题上保持一种非常谨慎态度。据史书记载,顺治初年,经费困难,各项超支浩繁,财政上已出现入不抵出的现象。因而朝廷于顺治八年(1651年)曾短暂发行过纸币,称作“钞贯”,仿照明代大明通行宝钞,面额自十文至一贯,与铜钱并行流通使用,但具体使用制度和版式特征不详。顺治十七(1660年)年后,南明永历皇帝投降,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停止,国内形势日趋稳定,经济状况有所好转,政府就下令停止发行纸币。这种钞贯由于发行量小而且当时回收得也比较彻底,至今为止尚没有发现实物。

自此以后,为维护社会稳定,清政府长期采取使用铜钱而不印发纸币的货币流通方式,在一百九十多年的时间里再没有发行过纸币。嘉庆十九年(1814年),因为社会银贵钱贱现象严重,一两白银兑换铜钱两千文,造成国库空虚,国子监司业、翰林院侍讲学士蔡之定在《述古裕今敬陈管见折》奏请行钞,详细地论述了发行纸币的得失,但遭到嘉庆帝的严厉训斥,蔡之定也以妄言乱政之罪受到处罚。道光时期,因为“银荒”问题日益严重,一些大臣奏请印制纸币,但出于种种原因考虑,朝廷一直没有实行纸币制度。可见这一时期统治者对发行纸币持极为反对的态度,因此直至咸丰统治初年清政府始终没有发行纸币。

进入咸丰朝之后,时空上虽然没有间隔久远,但是,朝廷却对发行纸币的态度一下子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这其中与当时国家财政一团糟的状况有关。咸丰执政时期,清朝政治更加腐败,经济急剧衰退,旧有的货币制度已难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由于鸦片战争失败造成的战争赔款巨大,大量白银拱手相送,使得朝廷国库存银锐减。此时又恰逢太平天国运动的猛烈冲击,政府财政枯竭,面对庞大的军事支出,于是咸丰一朝开始大规模铸造大钱。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军占领长江中下游地区,富庶的江南大多沦陷,税源流失严重,能够收缴上来的税收不到原来的一半。税收减少的同时,军费开支却在急剧地上涨,财政状况进一步恶化。朝廷虽然采取清查国库、熔炼金银器皿等措施,但仍无法维持军费开支,国家财政濒临崩溃之地。常言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钞法制度改革一度成为户部缓解困境的重要举措,于是发行纸币再次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咸丰三年正月十九日,户部尚书祁寯藻上奏,建议行钞法。祁隽藻(1794—1866年),山西寿阳人,22岁中进士,历经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四朝,官至大学士、首席军机大臣。他曾为道光、咸丰、同治三代皇帝授课,所以,人们称其为“三代帝王师”。咸丰帝看了祁寯藻的奏折之后,下谕由左都御史花沙纳和陕西道监察御史王茂荫会同户部堂官共同负责草拟行钞章程。经过朝野上下反复商议,咸丰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咸丰帝正式下令发行户部官票,先在京师行用,待流通范围扩大后,再使用到各省。规定户部官票与银钱并重,民间银钱私票仍可在市面流通,并且明令户部要刊刻告示,通晓天下遵行。

在发行户部官票的同时,为挽救财政的极度匮乏,户部又开始计划发行大清宝钞。咸丰三年九月十八日,惠亲王绵愉等奏称,现在印发了银票,方便了现金支付往来;还应该印发以铜钱作价的钱钞,在全天下畅通,利于百姓交易。惠庆王的提议得到咸丰帝奏准,同年十一月十七日户部草拟《制造宝钞章程》十八条和《行钞章程》十二条,规定了大清宝钞的种类。十一月二十四日朝廷同意户部发行大清宝钞,与现行的户部官票相辅通行。所以,我们可以看出,户部官票和大清宝钞皆为户部印发,前者是银票,后者是钱票,二者在流通领域可谓是相辅相成。

户部官票和大清宝钞多为木版或铜版印刷,与宋、元、明时期印制工艺相仿,色彩单一,技术简单。因为其印刷技术并不复杂,民间多能仿制,官府既要防止民间伪造,又无技术保障措施,只好在票面上加盖官府印鉴,用以保证信誉和增强可靠性。这在中国印钞史上,尚属早期、简单的仿伪措施。为打击民间私自伪造,朝廷还制定了种种维护钞票信誉的法律,通过对伪造者和揭发报官者进行惩罚、奖励的法律条款,从国家层面保证钞票的流通和信誉。

户部官票是以银两为计算单位,所以也叫银票,有壹两、叁两、伍两、拾两、伍拾两五种。官票质地分两种,京师地区行用的系采用白色苔笺纸,外省行用则采用高丽纸制造,花纹字画均以蓝色印刷,为长方形竖式形制。

户部官票四周装饰花草龙纹,上方用汉满两种文字竖书两列“户部官票”四字,中间位置书写有“准二两平足色银×两”。“二两平”是说比北京市平少二两,比库平少六两之意。左书“咸丰×年×月×日”,右为字第号(相当于今天钞票的印制编号),字头按《千字文》内容排列。面额上钤盖满汉文“户部官票永远通行”红色方形官印,左边与号簿相连,骑缝处加盖“户部官票所关防”长方形红色官印,号簿编号数留存。右边与票根相连,骑缝处加盖户部堂印,发行时截下票根,以便核对。票左下角有一木戳黑色小押花。官票下部印有发行条例,“户部奏行官票,凡愿将官票兑换银钱与银一律,并准按部定章程搭交官项,伪造者依律治罪不贷。” 从这些文字可以看得出来,清政府对于发行纸币的谨慎,以及对伪造者的严刑峻法。官票的两侧均加盖有骑缝章,不但正面有,有的背面也有骑缝章,说明是发行前加盖上去的。官票背面为空白,供流通时记录之用。从现存实物的背面记录内容来看,其中有很多颇具研究价值的图章和文字,背面签字花押的多少也表明了该票流通、周转的次数。这种形式相当于现在的背书行为,持票人在背面签章,涉及到官票的转让,背书人需对官票的支付承担责任,类似于担保。

户部官票(拾两)带存根

自京城推行户部官票以来,流通就受到各种阻力。官票上虽然印有“凡愿将官票兑换银钱者与银一样”字样,可发行时只规定在市场上可换成白银和铜钱,但并没有规定可以在官银钱号中兑现,因此户部官票实际上是一种不兑现的纸币。政府发出时是按银八票二,后改为银票各五,但实际上连铜钱都很难兑换到。因为实际上往往不能兑现,户部官票因此发行不久即贬值,百姓只要拿到户部官票,第一时间就低价换出。一些有权势的官吏,用低价买进,作为缴纳赋税等,借以从中渔利。所以,户部官票的发行受到阻力,只有京城及福建、河南、陕西、甘肃等省推行得比较积极。

大清宝钞又称钱票、钱钞,亦是竖式形制,以制钱作比价,自咸丰三年到九年均有发行。面额多种,分贰百伍拾文、伍百文、壹千文、壹千伍百文和贰千文几种。后来大清宝钞愈发贬值,通货膨胀严重,不得已又增发了伍千文、拾千文、伍拾千文和百千文几种面额。

大清宝钞为靓蓝色印制,户部最初计划钞纸采用水印防伪,后因急于发行,时间紧迫,遂改用白色山西双抄毛头纸。钞面上端有“大清宝钞”四个汉字,横书。钞名下面右左两端分别印有“天下通行”“均平出入”字样。中间方框内左右两侧分别为“字第号”、“咸丰×年制”,字号为墨笔临时填写。正中间位置印有“准足制钱×文”,面额处加盖满汉篆书朱文“大清宝钞之印”。下端注明发钞条例,“此钞即代制钱行用,并准按成交纳地丁钱粮一切税课捐项,京外各库一概收解,每钱钞贰千文换官票银壹两”。大清宝钞形式上仿明代大明通行宝钞,四周装饰以龙纹,下为海水江崖图案。为保证大清宝钞的顺利发行,户部设立宝钞局,并拟定章程,定官票银一两抵钱二千,宝钞二千抵银一两,与大钱、制钱并行。后因发行量巨大而贬值,使百姓的经济利益受到严重伤害。到咸丰末年,大清宝钞几乎成为张张废纸,至同治元年(1862年)即停使用。但个别地区,在之后的数年间,商品交易中还时常有搭配使用的现象发生。

虽然朝廷强调户部官票和大清宝钞可交纳官府一切税收,与现银现钱抵收,人人都要珍视,不能将二者看作空纸。但实际上户部官票、大清宝钞都是政府强制发行的不兑换券,这就为通货膨胀敞开了大门,也决定了户部官票、大清宝钞不可避免的失败命运。户部官票和大清宝钞发行后,由于面额巨大,且政府缺乏现银储备,流通立见壅滞。户部官票和大清宝钞最初是面向全国推行,但是因为发行不久就遭遇贬值,再加上地方官吏也利用它们和物价的波动,营私舞弊,更加剧了二者的流通困难。最后流通范围仅仅局限于京城地区及周边省份,在其余各省基本没有得到大面积推行使用 。

户部官票和大清宝钞的断崖式贬值,是朝廷不遵守货币发行的原则,一味地加大货币发行量的必然结果。根据清代档案,有学者不完全统计,户部官票历年(1853~1860年)发行总数计银9781200两,截止同治七年三月十九日(1868年4月11日)为止,收回的银票仅占发行量的34%,未收回者占66%(折合计白银650万两), 所有流散在民间的户部官票如同废纸。大清宝钞历年发行总数(1853~1861 年)共有27113038串 。因为不断滥发,币值不断下降,到咸丰后期,户部官票、大清宝钞在货币领域普遍遭到拒绝使用,实际上已丧失了作为货币的职能。

同治元年十一月(1863年1月),同治帝下发谕旨,各直省的田赋、旗租和关税,停止征收户部官票和大清宝钞。同年十二月,朝廷又规定,筹拨来年京饷并各省田赋等项目,一律停收户部官票和大清宝钞。至此,前后使用近十年之久的户部官票和大清宝钞彻底退出了流通领域,告别了历史舞台。而那些数量庞大、依然流落在民间的户部官票和大清宝钞,被清政府借口逾期而作废,百姓敢怒不敢言,只能被动地接受这种局面,眼睁睁看着这些大额钞票在自己的手里变成废纸。朝廷下发废钞令,这种把老百姓生计当儿戏的作法,给社会经济造成了巨大而持续的负面影响,同时也导致百姓家庭或个人财富大幅缩水。

历史的经验教训警示我们,通货膨胀是社会的一种“顽疾”,货币发行和金融政策的制定需要慎重,金融危机更需要科学有效的手段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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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货币文化历史悠久,通过对其研究可以揭示历史上若干社会经济现象的本质,进而掌握社会发展演进的轨迹。深入挖掘历史货币背后蕴含的丰富的文化内涵,是当代钱币学研究的一个崭新领域。对货币文化的广泛深入研究,也是今后钱币学努力的主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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