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人民法院驾驶员招聘公告

政务   2024-10-08 14:36   浙江  

海宁市人民法院

驾驶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由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海宁市人民法院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从事驾驶员岗位相关工作,招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海宁户籍(含海宁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二)年龄要求18-40周岁(1983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大专以上学历;

(四)持有B1、C1其中一种类型驾驶证,并有3年及以上实际驾龄,驾驶技术熟练,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需上传三年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五)能接受24小时轮值班制以及长途出差等工作安排;

(六)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胜任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采取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16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16时。

报名网址: jrrp.jiarrc.com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显示“初审待复审”后,请等待复审通知;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根据初审结果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由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海宁市人民法院编外岗位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6)驾驶证及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证明;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三)考试方式与内容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考试,考试采取“面试+驾驶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最终成绩=面试成绩×50%+驾驶技能测试×50%。

面试、驾驶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由市法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驾驶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年内若出现减员情形的,按照递补顺序由招录单位研究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海宁市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8日



素材:政治部
编辑:海萱
审核:海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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