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同心同德,做实为大局服务。要坚持党对司法的绝对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当好法治建设的“排头兵”,共筑政治忠诚,共推社会治理,共助高质量发展。
二是同题共答,做实为人民司法。要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这一司法权力配置与运作的基础,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推进法检工作高质量发展。严抓办案质量,确立刑事谦抑理念,努力提升办案效率,推进实质性解纷。
三是同频共振,助推两院现代化建设。两院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是立柱夯基之举,关键要持续深化巩固交流会商成果,加强工作统筹,推动各项会商成果落地见效。要在工作推进中主动接受监督,在成果落地上抓铁有痕,在人才培养上共育共赢。
一是凝聚思想共识,更高站位构建两院良性互动新格局。要坚持理念共融、责任共担、携手共进的工作思路,有效加深法检工作的衔接和配合,携手推动司法公正,努力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海宁新实践。
二是增强履职合力,最大程度发挥两院交流会商机制新动能。以此次开展会商为契机,合力发挥司法办案主责主业,不断拓展多领域协作,切实推动解决审判权和检察权运行中共同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实现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与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有机统一。
三是深化成果运用,更高水平释放平安海宁、法治海宁建设新效能。要紧扣市委中心工作,聚焦司法实践,切实将交流会商制度性成果转化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海宁实践的有效支撑和强大动力。
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金茂松,海宁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范云程分别就会商议题进行说明,并组织与会人员讨论。海宁市人民法院、海宁市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