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凌晨4点50分
海宁市人民法院开展
集中执行行动
此次行动共出动
33名执行人员8辆警车
赶赴许村、长安、黄湾等地
胡某飞
早上6点10分,执行干警来到海洲街道某小区,叩响了被执行人胡某飞家的大门。“胡某飞,跟我们去法院一趟,看看你的案子怎么处理。”面对前来开门的被执行人胡某飞,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表明了来意,待其穿戴整齐后带回了法院。
据悉,胡某飞涉及三起执行案件,总标的达250余万元。此前,执行干警曾多次电话联系胡某飞,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胡某飞均以人在外地、手上没钱等理由拖延履行。最终,因胡某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决定对其拘留15日。
盛某银
早上6点34分,执行干警来到硖石街道某小区,敲响了被执行人盛某银的家门。据悉,盛某银拖欠多名工人工资,执行标的152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盛某银虽一直接听执行干警的电话,但对还钱一事态度消极,多次以没钱为由搪塞、拖延还款。
执行干警在本次凌晨行动中,依法将盛某银传唤到法院。经执行干警向其释法,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后,盛某银仍态度蛮横,表示自己没钱,不愿与各申请人协商履行。
鉴于盛某银消极履行的态度,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对盛某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措施。
潘某良
申请人曾为潘某良提供装修劳务,但潘某良在支付部分劳务费后,剩余款项并未按约支付。于是申请人将潘某良告上法庭,海宁法院判决潘某良支付申请人劳务费2.1万元。判决生效后,潘某良依旧拒不履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潘某良,但潘某良一直拒不接听电话。
此次凌晨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找到了还在睡梦中的潘某良,并将其带回了法院。最终潘某良将欠款全部履行完毕,法院对其罚款1000元。
执行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