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4:30,我们再出发!

政务   2024-10-29 16:55   浙江  

10月29日凌晨4点30分

海宁市人民法院开展

集中执行行动

此次行动共出动

29名执行人员7辆警车

赶赴许村、长安、黄湾等地



周某益


5点19分,当执行干警来到周王庙某村敲响被执行人周某益的家门时,他还在睡梦中。周某益涉及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执行标的8万余元。此前,承办人曾多次与其沟通,督促其尽快还钱,但周某益均以“还在筹钱”为由推脱。

来到法院后,执行干警对周某益释法明理,劝诫其尽早还钱,积极主动履行义务,并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周某益这时才深刻认识到错误,立即与家人联系支付了1.2万元执行案款,同时作出了缩短分期时间继续分期还款的承诺,并缴纳了罚款1000元,案件达成执行和解。



唐某明


凌晨6点05分,执行干警来到许村镇某村唐某明的家中,唐某明是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0余万元。此前,执行干警曾多次联系唐某明,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唐某明均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

在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找到了睡眼朦眬的唐某明。来到法院,面对执行干警的释法析理,唐某明支付了4万元后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法院对其罚款1000元。



陈某东


6点10分,另一组执行干警来到马桥街道某小区,将正在睡梦中的陈某东抓个正着。陈某东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涉案标的22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陈某东在履行了部分欠款后,剩余13万余元始终拖着不还。

陈某东被依法传唤至法院后,经过执行干警严肃地批评教育和法律释明,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筹措资金,在履行了2万元后,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最终,法院依法对其罚款1000元。



执行瞬间

截至下午4点
本次专项行动
执行到位金额23万余元
执行完毕9件
达成和解13件
罚款9人



被执行人应当
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
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海宁法院对
拒不执行,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
被执行人
依法纳入失信人名单
并对他们进行信用惩戒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大申请执行人
若有需要向我院
反映执行相关问题
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等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进入“一执在线”
执行服务平台反馈



素材:执行局
编辑:海萱
审核:海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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