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辰市场监管所接到群众举报称,自己在某副食店购买的5盒“国窖1573浓香型白酒”疑似假酒,扫描酒盒身上的二维码无法查询到该酒信息。
接到举报后,金辰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经查,该副食店在售的“国窖1573浓香型白酒”还有9盒,举报人购买了5盒。执法人员会同该款酒的生产厂家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打假授权委托人以及举报人,对该副食店销售的“国窖1573浓香型白酒”进行了鉴定。经鉴定,举报人购买的5盒“国窖1573浓香型白酒”中的3盒,以及该副食店待销售的9盒“国窖1573浓香型白酒”中的1盒,鉴定结论为“通过外观鉴定,该送鉴产品不是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系假冒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之产品。”
据此,金辰市场监管所对商家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及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商家的违法行为予以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