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巨大的信号。
中央在当前复杂且关键的时期,正严打统计造假,以确保数据真实和有效决策,避免假数据干扰中央判断。
那么,统计造假,究竟罪该几何?
首先是,违反党纪。
去年12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针对各类统计造假行为的可实施严格惩戒:统计造假者,最高可以开除党籍处分。
其次是,明确了违反《统计法》,如有顶风作案,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9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全面修订后的新版《统计法》。
与旧版相比,新版《统计法》有三个非常突出的亮点:
1、全面加强统计监督。首次把统计监督写入法律,对自上而下的各部门、各级政府都采取常态化的统计督查、统计监测。
2、严抓“统计责任制”。负责人明示暗示相关单位造假的、领导干部参与造假的、明知造假而不进行监督的、负责人对统计造假存在失查的,全部都要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3、由国家实施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和实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
党纪和国法,双剑齐下,严抓统计造假,信号非常明显:在形势复杂的当下,要确保数据真实和决策有效。
想再靠欺骗中央,获得政绩认可,此路不通了。
过去,“数据注水”“数据造假”等统计乱象屡禁不止:尤其是地方官员政绩唯GDP论时代,全国各地造假层出不穷。
一些权威报道和各地相关报告显示,有的地方GDP常年注水。
比如,经过审计,天津滨海新区则将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由原来的10002.31亿元调整为6654亿元,缩水幅度达三分之一。
2018年1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曝经济数据“有水分”,应核减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900亿元,核减规模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40%…
甚至,还有些地方,真正核实下来的GDP,只有公布数字的一半儿多。
至于一些地方官员,为了数据上光彩,向上级邀功,不惜大搞权力干预。负责人强令基层乡镇、园区、企业报送“符合要求的数据”,如果不达标,还强行要求按照指定数据修改。
甚至已经停产数年之久的企业,都被要求报送“仍在正常运转”的资料。
有的地方,甚至直接代替企业自己就篡改、捏造、虚报多报相关数据,要求企业必须按照造假数据统一口径。如果是上级部门来督导,还会千方百计的阻碍统计检查。
这些地方官员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正常秩序,破坏了党和国家的公信力。
要知道,统计数据是整个经济社会运行的基础性数据,更是中央在进行宏观决策时必须参考的重要依据。数据注水和造假数据,会严重误导中央做出的政策指令。
今年1月,国家统计局曾经公布某县县长胡某的统计造假案例。该县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农业普查方案和普查工作要求,弄虚作假严重。
执法检查实地入户核查42户农户,发现普查员未入户普查并编造及代填代报普查数据;核查153个普查小区,发现49个普查小区没有摸底表。
核查5个乡镇12570份普查表,发现有1290户普查表无数据,1236户普查表没有签字,有签字的普遍存在笔迹相似问题。
作为一县之长,胡某对该县统计数据造假负有领导责任,行为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最终被按照党纪严肃处理。
这个鲜活的真实例子表明,虽然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了党纪的严管,但依然有人敢于顶风作案。
如果任由这些地方官员受利益驱动,政绩观错位,大肆进行数据注水、统计造假,那么对国家的危害性无疑是极大:一个细微的偏差就可能导致高层对经济的做出不同的判断决策,更别提如果是大面积、大范围的统计造假了。
一个关键数据存在偏差,就可能导致做出两种迥然相反的决策。
当下这个时期,我们的经济社会正处在变革和转型的关键期,每一步的宏观决策都需要有真实、准确、详实的基层数据来支撑。
只有根据真实情况,中央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和应对。如果地方上,大搞“数字游戏”,那中央还怎么决策?统计造假背后,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更是官员思想问题,政治问题和站位问题。
现在,统计造假已经成为党纪国法中“一票否决”事项。毕竟,决策正确的前提,是真实。
必须坚持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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