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乾县法院执行局果断出击,成功拦截28万元案件款,斩断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念头。
陕西某农业公司与乾县某农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3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明,该农业公司将其名下果园承包给了甲公司,承包费28万元,每年收取一次。该农业公司为了规避执行,串通甲公司向法院说明承包费已预交,并要求甲公司将今年的承包费28万元汇至该农业公司的关联公司员工杨某的个人收款账户中企图逃避法院执行。承办法官根据办案经验发现该租金交纳存在问题,于是要求承包人甲公司向法院提供支付给该农业公司果园承包费的汇款凭证,但甲公司无法向法院提供上述转款凭证。承办法官遂对甲公司释法明理,说明拒不协助执行的后果,最终甲公司如实相告。
得悉这一重要线索后,执行法官迅速采取行动,对杨某的收款银行账户采取了限额冻结措施,并依法传唤该农业公司负责人与杨某到法院接受调查。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该农业公司负责人及杨某如实承认了转移资金的事实。承办法官对此行为进行严肃批评、训诫。该农业公司负责人及杨某认识到错误,对自身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表示今后绝不再犯,并及时付清了剩余的案件款。
此案的成功处置体现了乾县法院坚决维护法律尊严的鲜明态度、果断的工作作风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乾县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一切规避执行的行为,为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贡献力量。
供稿:张 越
编辑:李筱瑢
审核:史志强 封乐
签发:李 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