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诉前调解
近日,乾县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乾县某公司在原告乾县某加工厂多次定制石材,经双方结算,共产生货款32538元,后被告仅支付原告乾县某加工厂货款15000元,下欠17538元货款,原告某加工厂多次催要未果,故原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货款17538元。
案件受理后,特邀调解员认真查看卷宗,认为该案标的金额不大,案情也较为简单,原告之所以将被告诉至法院,根本原因是被告多次拒接原告电话且态度恶劣,故原告一气之下将被告起诉到法院。此类纠纷,关键在于打开双方心结,消除误解。调解员随即联系原、被告进行调解,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辩法析理,告知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是诚信之基,不按时付款属于违约,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被告表示未按时支付货款的原因系近期生意不景气,并对此前对原告不友好的态度表示道歉,希望原告予以谅解。最终,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调解,被告当庭支付剩余货款17538元。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该案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下一步,乾县法院将充分汇聚各类社会调解资源,持续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止步于诉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供稿:闻亚弟
编辑:李筱瑢
审核:巨征兵 封乐
签发:侯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