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男女比例失调、攀比心理作祟等多种因素,彩礼金额不断飙升,在许多涉及高额彩礼的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关注的不是离婚的问题而是彩礼返还的多少。
近日,乾县法院城关法庭审理了一件涉及彩礼返还的离婚案件。原告张某(女)与被告李某(男)均系再婚,2022年6月22日张某与李某依法登记结婚,李某支付张某彩礼及三金等共计十二万余元。婚后两人共同生活不到半年,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于是张某独自一人在外租房居住,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2024年10月8日,张某将李某起诉至我院要求与其离婚。李某也感到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同意离婚,但要求张某必须将收取的彩礼及三金全部返还。张某则认为,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彩礼不应向李某返还。双方各执己见,不肯让步。承办法官遂通过“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分别向双方阐明法律对彩礼返还的相关规定。张某与李某虽已结婚两年多时间,但实际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给付彩礼数额过高,亦未孕育子女,因此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张某应适当返还部分彩礼。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最终张某同意向李某返还彩礼60000元并当场履行,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金钱买不来婚姻,金钱更买不来幸福。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自觉抵制高额彩礼,用心用情去维系简单幸福的生活。婚姻来之不易,需要我们悉心呵护。稳定的婚姻需要双方生活中的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支撑。抵制高价彩礼,倡导文明婚俗,让爱情回归本真。
供稿:薛珺月
编辑:李筱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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