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乾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该案的成功调解得益于乾县法院创新运用的 “诉前鉴定 + 诉前调解”模式 ,充分发挥了 “两个诉前” 的解纷效果。
王某系某家政服务公司的员工,在一次为公司搬运货物的过程中,意外受伤。为此,王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公司对其进行赔偿,同时还申请针对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以及后续治疗费进行司法鉴定。
乾县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后,迅速启动了诉前鉴定程序。鉴定机构出具了鉴定意见书之后,调解员依据鉴定意见,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家政公司在 15 日之内赔偿王某经济损失 8 万余元,该案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
切实推动“两个诉前”
乾县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能动司法、积极履职,抓前端、治未病,创新12345多元解纷工作法,多站点开展纠纷调解、多平台联络群众、多角度疏导群众、多渠道引导群众,推动县、镇、村三级联调工作模式,并成立金融、家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中心等专业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机构,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等因素,确定相应的调解机构及时介入调解,从乡镇贤能人士中,增选53名人民调解员,与法院诉前调解法官合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强化源头预防化解力度,与乾县总工会、乾县司法局、乾县公安局、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家单位签署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实施方案,规范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流程和职责。2024年以来,乾县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化解纠纷868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扎实推进诉前鉴定,丰富完善诉前鉴定机制。一方面,明确诉前鉴定的范围,优化和规范诉前鉴定流程。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等涉及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确定相关标的额的案件,纳入诉前鉴定范围,在详细告知诉前鉴定流程、法律后果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及时启动诉前鉴定程序,确定专人与鉴定机构协调对接,及时解决鉴定过程中出现如补充材料等问题,确保诉前鉴定高效、精准。另一方面,按照省高院和市中院确定的鉴定机构名录,择优确定本院鉴定机构名录并予以公示,在当事人申请诉前鉴定时,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或者由法院摇号确定相应的鉴定机构。随案征询当事人对鉴定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鉴定机构。完善对鉴定机构的监督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鉴定机构名录进行更新完善,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高效。2024年以来,乾县法院完成诉前鉴定109件,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两个诉前”双轮驱动
全力打通纠纷化解“快车道”
聚焦“以鉴促调”、“以鉴促审”,通过端口前移,有效为当事人“减负”,为审限“瘦身”,将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机制有机结合,驱动“两个诉前” 协同发力。通过诉前鉴定,提前明确双方的诉讼请求,有力地突破了因起诉时具体损失不明朗,进而导致前期调解工作无法顺利开展的瓶颈难题。有助于当事人提前预判诉讼风险,清晰地明晰争议焦点所在,从而有效避免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出现变更诉讼请求、追加当事人或者重新鉴定等情况,进而造成程序上的变动。
在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后,征得当事人同意并及时将案件导入诉前调解,委派专业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等依据鉴定结论,对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做到调解有理有据,避免“和稀泥”式的调解。“两个诉前”的双轮驱动模式,显著缩短审理周期,极大地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提升。2024年以来,乾县法院以“以鉴促调”模式诉前化解矛盾纠纷57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供稿:巨征兵
编辑:李筱瑢
审核:封 乐
签发:侯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