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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发布现场视频称,在山西大同开往上海的列车上,一对母女坐了别人的座位拒不让座,乘警劝说她们坐回自己座位也不配合,还持剪刀以自伤相威胁,并用手机袭警。对此,太原铁路公安局大同公安处民警向媒体证实,表示会依法依规处理。
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对号入座本是最基本的常识和规则。然而近年来,个别乘客在高铁列车上“霸座”的行径屡被曝光。“霸座”影响了正常的出行秩序、侵害了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令公众深恶痛绝。但从以往的情况来看,铁路部门处理“霸座”行为,很多时候会以协调、教育、口头警告为主;被“霸座”者也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接受调座。如此处理,无疑也从一个侧面纵容了“霸座”,导致这一行为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
无数事实一再证明,法律只有长出“牙齿带刺”,才能有效震慑、遏制违法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文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面对“霸座”行为,相关部门要坚持严格执法,让当场处理、依法处理、严肃处理成为常态。唯此,才能形成有力震慑,营造更加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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