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静海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化解了困扰业主和物业公司多年的“拉锯”难题。
“小区环境一团糟,这物业费让我怎么交?”在与承办法官的沟通中,被告业主道出了心中的不满。原来,被告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根本原因是一楼业主在楼栋后的公共绿地上随意堆放杂物,本该绿意盈盈的小区环境被弄得满目狼藉,且杂物中还有易燃物品,存在安全隐患。被告业主认为,清理公共绿地应当是物业公司的职责,但物业公司却没有履行到位,因此对其服务质量不满意,拒绝交纳物业费。同时,物业公司也是叫苦不迭,表示已经屡次劝阻,却总是“无功而返”。
“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私自占用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在了解到双方矛盾的症结点后,主动深入社区,上门与一楼业主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可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在多轮劝说下,一楼业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承诺主动清理,并表示以后不再乱堆乱放。最终,在物业公司的协助下,一楼业主将公共绿地上的杂物清理干净,被告业主也第一时间交纳了物业费,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静海区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积极探索物业纠纷预防和化解路径,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记者:李倩,图片: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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