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头版报道:赣州法治“护苗”行动守护“少年的你”

政务   2024-12-18 20:55   江西  





今天,《法治日报》头版报道赣州法治“护苗”行动守护“少年的你”,现全文转载,以飨读者。

原文如下:

今年1月,为追求个性,初中生小敏利用寒假时间前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某文身店,花费2568元将自己的右腿文成“仙鹤腿”。

因身上有大面积文身给小敏的学习带来诸多不利影响。章贡区政法机关获悉线索后,主动为小敏提供法律援助、立案、支持起诉等“一站式”服务。最终,经法院诉前调解,文身店退还小敏文身费用,并支付治疗费、文身清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万元。

这是赣州首例涉未成年人文身侵权案件,也是该市开展法治“护苗”行动、推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惩治工作走深走实的一个缩影。

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赖正文近日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赣州大力推进法治“护苗”行动,围绕拓展校园教育法治路径、打造健康成长法治环境、完善维护权益法治机制、筑牢预防犯罪法治防线4个方面13项内容49条具体任务逐一推进,有效凝聚司法、教育、家庭、社会工作合力,为未成年人擎起一片“法治蓝天”。


高位推动

开展法治宣讲5200余场

赣州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惩治工作列入2024年全市政法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政法机关法治“护苗”行动,专门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法治“护苗”行动启动会议,举全市之力共同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惩治工作。

如何让推广多年的法治副校长名副其实?赣州出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管理办法,明确法治副校长选聘、管理及考核运用,细化集体备课、教育惩戒等10项履职清单。各级政法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和优秀政法干警积极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全市1837所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1811名,基本实现全覆盖。
8月23日,赣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张爱荣带领法治副校长专家团队前往江西师大附中赣江院分校,为高一新生送上开学“法治第一课”。
一个个生动案例、一张张精美图片、一次次精彩互动……法治副校长专家团队围绕课间人身伤害、直播打赏等常见问题释法说理,让同学们在轻松的氛围中实现法律知识从“难懂”到“秒懂”,用法治理念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今年以来,赣州各地结合“开学第一课”,围绕预防校园欺凌、性侵、“两卡”犯罪等广泛开展“法治‘护苗’·百校百讲”活动,同时组织“千人庭审”进校园、“模拟法庭”及“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推动法治教育生动鲜活、入脑入心。截至目前,全市开展庭审进校园242场次、法治宣讲5200余场。

源头预防

有效预警异常行为1635次

会昌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聚众斗殴案时发现,县城学校周边部分商行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遂向会昌县烟草专卖局发出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的推动力,远不止于此。随后,会昌县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出台《关于建立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教体局等部门加强常态化监管,坚决遏制“奶茶杯”“可乐罐”等果味电子烟更换“马甲”变相售卖,将黑手伸向青少年。

同会昌一样,赣州各地法治“护苗”行动开展得如火如荼。
赣州紧盯校园周边、娱乐新兴行业等场所,针对为未成年人提供手机租售、寄存、充电等服务乱象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铲除滋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土壤。同时开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每案必查”情况抽查,做实反向审视,先后对不报告造成后果的3个地方单位依法监督追责。
未成年人保护,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赣州积极推行“万师访万家”活动,摸排在校4类需重点关注学生1万余名;完善重点关注学生信息库,建立未成年人智慧管控系统,实现重点关注未成年人异常行为管控预警,系统运行以来有效预警1635次,让“警、校、家”三方联动更加高效。

精准发力

发出督促监护令等1096份

定南县鹅公镇村民叶某与妻子李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两名未成年子女由叶某抚养。此后,叶某外出打工,对两个孩子不管不问,生母李某也以另组家庭且经济困难为由拒绝履行监护责任,致两个小孩无人照料,基本生活无法保障。
经多次督促无效,定南县公安局对拒不履行抚养监护责任的叶某作出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后经法院裁定,撤销叶某、李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县民政局为两个孩子的监护人。
该案是赣州公安机关查处的江西首起不履行抚养监护责任行政案件。
家庭监管缺失、学校管理缺位、社会管控缺乏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为此,赣州各地纷纷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为监护缺失、家教缺位的未成年人及家庭提供“一对一”心理辅导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监护人掌握与未成年人沟通的技巧,构建良好亲子关系。
对拒不履行监护义务或无监护能力的监护人,赣州政法机关视情开展监护人教育训诫或变更监护人,强化家庭监管首位职责。今年以来发出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令1096份。

创新机制

教育转化未成年学生3120人

于都县采取警校联手方式,在全省首创设立教育警务区,专门负责管理县城各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开设全省首个“驻检社工”服务站,依托“全宝慧姐之家”成立专门办案团队,受理涉及妇女儿童、未成年人案件;
赣州蓉江新区在医院设立首个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集未成年被害人案件询问、证据提取、医疗检查、心理疏导等于一体,避免对其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
赣州市第十一中学按照“两次以上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应收尽收”原则,首次探索入学评估、在校矫治、离校流转、跟踪评估等机制,打造全省第一所市属公办、全国知名专门教育学校,办学以来共接收3355名学生,成功转化3120人……
一个个“首”字的背后,是赣州法治“护苗”行动的一项项创新举措,更是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的一次次有力探索。
立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多元化需求,赣州做实司法保护、做细关爱救助、做优专门教育,将罪错未成年人、社区在矫未成年人纳入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引进“茵子姐姐”“宋城晚枫”“梧桐村心理”等第三方专业服务团队力量,从家庭生活、心理健康、复学就业等方面开展“一对一”全方位关爱救助,帮助未成年人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同时,成立“警翼护苗”中心、“护苗工作站”等专门工作平台,在全社会广泛征集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重点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教唆、指使、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

为让“护未”更有为,赣州出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惩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逐一明确22个成员单位职责,健全分析研判、暗访督查、会议述职、年度考核4项机制,持续压实部门和属地责任。 
今年以来,赣州1个市直单位和24所学校因履职不力被挂牌督办。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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