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整治1639辆!兴国治理“老年代步车”初见成效!

政务   2024-12-25 19:41   江西  



近年来

“老年代步车”

因其廉价、方便、操作简单等特点

加之一些不良商家的诱导宣传

称此类车辆

无需上牌、无需上保险、无需驾驶证

即可上路行驶

受到不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青睐

但这类“三无”车辆上路行驶

不仅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更存在极大的道路安全隐患

连日来

兴国警方持续开展

“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行动

治理初见成效

为有效防范三、四轮低速电动车风险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兴国县公安局结合辖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全力开展三、四轮低速电动车淘汰整治。截至12月23日,已拖离“非标”三、四轮低速电动车838辆,劝导自行淘汰报废801辆,整治初显成效。


凝聚工作合力,清单式推进

01

县公安局整合多部门资源,成立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牵头的工作专班,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整治方案、工作指引等,抓住重点、破解难题、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下好“老头乐”整治“一盘棋”。各部门及时梳理出整治存在的问题,实行挂单销账式重点推进,确保实效。

为进一步规范三、四轮低速载客电动车的置换回购工作,交管大队组织召开三、四轮低速载客电动车收购商家恳谈会,就收购商家在保障群众合理权益、维护执法公正廉洁、不做虚假宣传等方面进行了具体强调。



制定科学方法,温情贯穿始终

02

组织警力上门动员门店自行置换、回购处置。

对符合注册登记的国标三四轮电动车按照“应落尽落”的原则,组织办理注册登记。



突出整治重点、坚持“四不”原则

03

对上路行驶的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依法拖离,重点整治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整治过程中做到“不罚款、不处罚、不收费、不没收”的“四不”原则,劝导车主自行选择商家置换回购或报废。

做好人员护送服务,用心用情赢民心。

对拒不配合将车拖离至停车场停放的车主开展“面对面”劝导,并在其车身醒目位置喷涂“非标车,严禁上路”,按劝导次数依次在车身喷上“宣1”至“宣3”字样,劝导超过3次后仍继续上路行驶的,予以拖离。


整合资源,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引导

04

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劝导,有策略有针对性地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对老年代步车驾驶人进行“老年代步车一律禁止上道路行驶”的法律知识宣讲。



在“老头乐”的销售点附近张贴海报、悬挂横幅,通过“铺天盖地”的宣传,积极争取车主理解支持,为整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兴国公安提醒您



公安交管部门将常态化开展路面查缉,严查“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请广大市民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非国标“老年代步车”。

同时提醒“老年代步车”车主,请尽快自行选择商家进行置换回购或报废。





▍来源:兴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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