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纠纷的妥善化解,不仅关系到邻里和睦,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近日,睢宁法院速裁中心李向阳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邻里矛盾,促进了邻里和谐。
周某与王某系某小区同楼层东西相邻住户。两户房屋南阳台系放置空调外机的平台,用于安放两家空调外机,属两家上下使用的公用封闭区域。在两家分别装修期间,王某将该空调外机室内平台的中间横隔板及东墙砸掉,并在平台中间位置进行了砌墙(平台被分割成东西两半),周某则将该空调外机室内平台的西墙砸掉。因周某在平台西半部分无法正常安装空调外机,双方产生矛盾,周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被告拆除两户公共区域空调平台中间的砌墙、恢复房屋交付时空调平台原状。
案件受理后,鉴于周某与王某系邻里关系以及此类案件化解所产生的社会效果,法官助理安排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双方当事人情绪激烈,调解方案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未果。
庭审中,考虑到邻里纠纷的案件不能“一判了之”,不然很有可能结案即结怨,矛盾越来越大,纠纷也不能实质化解,李向阳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经过李法官释法明理,双方情绪有所缓和、态度有所转变。李法官当即决定前往小区现场开展实地勘察并调解。到达现场后,双方再次争吵,李法官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现场勘察寻找更优解决方案。在李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下,双方达成拆除部分砌墙的初步调解方案。李法官随后添加双方代理人微信,通过微信实时掌握初步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后王某仅部分执行了调解方案,无法满足周某诉求,调解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本着以人为本、柔性司法的理念,李法官再次安排双方到庭调解,法官从法理方面向双方详细说明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从情理方面进行了劝解,强调了邻里和睦的重要性,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变更了调解方案,双方最终均同意全部拆除砌墙,各自恢复房屋交付时空调平台原状,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此次纠纷得到了最终化解。
和谐、友善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精神。在相邻关系中,邻里之间相处应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在遇到问题时,互相理解、协商解决,避免纠纷扩大化。
素材来源:立案庭 李向阳 邓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