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睢宁法院运用绿色破产理念成功处置化工企业破产纠纷案件。
徐州某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亚磷酸、氯甲烷比阿培南主环母核、对甲砜基甲苯生产销售等业务。自2010年起,公司因经营不善产生诉讼纠纷十余件,其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均被法院查封。睢宁法院在办理该公司作为执行人的案件中发现,该公司在江苏省内未执结案件17件,案涉标的总额为6700多万元。执行程序中对于该公司资产处置无法公平保障各类债权主体权益,且资产经公开拍卖均流拍,遂启动执转破程序,将该公司导入破产程序,一揽子化解各类债务。
为保障破产财产价值,睢宁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与该公司属地政府进行沟通,指导管理人制作土地收储方案,由属地政府部门收储土地厂房。同时,由于该公司作为化工企业,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多次因污染环境受到行政处罚。且该公司土地存在严重污染,应继续进行土地修复,然而,因该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破产财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土地污染修复费用亟需解决。睢宁法院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建议管理人将土地污染修复费用作为环保债权,共益债务,在破产费用中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