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主动履行!”| 睢宁法院发布督促履行典型案例

民生   2024-09-18 18:22   江苏  

近年来,睢宁法院积极做好判后、调解后督促履行,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当场履行法律义务,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有效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现睢宁法院发布“当事人主动履行”典型案例,进一步弘扬诚实守信良好社会氛围,引导需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及时兑现义务。

法官调解促和谐

案件一次性化解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原告接受被告的雇佣,在某钢架生产作坊内从事机器管理、打孔等劳务工作。当年11月,原告在操作机器过程中右手中指不慎被电钻绞伤,被送至医院救治,共计住院11天。现原告已治疗终结,被告仅支付了住院期间产生的医药费用,其他赔偿费用拒不支付,遂产生诉讼。
【督促措施】




立案后,承办法官郑炜仔细研读双方的矛盾点,对双方调解解决问题做出预估。法官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在调解过程中,被告表示愿意赔偿,但是只是出于人道主义给予一定的补偿,承办法官结合案情从法理上进行了充分的释明,理清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最终,被告将赔偿款项一次性支付给原告。
【法官说法】




从源头减少案件数量,睢宁法院持续深化调解工作的效能和作用,在充分释法说明的基础上衡平双方利益,并积极引导当事人及时主动履行义务,高效实现案件一次性办结,真正减少当事人诉累,让群众司法获得感不断攀升。

素材来源:凌城法庭


睢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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