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秋季四川多地教师招聘信息

2024-10-28 14:35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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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西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0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越西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x.gov.cn/〕上发布)。

一、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3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越西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4.按管理权限认定的辞职、辞聘、解聘等时间在2024年11月1日之前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属非在编在职人员。

5.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1月1日。(即:30周岁以下指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35周岁以下指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取得的资格和加分服务期满等的计算时间也截止到2024年11月1日)。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7.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高原兵年龄、学历按规定放宽。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5.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公共科目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选择加试彝语文的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7:00时,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

选择加试彝语文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工作时间。报名地点: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9办公室 (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相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者报考时与考试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后的“招聘条件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所载内容如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若《一览表》中“其他”、“备注”等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 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资料,对应岗位要求,从11月1日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11月6日12:00结束。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审核意见处说明原因;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将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报名时间截止后(11月5日17:00)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和上传照片,请考生注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任阶段,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请广大考生切实注意自身实际条件,避免选择不符合的岗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网络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 11月1日至11月6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选择加试彝语文报名

选考彝语文的岗位,考生可选择加试彝语文,也可选择不加试彝语文。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先进行网络报名,待资格网上审核及照片质量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后,于1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打印并携带《报考信息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9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进行现场报名并缴费(50元)。在规定时间未报名的视为自愿选择不加试彝语文。

(四)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详见《一览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岗位开考比例的,由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调整。调整公告于2024年11月12日前在越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2日前登录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招聘单位规定的笔试总成绩所占比例以及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一览表》,选择加试彝语文的彝语文科目占笔试成绩的10%。

1.不加试彝语文的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90%+彝语文成绩×1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每科的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5日至 1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携带有关材料到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大会议室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高原兵参照执行。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7)“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按规定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曾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即: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专项招聘等优惠政策。

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4.准考证。

优秀士兵加分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高原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加盖“高原定向”字样的《入伍批准书》;2.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3.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或服务证;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有的才提供);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4年12月底在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上查询、公布。对彝语文成绩有疑问的向州教育和体育局申请核查。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查分的于成绩公布2天内向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

查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笔试折合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由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越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二)面试

面试由越西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开考比例为2:1,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资格审查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成绩高于或等于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所有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最低分数线指实际参加《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计算时不含零分及以下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示。

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1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5)在2024年11月1日前辞职人员须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辞职辞聘或解除聘用关系证明;

(6) 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

(7)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其中,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条件涉及专业方向的,由越西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审查认定。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越西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要求递补拟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本环节递补1次。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及拟体检人员名单等。

五、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

所有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以《教育公共基础》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教育公共基础》成绩仍然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因报考者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产生的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确定体检人员”要求进行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然后再进入相应的招聘环节。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由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

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综合考察

由越西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越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一览表中没有明确单位的须进行选岗,选岗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办理聘用手续。选岗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6年(含试用期),请严格遵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新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九、递补

拟招聘人员因考核不合格、个人原因放弃考核及拟聘用公示发出后放弃等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十、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上查询,加分、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都在越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该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越西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8522165    0834-7612876

监督电话:越西县纪委监委 0834-7612420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考生之家咨询电话)

028-83336031,QQ号3160400169、3568419041

附件下载:

1.越西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原文链接(复制到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查看原文):

http://www.scyx.gov.cn/xxgk/zfxxgknr/rszk/rszk2/202410/t20241025_2746252.html



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小学教师的公告(30人)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0名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雷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bx.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见附件《雷波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招聘范围中的“全省”、“雷波县”是指:截至2024年11月1日,户籍为四川省、雷波县(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或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四川省、雷波县户籍。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1月1日(即:35周岁以下指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的资格和加分服务期满等的计算时间也截止到2024年11月1日)。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高原兵年龄、学历按规定放宽。

(7)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其他按规定不得招聘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3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一览表》。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选择加试彝语文的岗位也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上午9:00至11月5日下午17:00,(报名成功缴费后需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于2024年11月6日上午9:00至下午24:00在考生之家报名并缴费,规定时间未报名或未缴费成功的均视为放弃),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网络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

(一)网络报名及缴费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所载内容如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和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11月6日12: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结束前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结束后即11月5日17:00以后,因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能再上传照片,请考生注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审核意见处说明原因。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1月1日至11月6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各学科开考比例详见《一览表》。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调整或取消招聘名额。岗位调整公告将于2024年11月12日前在雷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bx.gov.cn/]上公告。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2日24:00前登录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还需在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上单独打印加试彝语文的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选择加试彝语文的彝语文科目占笔试成绩的10%。应聘人员放弃应考笔试科目中的任意1科、其中1科成绩为0或因违规违纪被取消其中1科成绩,均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1.不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60%+专业知识×4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2.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专业知识×40%+彝语文成绩×1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一)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为所报学科相应的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彝语文》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有关材料到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高原兵参照执行。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7)“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按规定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曾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即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专项招聘等优惠政策。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4.准考证。

高原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加盖“高原定向”字样的《入伍批准书》;2.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服务证能证明的可不提供);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有的才提供);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3.笔试成绩查询:

《教育公共基础》、《专业知识》和《彝语文》成绩于2024年12月13日前在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上公布。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查分的于成绩公布2天内向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查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雷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bx.gov.cn/]上公示笔试总成绩及排名等。

(二)面试

面试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开考比例为2:1,具体事宜详见雷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bx.gov.cn/]上的面试公告。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由高到低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以上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应考科目的任意科目均不得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实际参加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不含零分及以下成绩、人员)的平均分的80%(如:教育公共基础最低合格分数线=有效教育公共基础成绩之和÷有效笔试人员×80%。专业知识最低合格分数线=有效专业知识成绩之和÷有效笔试人员×80%)。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毕业证》、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须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方式依次等额递补1次。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各报考学科岗位的内容为对应的现行小学教材内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于3个工作日内在雷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bx.gov.cn/]上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拟体检人员名单等。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所有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成绩仍然相同的,则进行加试(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三)复检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综合考察

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雷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bx.gov.cn/]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在初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上查询,加分、成绩、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都在雷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bx.gov.cn/]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该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体检放弃出现的空缺,须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4-8821176(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822149(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028-83336031,qq号3160400169、3568419041

监督电话:

0834-8821131(雷波县纪委监委)

附件:雷波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雷波县教育和体育

2024年10月25日

原文链接(复制到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查看原文):

http://www.lbx.gov.cn/zfxxgk/zfxxgknr/zkxx_37790/202410/t20241025_2746295.html



宁南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考试招聘8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ningnan.gov.cn/的]“人事招考”栏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见附件《宁南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1日(即:30周岁以下指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的资格和加分服务期满等的计算时间也截止到2024年11月1日)。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高原兵年龄、学历按规定放宽。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规定不得招聘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8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一览表》。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公共科目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7:00时,报名入口: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

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一)网络报名及缴费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5日期间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上已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报名;未注册过的请先下载四川人社APP完成注册后再登录报名。忘记密码的可查看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常见问题”中的方式予以找回),如实、准确填写《宁南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头像证件照(首先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成功后上传)。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报考者承担相应结果。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6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4年11月5日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1月1日至11月6日24: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名额〔乡镇小学语文教师(面向全国非在编在职退役军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名额调整到乡镇小学语文教师(面向全国非在编在职人员)岗位〕。需要调整的,将于2024年11月12日前在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2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9日携带有关材料到宁南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高原兵参照执行。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7)“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按规定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曾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即: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专项招聘等优惠政策。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高原兵加分人员还须提供加盖“高原定向”字样的《入伍批准书》。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根据实际情况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若服务证能证明的可不提供);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12月中旬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查询。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查分的于成绩公布2天内向宁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查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笔试总成绩及排名等。

(二)面试

面试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南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开考比例为2:1,具体事宜详见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试公告。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需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成绩合格分数线为:本次实际参加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考生的平均分,计算时不含零分及以下分数、人数)。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毕业证》、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须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方式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内容。

所报岗位相关知识,以说课或试讲为主,满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于5日内在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拟体检人员名单等。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三)复检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综合考察

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须进行选岗的岗位进行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在初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上查询,加分、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都在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该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递补

除本公告特别说明的递补外,各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宁南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4575499

监督电话:0834-4573474

附件:宁南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0月25日

原文链接(复制到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查看原文):

http://www.ningnan.gov.cn/zfxxgk_31568/zfxxgknr/rszk/202410/t20241025_2745978.html


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小学教师的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60名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见附件《冕宁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1月1日(即:30周岁以下指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的资格和加分服务期满等的计算时间也截止到2024年11月1日)。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高原兵年龄、学历按规定放宽。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规定不得招聘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6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一览表》。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7:00时,报名入口:http://bm.e21cn.com 。

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一)网络报名及缴费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所载内容如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11月6日12: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结束前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结束后即11月5日17:00以后,因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能再上传照片,请考生注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审核意见处说明原因。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1月1日至11月6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有关情况于2024年11月12日前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上公告。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2日前登录http://bm.e21cn.com ,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请参阅《四川省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2月16日携带有关材料到县人社局(二办公区政务服务中心216办公室)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高原兵参照执行。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3)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5)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6)“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按规定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以及曾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即: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高原兵加分人员还须提供加盖“高原定向”字样的《入伍批准书》。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根据实际情况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若服务证能证明的可不提供);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3.笔试成绩查询:教育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12月12日左右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查询;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查分的于成绩公布2天内向冕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

(二)面试

面试由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比例为2:1,具体事宜详见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上的面试公告。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成绩合格分数线为:本次实际参加我县教育公共科目笔试考生的平均分,计算时不含零分及以下分数、人数)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未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毕业证》、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须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方式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内容。

所报岗位相关知识。以试讲(无学生)为主,满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于5日内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拟体检人员名单等。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取消招聘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三)复检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综合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综合考察、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须进行选岗的岗位的,选岗的考生根据所报岗位及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若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抽签)办理聘用手续。选岗前,考生须与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冕宁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就业协议书》和提交个人学历档案,不签订协议书和未提交档案的人员视为放弃选岗、聘用资格。选岗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查询,加分、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都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该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在体检、考核、公示、选岗等环节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招聘通知(文件)发出后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6731061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730936(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监督电话:0834-6723164(冕宁县纪委监委)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考生之家的咨询电话)

028-83336031,qq号3160400169、3568419041

附件:

1. 冕宁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冕宁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小学教师岗位分配表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冕宁县委组织部

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0月25日

原文链接(复制到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查看原文):

http://www.mn.gov.cn/zfxxgk_31429/zfxxgknr/rsxx/202410/t20241025_2746203.html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3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4〕131号)等规定,为满足我区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岗位

招聘名额20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资阳市雁江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2025届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资阳市雁江区所辖学校的在编在职人员除外)均可报考。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35岁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等要求详见《资阳市雁江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岗位表”中要求的专业条件中的“专业类”即为专业目录小类,考生的专业可以是该类所包含的所有专业,不带“专业类”的是指具体专业名称。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必须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同。要求学位证的岗位,须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4〕131号)精神,在符合专业等有关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整个招聘工作在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登陆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6日18:00。照片审核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7日18:00。缴费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8日18:00。

本次招聘的报名情况将于10月31日至11月5日每日10:00前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前一天各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11月6日不再公布。

3.报名程序: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以下程序报名:

(1)报名注册,填报信息。报考者登陆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根据本人条件选择符合岗位要求的岗位报考,每人仅限填报一个招聘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资阳市雁江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照片(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规格为:JPG格式,10-30KB,报考者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分为报名阶段的照片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核和考核阶段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同时报考其他岗位,照片审核不合格的,应于照片审核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照片。

(3)缴费。照片审核通过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费50元/科(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3日9:30,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4.政策性加分。

“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区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按照《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实施“社区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和我省统筹选聘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且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需提交的加分材料为:

1.网络打印版报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3.服务证,无服务证的则提供服务合同(协议)和年度考核材料(期满考核材料);

4.四川省统筹选聘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报考人员,如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需提供评优证明材料。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交加分材料为:1.网络打印版报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3.《退出现役证》;4.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5.《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

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根据我省统一要求,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不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同一报考者,如有两段及以上不同项目的工作(服务)经历,且分别符合相应加分条件,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所有加分材料均需备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请报考者自行复印)。加分材料于2024年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提交到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行政中心3中心2号楼3楼307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加分分值及加分理由于笔试前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二)笔试

1.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聘用名额,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情况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被取消聘用名额的岗位,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无岗位可调剂的或不接受调剂的考生,报名自动作废,由资阳市人才评价服务中心向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3.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上午。

4.笔试地点:笔试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5.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

6.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参加本次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即: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教育公共基础》的平均分×80%。笔试有缺考科目、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7.笔试总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12月中旬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凭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对于《教育公共基础》原始成绩显示缺考、零分和违规违纪三种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的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申请书到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行政中心3中心2号楼3楼307室)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笔试总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笔试科目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或违纪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除笔试成绩为零分及笔试违纪的报考者外)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主动放弃或在资格复审中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达不到1:3的比例时,可在本招考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时间为资格复审时间后一个工作日,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依次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面试仍然进行,面试结果有效。面试当日,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资格复审工作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共同组织进行。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本人相关材料:

1.网络版打印的《报名表》1份。

2.笔试《准考证》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到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同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原件和复印件1份。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专业情况、毕业时间的证明(盖鲜章)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且须在递交档案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个环节。

5.教师资格证书。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免试认定证明(注明教师资格证的学科、层次、取得时间并盖鲜章),且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所报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个环节。

6.普通话等级证书。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四)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者,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体育、美术教师及排球教练员采取技能测试,其余学科采取无学生试讲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考生面试缺考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面试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面试后,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学历高低、学历是否全日制确定名次,以上情况均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后果自负。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合格人员,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组织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报考者本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环节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自主选择聘用单位的,待同岗位其他人员选择完后的当日,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未到场自主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确定聘用单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全部人事档案交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个人全部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档案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档案审查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其中,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于2025年春季开学报到,2025年应届毕业生于2025年秋季开学报到。

受聘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公开考试招聘的教师,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最低服务年限满后,方可流(调)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为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问题,请向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反映。若报名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造谣中伤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面试、体检通知等事项,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在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时按要求留两个电话号码,在整个考试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据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建议考生打印多份《准考证》,以防丢失。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028-26217122、028-26217020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692118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资阳市人才评价服务中心:028-26577767、028-26110985

监督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28-26920229

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028-26218831

附件:

1.资阳市雁江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表

2.资阳市雁江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名表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0月25日

原文链接(复制到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查看原文):

https://srsj.ziyang.gov.cn/zyks/news/show/17504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8名教师到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jytyj.lsz.gov.cn/ 上发布)。

一、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8名。详细情况见附件《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对象和范围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教师资格种类等,与拟报考岗位“学历(学位)”、“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其他”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1月1日(30周岁以下指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的资格和加分服务期满等的计算时间也截止到2024年11月1日),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5.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按管理权限认定的辞职、辞聘、解聘等时间在2024年11月1日及之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属在编在职人员)。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7.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高原兵年龄、学历按规定放宽。

8.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2024年11月1日及以后办理完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编在职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公费(免费)师范生。

7.现役军人。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其他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上午9:00至11月5日下午17:00结束,报名入口: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本次招聘若因不可抗力原因须调整考试日程和要求,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进行报名。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教师资格种类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据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教师资格要求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自行修改填报,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审查没通过的应仔细阅读相应说明。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人员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资格初审。从11月1日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11月6日12:00结束。对初审不合格的,将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将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报名截止后(11月5日下午17:00),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和上传照片,请考生注意。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任阶段,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1月1日至11月6日下午17:00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比例达3:1以上方可组织笔试。缴费工作结束后,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名额。调整情况于2024年11月8日左右在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jytyj.lsz.gov.cn/]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24年11月20日上午9:00至11月22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见《一览表》。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笔试地点:西昌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4年12月12日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查询,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查分的考生,需于成绩公布2天向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查分结束后笔试折合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及排名在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公示。

4.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有关材料到相应地点进行审核加分。报考凉山州民族中学的到凉山州民族中学高中部信息科技楼二楼办公室(西昌市胜利北路188号)进行审核加分,报考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的到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办公室(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园丁路1号)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高原兵参照执行。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7)“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按规定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以及曾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即: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专项招聘等优惠政策。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高原兵加分人员还须提供加盖“高原定向”字样的《入伍批准书》。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三)面试

面试由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和所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资格复审比例的,该岗位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为0分及以下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和所属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示。

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2份(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报考岗位专业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上登记的专业需一致)、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

(3)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按管理权限认定的辞职、辞聘、解聘等时间在2024年11月1日及之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属在编在职人员)。

(4)曾经是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已办理辞聘、解聘手续的考生,还必须现场出具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下发的辞聘、解聘等的正式文件,辞聘、解聘等的生效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之前。

(5)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其他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关的材料。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75分。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取消招聘资格,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再次并列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

招聘单位或考生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及真实性、准确性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审批,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九、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体检、考核、公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本次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进行递补的各环节只递补一次。招聘通知(文件)发出后不再递补。

十、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上查询,加分、笔试总成绩、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本次招考信息发布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组织人社部门(行业主管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以下咨询电话向各招聘单位咨询。

报考条件、政策咨询电话:

凉山州民族中学:0834-3301159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0834-2506657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834-6992333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028-86740101

监督电话:0834-3222907

附件: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下半年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定).xls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0月25日

原文链接(复制到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查看原文):

https://jytyj.lsz.gov.cn/zfxxgk/fdzdgknr_40772/rsxx/202410/t20241025_2746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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