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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西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0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越西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x.gov.cn/〕上发布)。
一、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3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越西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4.按管理权限认定的辞职、辞聘、解聘等时间在2024年11月1日之前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属非在编在职人员。
5.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1月1日。(即:30周岁以下指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35周岁以下指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取得的资格和加分服务期满等的计算时间也截止到2024年11月1日)。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7.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高原兵年龄、学历按规定放宽。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5.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公共科目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选择加试彝语文的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7:00时,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
选择加试彝语文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工作时间。报名地点: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9办公室 (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相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者报考时与考试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后的“招聘条件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所载内容如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若《一览表》中“其他”、“备注”等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 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资料,对应岗位要求,从11月1日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11月6日12:00结束。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审核意见处说明原因;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将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报名时间截止后(11月5日17:00)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和上传照片,请考生注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任阶段,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请广大考生切实注意自身实际条件,避免选择不符合的岗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网络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 11月1日至11月6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选择加试彝语文报名
选考彝语文的岗位,考生可选择加试彝语文,也可选择不加试彝语文。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先进行网络报名,待资格网上审核及照片质量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后,于1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打印并携带《报考信息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9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进行现场报名并缴费(50元)。在规定时间未报名的视为自愿选择不加试彝语文。
(四)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详见《一览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岗位开考比例的,由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调整。调整公告于2024年11月12日前在越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2日前登录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招聘单位规定的笔试总成绩所占比例以及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一览表》,选择加试彝语文的彝语文科目占笔试成绩的10%。
1.不加试彝语文的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90%+彝语文成绩×1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每科的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5日至 1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携带有关材料到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大会议室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高原兵参照执行。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7)“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按规定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曾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即: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专项招聘等优惠政策。
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4.准考证。
优秀士兵加分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高原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加盖“高原定向”字样的《入伍批准书》;2.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3.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或服务证;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有的才提供);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4年12月底在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上查询、公布。对彝语文成绩有疑问的向州教育和体育局申请核查。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查分的于成绩公布2天内向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
查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笔试折合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由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越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二)面试
面试由越西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开考比例为2:1,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资格审查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成绩高于或等于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所有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最低分数线指实际参加《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计算时不含零分及以下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示。
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1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5)在2024年11月1日前辞职人员须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辞职辞聘或解除聘用关系证明;
(6) 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
(7)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其中,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条件涉及专业方向的,由越西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审查认定。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越西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要求递补拟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本环节递补1次。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及拟体检人员名单等。
五、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
所有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以《教育公共基础》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教育公共基础》成绩仍然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因报考者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产生的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确定体检人员”要求进行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然后再进入相应的招聘环节。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由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
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综合考察
由越西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越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一览表中没有明确单位的须进行选岗,选岗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办理聘用手续。选岗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6年(含试用期),请严格遵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新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九、递补
拟招聘人员因考核不合格、个人原因放弃考核及拟聘用公示发出后放弃等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十、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上查询,加分、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都在越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该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越西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8522165 0834-7612876
监督电话:越西县纪委监委 0834-7612420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考生之家咨询电话)
028-83336031,QQ号3160400169、3568419041
附件下载:
1.越西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原文链接(复制到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查看原文):
http://www.scyx.gov.cn/xxgk/zfxxgknr/rszk/rszk2/202410/t20241025_2746252.html
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45人)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45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gx.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见附件《普格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1月1日(即:30岁及以下指 1994 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指1989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的资格和加分服务期满等的计算时间也截止到2024年11月1日)。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高原兵年龄、学历按规定放宽。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规定不得招聘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45 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一览表》。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公共科目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选择加试彝语文科目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9:00至 11月5日17:00时,报名入口:http://bm.e21cn.com 。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工作时间。报名地点: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一)网络报名及缴费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所载内容如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 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11月6日12: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结束前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结束后即11月5日17:00以后,因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能再上传照片,请考生注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审核意见处说明原因。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1月1日至11月6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开考比例为: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形不成差额,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有关情况于2024年11月12日左右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gx.gov.cn/]上公告。
(二) 现场报名
所有考生可选择加试彝语文。考生先进行网络报名,待资格网上审核及照片质量审核通过后,打印并携带《报考信息表》、身份证到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进行现场报名并缴费(50元),同时提供2寸照1张。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2日登录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加试彝语文的考生于2024年11月22日12:00前到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领取彝语文考试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一览表》。选择加试彝语文的彝语文科目占笔试成绩的1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1.不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90%+彝语文成绩×1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100分。彝语文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中下旬(具体加分时间与笔试成绩同日发布)携带有关材料到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高原兵参照执行。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7)“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按规定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以及曾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即: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专项招聘等优惠政策。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高原兵加分人员还须提供加盖“高原定向”字样的《入伍批准书》。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根据实际情况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若服务证能证明的可不提供);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3.笔试成绩查询:教育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12月中旬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查询;同时在信息发布网站上公示彝语文成绩。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查分的于成绩公布2天内向普格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成绩公布后2天内可申请查分。查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gx.gov.cn/]公示笔试成绩。
加分、笔试总成绩及排名在加分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gx.gov.cn/]公示。
4.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按规定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总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计算方式:参加我县本次教育公共科目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人数不纳入有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于2024年12月中下旬在普格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开考比例为2:1,具体事宜详见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gx.gov.cn/]面试公告。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以上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分数线。实际参考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不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毕业证》、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须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方式依次等额递补1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80元,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内容。
所报岗位相关知识,以试讲为主,满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于5日内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gx.gov.cn/]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拟体检人员名单等。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报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然后再进入相应的招聘环节。
(三)复检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综合考察
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gx.gov.cn/]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综合考察、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须进行选岗的岗位进行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在初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查询,加分、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都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该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在体检、考核、公示、选岗等环节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普格县教师公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招聘通知(文件)发出后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普格县教师公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4776378
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0834-4775095
监督电话:(普格县纪委、监委)0834-4773820
附件:凉山州普格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25日
原文链接(复制到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查看原文):
http://www.pgx.gov.cn/zfxxgk/zfxxgknr/tzgg_30945/202410/t20241025_2746386.html
甘洛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luo.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见附件《甘洛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书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1日(即:35周岁以下指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的资格和加分服务期满等的计算时间也截止到2024年11月1日;按管理权限认定的辞职、辞聘、解聘等时间在2024年11月1日之前的均属非在编在职人员)。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高原兵年龄、学历按规定放宽。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规定不得招聘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1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一览表》。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公共科目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选择加试彝语文的岗位也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上午9:00至11月5日下午17:00,(报名成功缴费后需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请于2024年11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在考生之家报名并缴费,规定时间未报名或未缴费成功的均视为放弃),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
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一)网络报名及缴费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书所载内容如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2024年11月6日12: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结束前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结束后即11月5日17:00以后,因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能再上传照片,请考生注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审核意见处说明原因。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1月1日至11月6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名额。需进行岗位调整的,将于2024年11月8日前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luo.gov.cn/]上公告。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2日前登录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还需在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上单独打印加试彝语文的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选择加试彝语文的彝语文科目占笔试成绩的1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1.不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90%+彝语文成绩×1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100分。彝语文卷面满分100分。
2.具体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3.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携带有关材料到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洛县河东新区政务大厅七楼会议室)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高原兵参照执行。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7)“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按规定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以及曾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即: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专项招聘等优惠政策。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高原兵加分人员还须提供加盖“高原定向”字样的《入伍批准书》。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根据实际情况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若服务证能证明的可不提供);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4.笔试成绩查询:教育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2024年12月12日左右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查询;同时在信息发布网站上公示彝语文成绩。成绩公布后2天内可申请查分。查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笔试总成绩及排名等。
(二)面试
面试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甘洛县教育和体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开考比例为3:1,具体事宜详见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luo.gov.cn/]网站面试公告。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以上所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笔试成绩都必须高于或等于成绩合格分数线,凡低于成绩合格分数线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本次成绩合格分数线为本次我县全部有效教育公共基础成绩平均分的80%。计算时不含零分及以下成绩、人数。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毕业证书》、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须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方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内容。
所报岗位相关知识,以试讲为主,满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于5日内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luo.gov.cn/]上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拟体检人员名单等。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三)复检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综合考察
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甘洛县教育和体育局共同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luo.gov.cn/]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须进行选岗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在初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查询,加分、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都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luo.gov.cn/]网站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该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体检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公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招聘通知(文件)发出后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甘洛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7816413
甘洛县教育和体育局0834-7815317
监督电话:
甘洛县纪委监察委0834-781924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考生之家的咨询电话:028-83336031
qq号:3160400169、3568419041
附件:甘洛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洛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0月25日
原文链接(复制到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查看原文):
http://www.ganluo.gov.cn/zfxxgk/zfxxgknr/rszk_30967/202410/t20241025_2746300.html
攀枝花市东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4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cdongqu.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攀枝花市东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情况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情况表》) 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2025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等。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按照《攀枝花市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办法(试行)》(攀东退役军人〔2023〕27号)规定,此次中小学教师招聘中,面向退役军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1名,岗位详见《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情况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中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部分岗位要求职业(执业)资格条件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可以报考,但应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证书。
(6)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在行政事业单位辞退(解聘)不满五年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9)在公招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1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明确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人事(学籍)档案有学历、经历、年龄等造假情形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4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情况表》(附件1)。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9:00时—11月8日17:00时,报名入口为:(https://bm.e21cn.com/ ),报名及资格初审程序如下: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 “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只能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17:00期间按网站(https://bm.e21cn.com/ )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东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的近期免冠正面白色背景证件照片。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时考生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所选报考单位、岗位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真实有效。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学生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应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本次考试资格初审工作由区教体局负责。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11月4日9:00时-2024年11月8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核(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攀枝花市东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11月8日17:00)删除报名表,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对岗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和本公告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岗位情况表》中的“咨询电话”向区教体局咨询。
特别提示:报考者请及时进行网络填报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尽量不要集中在报名的最后一天进行。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24年11月4日-11月10日17:00时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标准: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以下减免条件的报考者,在资格初审通过后,请于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17:00时内到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601办公室(东区天津路8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联系电话:0812-2293736)。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公招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请于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期间登录(https://bm.e21cn.com/ )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范围。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附件2),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地点在攀枝花市,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笔试成绩为零分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笔试成绩于12月中旬通过攀西人才网公布。
本次招聘按规定将设置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计算方式:有效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的平均分×70%。笔试有缺考、违纪、零分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4.政策性加分。⑴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⑵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⑶“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⑷“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⑸“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按《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文件规定加分。⑹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按《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见》(攀组综〔2013〕47号)和《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覆盖范围的通知》(攀组通〔2021〕202号)规定加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1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6:30)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送交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601办公室(东区天津路8号)。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加分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攀枝花市东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1份,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1月4日。
“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攀枝花市东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1份,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期满考核材料和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攀枝花市东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1份,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本市少数民族考生:《攀枝花市东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1份,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意:户口簿复印件须含首页及考生本人页面)1份。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区教体局具体负责。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总成绩低于本次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有缺考、违纪、零分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高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学制、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如系机关事业单位非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正式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件。
6.在职教师须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件。
7.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件。
8.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9.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考岗位的,除持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科目及方式。
面试方式为讲微格课或讲微格课+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岗位面试方式见附件1)。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面试方式为讲课+技能测试的岗位讲课和技能测试各占50分。
面试科目面试方式面试分值
教师岗位(除音乐、美术教师外)讲微格课100分
音乐教师岗位讲微格课100分,讲微格课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
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
美术教师岗位讲微格课100分,讲微格课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
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最多递补两次,按同等程序及要求进行资格复查。因笔试总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4.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标准:面试考务费80元),具体时间、地点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缺考面试或者面试成绩为0分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政策性加分)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按《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确定名次;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国家和我省行业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如有残疾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主要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同一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最多递补两次。
报考者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了解考察人选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查询、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
因个人原因导致本次考试负责考核工作的相关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察。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区人社局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按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及试用期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审查后分别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本次公招的中小学教师纳入东区“区管校聘”的统一管理范畴,由区教师服务中心对教师进行统一的调配和管理。聘用时,同一岗位的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选择任教学校(排名靠前者先选),统一和区教师服务中心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后,再派遣到本人选择的学校工作。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转正定级;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聘用。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东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一经查实,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特别提示
1.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公开招聘各项程序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2.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有关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攀枝花市东区纪委监委:0812-12388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上午9:00—11:30,下午15:00—16:30):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933508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0812-2293736、0812-2293506。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8-83336031
十三、本公告由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涉及职位具体要求由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攀枝花市东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情况表
2.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2024年10月28日
原文链接(复制到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查看原文):
https://www.pxrc.com.cn/article/23048.html
2024年下半年眉山市彭山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15人)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ps.gov.cn/zfxxgk/fdzdgknr/zhaokaolu.htm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4年下半年眉山市彭山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此次考试招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4年11月1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当回避的;
(6)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09:00至2024年11月6日17: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上传本人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下半年眉山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11月1日09:00至2024年11月7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复审、综合考察中的资格复核和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网上缴费
经资格初审通过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1月1日09:00至2024年11月7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人员;
2.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报考人员;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的家庭报考人员。
符合上述第1项情形的报考人员凭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符合上述第2项情形的报考人员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项情形的报考人员凭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减免笔试考务费。
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1日09:00至2024年11月7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上传提交减免申请材料,经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网络流程提交减免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20日09:00至2024年11月22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两份(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并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报名网站退还报考人员已缴笔试考务费。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在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ps.gov.cn/zfxxgk/fdzdgknr/zhaokaolu.htm)上公告。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卷面满分100分。《教育公共基础》考试范围: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2012年4月13日发布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为准。报考人员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上午,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本次笔试按规定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本次笔试同一笔试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政策性加分不计入计算平均分。笔试缺考、违纪、0分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笔试成绩计算平均分。
笔试缺考、违纪、成绩为0分以及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含各环节递补人员)。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将在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ps.gov.cn/zfxxgk/fdzdgknr/zhaokaolu.htm)适时公布。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卷面成绩查询。笔试卷面成绩于2024年12月中旬在报名网站(https://www.jdpta.com)点对点查询。笔试成绩显示缺考、0分、违纪的报考人员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卷面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在报名网站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提交查分申请3日后在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ps.gov.cn/zfxxgk/fdzdgknr/zhaokaolu.htm)网上公布。
5.笔试加分规定。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志愿者按《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4)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按《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6.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11月7日9:00-17:00,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28-37627056,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蔡山东路区人社局308室)。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本人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本人服务证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但证书等待办理,还未拿到证书的需要出具服务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服务合同(协议)、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须提供本人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ps.gov.cn/zfxxgk/fdzdgknr/zhaokaolu.htm)公示初审通过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前)中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7.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折合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50%。
笔试折合成绩和岗位排名于查分结果公布后在报名网站(https://www.jdpta.com)上点对点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3:1。
2.面试资格复审和递补。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成绩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ps.gov.cn/zfxxgk/fdzdgknr/zhaokaolu.htm)网上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眉山市彭山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面试人员,递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1)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4.面试方式。实行专业化面试,详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50%。
6.面试最低分数线。
本次面试按规定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含各环节递补人员)。
(三)考试程序。
考试程序为先笔试后面试。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ps.gov.cn/zfxxgk/fdzdgknr/zhaokaolu.htm)上公布。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与笔试折合成绩均相同的,可加试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ps.gov.cn/zfxxgk/fdzdgknr/zhaokaolu.htm)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眉山市彭山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六、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综合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调取查阅档案等方式复核综合考察人员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眉山市彭山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ps.gov.cn/zfxxgk/fdzdgknr/zhaokaolu.htm)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考试总成绩、排名、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限为7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眉山市彭山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审核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经眉山市彭山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招聘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五)《岗位表》中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受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再聘用到具体单位。
九、纪律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627056
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028-37631626
监督电话: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028-37623423
眉山市彭山区纪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组:028-37603733
眉山市彭山区纪委派驻区教体育局纪检组:028-337635086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十、本公告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ps.gov.cn/zfxxgk/fdzdgknr/zhaokaolu.htm)上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请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致使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4年下半年眉山市彭山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2024年10月28日
原文链接(复制到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查看原文):
https://www.scps.gov.cn/info/5631/124189.htm
2024年下半年洪雅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45人)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hy.gov.cn/zfxxgk/fdzdgknr1/zkly.htm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4年下半年洪雅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此次考试招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4年11月1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当回避的;
(6)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09:00至2024年11月6日17: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上传本人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下半年眉山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11月1日09:00至2024年11月7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复审、综合考察中的资格复核和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网上缴费
经资格初审通过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1月1日09:00至2024年11月7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人员;
2.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报考人员;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的家庭报考人员。
符合上述第1项情形的报考人员凭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符合上述第2项情形的报考人员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项情形的报考人员凭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减免笔试考务费。
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1日09:00至2024年11月7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上传提交减免申请材料,经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网络流程提交减免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20日09:00至2024年11月22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两份(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并由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报名网站退还报考人员已缴笔试考务费。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在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hy.gov.cn/zfxxgk/fdzdgknr1/zkly.htm)上公告。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卷面满分100分。《教育公共基础》考试范围: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2012年4月13日发布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为准。报考人员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上午,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本次笔试按规定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本次笔试同一笔试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政策性加分不计入计算平均分。笔试缺考、违纪、0分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笔试成绩计算平均分。
笔试缺考、违纪、成绩为0分以及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含各环节递补人员)。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将在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hy.gov.cn/zfxxgk/fdzdgknr1/zkly.htm)适时公布。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卷面成绩查询。笔试卷面成绩于2024年12月中旬在报名网站(https://www.jdpta.com)点对点查询。笔试成绩显示缺考、0分、违纪的报考人员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卷面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在报名网站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提交查分申请3日后在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hy.gov.cn/zfxxgk/fdzdgknr1/zkly.htm)网上公布。
5.笔试加分规定。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志愿者按《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4)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按《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6.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11月11日9:00-17:00,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1室(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九胜大道371号401室,电话:028-37402778)。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本人考核材料(获奖材料)、服务合同(协议)、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本人服务证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但证书等待办理,还未拿到证书的需要出具服务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服务合同(协议)、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须提供本人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hy.gov.cn/zfxxgk/fdzdgknr1/zkly.htm)公示初审通过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前)中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7.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折合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50%。
笔试折合成绩和岗位排名于查分结果公布后在报名网站(https://www.jdpta.com)上点对点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3:1。
2.面试资格复审和递补。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成绩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hy.gov.cn/zfxxgk/fdzdgknr1/zkly.htm)网上公布。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洪雅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面试人员,递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1)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4.面试方式。实行专业化面试,详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50%。
6.面试最低分数线。
本次面试按规定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含各环节递补人员)。
(三)考试程序。
考试程序为先笔试后面试。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hy.gov.cn/zfxxgk/fdzdgknr1/zkly.htm)上公布。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与笔试折合成绩均相同的,可加试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hy.gov.cn/zfxxgk/fdzdgknr1/zkly.htm)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洪雅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六、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综合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调取查阅档案等方式复核综合考察人员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洪雅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hy.gov.cn/zfxxgk/fdzdgknr1/zkly.htm)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考试总成绩、排名、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限为7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洪雅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审核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经洪雅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招聘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五)《岗位表》中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受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再聘用到具体单位。
九、纪律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402778
洪雅县教育和体育局:(028)37405891
监督电话:
洪雅县纪委监委:(028)37403843
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028)36539087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十、本公告由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洪雅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hy.gov.cn/zfxxgk/fdzdgknr1/zkly.htm)上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请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致使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4年下半年洪雅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2024年10月28日
原文链接(复制到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查看原文):
https://www.schy.gov.cn/info/4041/952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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