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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学科发展需要,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18名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教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是四川省委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殊事业单位,是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省委和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我校坐落于中国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西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古蜀文明的重要发源地——“天府之国”四川省成都市,位于成都市青羊区西二环旁,毗邻浣花溪公园、杜甫草堂和金沙遗址博物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环境宜人。
我校是全国党校系统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级党校,目前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可开设专业40余个,位居全国省级党校(行政学院)前列。现有教职工近50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4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约占60%。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天府青城计划”哲社文化领军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干部教育名师”等专家30余人次。
当前,我校正加快建设全国一流党校(行政学院)、一流干部学院,努力实现“教研咨成果追求高质量、校园建设追求高品质、队伍建设追求高水平、校风建设追求高境界”四个愿景。学校坚持“人才强校”发展理念,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为高层次人才搭建事业平台,开拓发展空间。
热忱欢迎各方英才加盟,共创美好未来!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2025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素养,具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功底,具备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
(八)身体健康。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有关待遇
(一)引进人才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二)给予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安家补助费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安家补助费2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博士研究生(中级及以下)安家补助费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对符合我校学科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才、学科骨干人才标准的人才,另行确定相应标准的安家补助费及其他待遇。
(三)对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博士(中级及以下),根据来校后科研高质量成果给予生活补助5.4—12.6万元。
(四)视情况提供1年左右过渡租住房。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第一批)、2025年3月31日(第二批,剩余名额招聘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并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根据科研高质量成果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附表2)对近4年(2021年1月1日—2024年11月1日)所取得的科研高质量成果进行量化评分。根据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科研高质量成果量化得分、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超过10:1。
(三)考核。考核包括面试和科研高质量成果评价两个环节,
专职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采取面谈及试讲方式进行,编辑岗位应聘人员面试采取面谈及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以试讲(专业化面试)成绩为主。面谈成绩分优、良、中、差四个等次,面谈成绩为差的不进入试讲(专业化面试)环节;试讲(专业化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8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考核总成绩由面试试讲(专业化面试)成绩+科研高质量成果量化得分×5%两部分组成。
面试拟于2025年1月集中进行(如有剩余名额,拟于2025年4月进行第2次集中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给予外地博士一定交通费用报销补贴,免费提供面试期间食宿。
(四)体检。根据招聘名额,按面试人员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工作需要,按面试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根据招聘名额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考察对象。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心理健康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查阅核实人事档案和报考资格等相关资料,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对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根据工作需要,按面试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蜀光网”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校报四川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取得聘用资格,按国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以及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产生的空额。
六、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将以下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scdxrsc@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职位编号+学科名称+姓名+博士毕业学校”。报名材料包括:
(一)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研人员报名登记表(excel版,附表1),报名表文件名称修改为“职位编号+学科名称+姓名+博士毕业学校”。
(二)科研高质量成果相关印证材料
“科研高质量成果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附表2)计分范围内的科研成果提供如下材料:
1.相关论文发表截图、知网截图;
2.外文期刊需提供“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证明(只认定《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的英文期刊);
3.科研课题需提供立项、结项证书(含报考者姓名、排名)等佐证材料。
非“科研高质量成果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附表2)计分范围内的其他重要成果,亦可填入报名表内。
七、纪律监督
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由我校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中将严格执行招聘政策和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或违纪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28-87386942。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028-87351144,曹老师(18190978190),胡老师(18080281775);电子邮箱:scdxrsc@163.com;通讯地址: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43号,邮编:610071)。
本公告在我校官网蜀光网http://www.scge.gov.cn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等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我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研人员报名登记表
2.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公开考核招聘科研高质量成果量化计分项目及标准
原文链接(复制到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查看原文):
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1-9556815FEC42AA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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