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发布招聘信息,请加小编微信:moyangsq
美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初高中教师的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初高中教师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eigu.gov.cn]上发布)。
一、考核招聘名额及专业要求
本次共公开考核招聘初高中教师39名,详细情况见附件1《美姑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初高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一)考核招聘对象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应聘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习形式、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习形式”“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即三栏内容应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名资格,责任自负。
4.委培、定向培养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报考者年龄:本科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6.报考者为往届生的须在报名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和证明材料的,不予以报名。报考者为社会非在编在职人员,需在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并交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验证原件后完善招聘手续,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和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3.受到院校处分的。
4.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5.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6.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
7.在各级人事招录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由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共同负责实施。每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一)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1. 2024年10月31日9:00至15:00“凉山州西昌市”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凉山州委党校对面“丰源酒店”;
2. 2024年11月2日上午9:00至15:00“云南省昭通市”报名,资格审查地点:云南省昭通市昭通大道与国学路交汇处红星凯美龙合景广场七座1楼“维也纳国际酒店”;
3. 2024年11月4日上午9:00至15:00“贵州省遵义市”报名,资格审查地点:贵州省遵义市南宁路与温州路交汇处中庸新天地9号楼“维也纳国际酒店”;
4、2024年11月6日上午9:00至15:00“成都市”报名,资格审查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2段80号“锦江宾馆”。
5、2024年11月8日上午9:00至15:00“乐山市”报名,资格审查地点:白塔街85号“乐山锦江嘉州宾馆”。
以上报名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于2024年11月10日在乐山师范学院考核(面试),具体地点、时间详见面试《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查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提出意见,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美姑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初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须免冠近照)(附件2);
2.加盖鲜章的大学学籍成绩表1份,成绩单有多页的,需分别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3.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近期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近3个月内)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以上材料审核时均须提供原件(审原件,收复印件),传真件、复印件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出具相关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的,不予报名。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报名需注意事项:
1.报名时的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聘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承担。
2.应聘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参加招聘期间应聘者通讯设备应保持畅通,如因应聘者联系方式变化或错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自负。
3.请应聘者认真阅读政府门户网公告和《一览表》,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报岗位必须与专业条件要求相符。
如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总额)超过10:1及以上的岗位,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加试笔试,要进行加试笔试的岗位,笔试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带入考核。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应聘者的加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程序。加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需要笔试的岗位时间、地点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通知应聘者,经确定为考核人员的发给《面试通知书》。(研究生学历报名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考核
(一)面试内容。
面试为无学生试讲,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进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参加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由此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考核正常进行。
(三)面试程序。
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考生的面试顺序,面试内容临时决定。考生明确试讲题目后,自行准备30分钟,无学生试讲时间8分钟。
试讲使用教材:现行人教版教材。
(四)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岗位排名、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次日在面试地点张贴公布。
四、签订协议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考生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约定双方条款。若同一岗位名额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者进行第二次面试,面试得分高者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生在接到签订协议的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逾期不签订协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考核的应聘者中按程序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则不进行递补。
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考生因各种原因提出解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视为自愿放弃考聘资格,考生自行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规定的违约责任。
五、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5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体检期间,如国家出台新体检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检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检
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吸食毒品检验为阳性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在参加该岗位考核的应聘者中按程序依次递补。
六、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实,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资格复审、选岗、公示
(一)资格复审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务必于2024年11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真实有效的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交到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验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核招聘全过程,若发现考生所填报信息与提交的档案资料信息不一致,经招聘领导小组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二)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学校、面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选岗
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所报考岗位,从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选岗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间节点参加选岗的拟聘用人员,顺延至最后选岗,截止选岗结束仍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在参加该岗位考核的应聘者中按程序依次递补。聘用文件发出后出现的放弃岗位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对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最低服务年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签订《聘用合同》,在初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未满不得调动、辞职。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中须严格工作纪律,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面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美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若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考核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根据工作实际,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招聘日程和要求,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次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4.本次招聘程序中的各递补环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递补高校期间所修各学科成绩无递补或重修较少人员。
5.应聘者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附件1:美姑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初高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xlsx
附件2:美姑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初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监督举报电话:
美姑县纪委监委 0834-8242352
咨询电话:
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241781
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0834-8243391
美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22日
原文链接(复制到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查看原文):
http://www.meigu.gov.cn/zfxxgk/fdzdgknr/rsxx/zkxx/202410/t20241022_2744400.html
双流中学九江实验学校招聘公告
学校简介
(本部校园)
双流中学九江实验学校创办于2018年,由双流区教育局举办、双流中学领办的一所高起点、高标准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采取“两主一参”的新体制管理方式,兼具公立学校的稳定性与自主管理的灵活性。
创办短短六年,即荣获“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四川省中小幼品格教育成果推广应用示范校”“成都市新优质学校”“成都市阳光体育示范校”“双流区融合教育示范校”“双流区双减工作示范学校”等称号。
(东区校园)
校园环境优美大气,设施设备一应俱全。
✦
•
✦
✦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
立德树人,掷地有声;教学相长,全面发展。
随着办学品质迅速提升,办学规模随之扩大,目前“一校两区”(含本部和东区)共有学生4000余人,教职工280余人。为进一步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学校面向高校、社会诚聘英才。
招聘需求
初中部
语文3人
数学3人
英语3人
物理2人
化学2人
小学部
语文3人
数学3人
英语2人
科学3人(限科学教育、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教育技术学等专业)
全学段其他学科
道德与法治4人
心理健康1人
体育4人(限田径、篮球、足球、羽毛球专项)
综合实践6人(限劳动教育、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教育技术学等专业)
应聘须知
一、招聘原则
考核招聘优秀教师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岗位需求开展招聘工作。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4.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规定的其他证书;
2.在职教师:取得学历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规定的其他证书;
3.年龄要求: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岗位条件
普通话水平须达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小学教师和初中语文教师岗位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英语教师英语水平须达专业英语八级。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院、校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有涉黄、涉赌、涉毒、酒驾、醉驾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违法犯罪等行为的;
4.失信被执行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应聘流程
一、资料初选:由学校根据应聘者所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资格的应聘者进行综合考评。
二、综合考评:初选合格者,按照我校通知的时间到学校参加综合考评。形式包括笔试及面试,分为教师综合能力测试、课堂试讲和答辩、专业展示、教育教学技能展示。笔试成绩占考评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评总成绩的60%。
三、体检及考察:按照综合考评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四、聘用:本次招聘为非在编教师,通过所有流程的优秀教师,将与成都空港兴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国企)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根据成都空港兴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二、报名通道:
其他事项
福利待遇
一、所有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依法购买五险一金;
二、聘用老师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评优选先、职称评定、专业发展学习的权利;
三、学校因岗设酬,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四、享有每年专业的健康体检,提供校园餐厅等福利;
五、共享双流中学教育集团优质资源,为你提供多元发展空间。
纪律和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领导下进行,由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28-85822749(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
028-85816360(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8602867577
(工作日9:00-17:00)
原文链接(复制到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查看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4izOx3WU6b_FELBNghOLxg
关于江油市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江油市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江油市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6.职业院校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相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9.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5日上午12:00。
2.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6日上午12:00。
3.网上确认缴费: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7日上午12:00。
4.准考证打印: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
5.申请加分审查时间:2024年11月19日(9:30—12:00、13:30—17:00)。
6.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见附件)。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无效,相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5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报考者承担相应结果。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者请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6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4年11月5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7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以下报考者可以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残疾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残疾军人证明。
6.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
四、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考试大纲请报考者自行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
3. 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在四川省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川人社发〔2016〕34号、川人社发〔2018〕16号、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项目人员)按照《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和《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加分。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
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前)中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 6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11月19日(9:30—12:00、13:3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江油市诗仙路中段90号,江油市人社局后办公大楼301室)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服务证(或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24年11月21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24年12月10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以及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本人承诺书。
(4)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如遇并列分数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综合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公招咨询电话:
招聘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考务及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
招聘政策程序和加分政策咨询电话: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16-3227286;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0816-3221246。
公招监督电话:江油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816-3227923;江油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6-3230794。
附件.江油市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江油市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0月22日
原文链接(复制到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查看原文):
http://www.jiangyou.gov.cn/xwzx/gsgg/44116715.html
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名教师。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招聘后,自愿在北川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6.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相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9.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5日上午12:00。
2.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6日上午12:00。
3.网上确认缴费: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7日上午12:00。
4.准考证打印: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
5.申请加分审查时间:2024年11月19日(9:00—11:30、14:00—17:00)。
6.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见附件1)。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无效,相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 5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报考者承担相应结果。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者请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6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7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以下报考者可以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残疾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残疾军人证明。
6.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 22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
四、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考试大纲请报考者自行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
3.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在四川省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川人社发〔2016〕34号、川人社发〔2018〕16号、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项目人员)按照《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和《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加分。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
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前)中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 6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11月19日(9:00—11:30、14: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310室(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3号)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服务证(或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24年11月21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24年12月10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以及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本人承诺书。
(4)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如遇并列分数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综合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自愿在北川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公招咨询电话:
招聘条件、资格审查、招聘政策程序等咨询电话: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才服务中心0816-4823175;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0816-4823643。
考务及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
公招监督电话: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县教育和体育局:0816-4821109;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4821196。
附件:
1.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
3.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
原文链接(复制到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查看原文):
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11647.html
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绵阳市涪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涪城区因新建学校2025年春季急需补充教师,现面向全国招聘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报名时,涪城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6.职业院校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相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特岗教师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9.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5日上午12:00。
2.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6日上午12:00。
3.网上确认缴费: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7日上午12:00。
4.准考证打印: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
5.申请加分审查时间:2024年11月19日(9:00—11:30、13:30—17:00)。
6.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见附件1)。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无效,相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5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报考者承担相应结果。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者请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6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4年11月5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7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以下报考者可以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残疾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残疾军人证明。
6.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
四、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考试大纲请报考者自行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
3. 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在四川省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川人社发〔2016〕34号、川人社发〔2018〕16号、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项目人员)按照《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和《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加分。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
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前)中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 6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11月19日(9:00—11:30、13:3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5室(绵阳市涪城区泗水巷48号)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服务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样本见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24年11月21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24年12月10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特岗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如遇并列分数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不再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综合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绵阳市涪城区教体局和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绵阳市涪城区教体局和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公招咨询电话:
招聘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考务及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
招聘政策程序和加分政策咨询电话: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0816-2273113;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2263419;
公招监督电话: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13458301283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13350009950
附件:
1.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
原文链接(复制到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查看原文):
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11648.html
温馨提示:
欢迎转发分享,予人玫瑰 手留余香
(点击下方卡片关注我们,不错过每天最新招聘信息)
对你有帮助,请点赞&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