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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下半年四川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5人公告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绵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综合类高等职业院校。为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全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整体水平,学院拟公开考核招聘一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16人、高技能人才10人、副高及以上职称3人、硕士研究生以上36人。(具体见附件《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高技能人才、副高及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并完全符合《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相关岗位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或类别),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应届毕业生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审核确认等手续;其他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之日(2024年12月13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5.报考高技能教师岗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之日(2024年12月13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6.报考副高及以上职称岗位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之日(2024年12月13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7.考生为委培、定向毕业生的,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8.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征得用人单位及有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9.岗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包含预备党员),须在网上报名截止之日(2024年12月13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
10.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8.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辖区内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两年的;
9.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11.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络报名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名资料造成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未按规定格式报考、报名资料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均作资格不合格处理。请考生进入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mypt.edu.cn/)“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系统”专栏,提交报名申请。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3日17:00—2024年12月13日17:00。
(三)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
①往届国内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往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2025年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提供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③2025年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以及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④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已发表论文、专著以及取得专利原件及复印件;
⑥参与、主持科研项目的佐证材料;
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社保参明等;
⑧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获得国、省、市、校级奖励和表彰等奖项荣誉的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按序排列,扫描件上传至招聘系统附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在网络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届时将通过报名系统、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考生。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提供报名环节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通过现场验证的方式复审面试资格,确定参加考核人员。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参加复审的,视作弃权。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中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取消考生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试讲(说课)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根据《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实施细则(修订)》(绵人社发〔2023〕3号),结合招聘单位实际,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
考核总成绩计算原则。考核总成绩=试讲(说课)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考核总成绩相同,按试讲(说课)成绩排序;若考核总成绩、试讲(说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相同,按主考官成绩排序。
计分方法。采用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报考者的实得分,实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
(一)试讲(说课)
1.试讲(说课)方式及内容。考生现场抽取题目封闭式备课后,进行试讲(说课),考核时间10分钟。试讲包括复习旧知、引入新知、探究新知、例题讲解、练习小结、布置作业等环节;说课包括说教材(教材地位,教学目标和教学重难点)、说教法、说学法、说教学过程、说板书设计等模块。
2.试讲(说课)时间及地点。试讲(说课)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缺考人员试讲(说课)成绩计为0分。
3.试讲(说课)成绩低于70分,不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二)综合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考核时间10分钟。
2.确定综合面试人员。根据考生试讲(说课)成绩和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综合面试入围人员。
3.综合面试时间及地点。综合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综合面试当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综合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定。
5.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公布
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招聘”专栏公布报考人员总成绩及排名,并根据总成绩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70分以下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并进行心理素质能力测试,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2.政审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察依据。
体检、政审考察等结果达不到事业单位要求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以上情况出现的职位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确定。
六、公示及聘用
(一)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在公开考核招聘中,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特别提示
(一)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在学校官网(https://www.mypt.edu.cn/)“招聘”专栏和绵阳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联系方式
邮箱:rsc@mypt.edu.cn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16-2201808 0816-2202010(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网络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张老师13438235412
监督电话:0816-2571927(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0816-2212860(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学校官网(https://www.mypt.edu.cn/)“招聘”专栏和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等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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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13日
原文链接(复制到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查看原文):
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11720.html
四川宜宾市叙州区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20人公告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宜宾市叙州区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以下简称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工作,通过双向选择,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专项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共2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公告的附件1《宜宾市叙州区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本科(学士)毕业生,且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叙州区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最后一日未满31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本公告发布即可报名。请扫描本公告附件1中二维码报名,请注意信息填写准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8:00。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力资源社会局负责报名资格审核。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宜宾市叙州区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名前准备好以下资料扫描件,在扫码报名时一并上传。
1.《报名表》(电子版,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考生本人学生证原件扫描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扫描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师范生公费协议书》扫描件或所在学校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专业及是否公费师范生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的扫描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三)现场资格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持以上第(二)条报名“填报信息”的全部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专业技能考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网上报名期间,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招聘主管部门和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到部分部属师范大学接受现场咨询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提前在学校校园网公告。考生也可于2024年12月10日9:00-17:00到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510办公室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坤泰路251号)。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不得参加专业技能考核。
四、专业技能考核
(一)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考核方式主要采用专业技能考核,即试讲+命题问答考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各岗位的具体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
(二)考核人员的确定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全部进入面试。
(三)考核时间与地点
具体的考核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通知。
具体面试要求由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前通知(详见面试通知单)。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技能考核,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
BS2024001-BS2024016岗位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70%+命题问答成绩×30%
(五)考核总成绩公布
考核总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并及时安排签订就业协议书事宜。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同一岗位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排名后,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考生名单,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考生与招聘学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双向选择环节,不得签订就业协议书。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确定
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于2025年7月3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毕业院校派遣通知单等相关证书原件到招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区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需达到本公告要求的最低考核成绩。
八、公示
(一)拟聘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对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审核确认。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在职在编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区人社部门确认通知为准)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6250009。
十一、待遇和管理
按本公告招聘的人才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按宜宾市叙州区现有政策规定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人才引进待遇咨询电话: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0831-6611529。
十二、特别提示
(一)此次所有招聘信息公布网站为“宜宾人事考试网”,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网站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三)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叙州区组织人社部门未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0831-6611529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31-6613022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0831-6201795
附件:1.宜宾市叙州区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
2.宜宾市叙州区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1月13日
原文链接(复制到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查看原文):
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b33347d5-3a81-4571-9cad-fa8e358fc088
成都市双流区公兴小学招聘
成都市双流区公兴小学始建于1905年,学校隶属双流区怡心街道,毗邻怡心湖畔,紧邻天府新区核心区,交通便捷,区位发展优势明显。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
美术老师1人
(担任小学美术教学工作,由学校统筹安排。)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及法律法规,热爱教育,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能胜任相关教学及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反师德师风的相关情况及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取得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
5.应持有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曾有涉黄、涉赌、涉毒、酒驾、醉驾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违法犯罪等行为的。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学生。
本次招聘教师为非在编教师。收入由基本工资、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期末奖等构成,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保险。提供各级各类外出培训和参赛机会,与在编教师同等享有评优选先、职称晋级、专业发展、党团活动、工会活动等待遇。
本次教师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将自己的简历发至邮箱:451459473@qq.com,学校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应聘信息和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结合用人需求,从专业素质、岗位匹配和业绩评价等方面,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并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接到电话通知即说明资格初审未通过)。
11月12日至11月20日24:00止
11月22日(周五)上午9:00
(11月21日将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肖老师13882252933
原文链接(复制到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查看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T3_373PsYVQxuuLFXdZCOg?scene=25#wechat_redirect
成都电子信息学校(成都市双流区综合高级中学)招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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