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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16人公告
根据绵阳市直属学校工作需要,拟于近期公开考核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6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主要面向: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5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
2.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体以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为准;
3.所有报考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中:研究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招聘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工作时间的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辖区内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网上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二)报名时间及材料
1.网上报名
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22日17:00。
2.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11月28日08:00—17:00。
地点: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普明北路568号)
3.报名材料
(1)《报名审核表》,含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
①2025年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提供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②2025年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以及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③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公章;
④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获得国、省、市、校级奖励和表彰等奖项荣誉的佐证材料;
⑥公费师范生还须提供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审核表》(详见附件2),并于2024年11月6日至11月22日17:00期间将扫描件及电子档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电子邮箱:106209015@qq.com。招聘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后,将于11月25日18:00前电话通知资格初审结果,请保持电话畅通。
2.资格复审(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报名审核表》纸质版,并携带上述个人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人员须当场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报名审核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并携带上述个人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未递交《报名审核表》电子版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时间:2024年11月28日08:00—17:00
地点: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普明北路568号)
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天公布,报考者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中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取消考生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预计2024年11月30日-12月1日,考点设在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普明北路568号)。
(二)考核流程及方式
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岗位需求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由考核组按照以下方式组织实施,考核情况将实时公告。
①笔试。由考核组根据考生报考岗位,出具试题,满分100分,未参加或考试得分为0分的,不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
②试讲。由考核组根据考生报考岗位,现场指定科目、内容,满分100分。
③综合面试。由考核组根据考生报考岗位,现场抽签确定面试内容。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名单;试讲考核结束后,按1:2确定综合面试人员名单。综合面试结束后,按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20%。若考核总成绩相同,按试讲分数高低确定排名先后。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不得确认为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心理测试、政审考察
1.体检、心理测试。根据考核总成绩降序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心理测试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2.政审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
体检、政审考察等结果达不到事业单位要求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以上情况出现的职位缺额,是否递补由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确定。
六、公示及聘用
(一)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由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绵阳外国语学校工作,试用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聘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招聘单位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816-2213260
点击下载>>>
1.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1月6日
原文链接(复制到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查看原文):
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11700.html
2024下半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scvtc.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 公益二类 | 遂宁市河东新区学府北路1号 | 高职教育 |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遂宁市人民政府共建,四川省教育厅直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四川第二大交通枢纽、成渝心脏地带且系成渝升腾之星、全球绿色城市、国际花园城市、中国十佳宜居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观音故里—遂宁市。
学校系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首批“经世国际学院”入选院校,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四川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院校。
学校占地总面积近3000亩,校舍总面积98万余平方米,图书馆藏书93.1万册、电子期刊30.8万册、16个专业数据库平台,建有校内实践场所242个,校外实训基地243个。现有教职员工千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276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735人,教育部、省政府特聘专家5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2人,省部级教学名师6人,全国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大国农匠等国家级高技能人才7人。建有15个二级学院,成立了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2个职教集团和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理事会,开设有涵盖文、理、工、管、经、师、农、艺等学科的全日制普通大专专业73个,职业教育本科试点专业4个,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3万余人,每年面向社会开展非学历培训3万人次以上。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相关事项(基层服务年限等)时间节点按公告要求执行,公告未作明确的均为2024年11月6日(网络报名第1日)。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公招网站(https://rszp2.scvtc.edu.cn/rszp/),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9∶00至11月20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报名网站提示浏览到最后,点击“报名”窗口进行个人报名,如实、准确填写《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相关应聘资料扫描件和考生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应聘材料主要包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下载打印后手签姓名拍照上传扫描件。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报考者请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费,缴费成功才有条件视为有效报考,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10:00至11月20日17:00,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纳流程: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缴费并查询缴费记录。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11月21日在招聘公告原发布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24年11月25日前将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以邮件方式告知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教师处(邮箱sczyxy1917@sina.com)。我校将笔试考务费退还至报考者提供的银行卡上,逾期未提供或因个人提供的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有误导致无法退费的,责任自负。
(四)打印报名表
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公招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站填报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于11月28日10:00至11月29日17︰00前登录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公招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招聘所有岗位笔试内容均为专业技术岗位专业科目,共1科。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放弃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为0或因违规违纪被取消成绩的,均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2.笔试范围。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笔试具体参考资料见公告附件3。
3.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24年11月30日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河东校区(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举行。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4年12月2日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12月4日12︰00前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教师处申请核查本人相应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和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于12月5日12:00前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24年11月28日9∶00至11月29日17︰00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教师处向老师(地址: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河东校区文渊楼236室,联系电话0825-2290597),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此次笔试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90%,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试讲说课/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说课面试方式进行,校医院医生和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4年12月9日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在原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报名系统上自行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此内容);
⑤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⑥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对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原工作单位出具有效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险清单(满两年)复印件。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单位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发放《面试通知书》。
4.心理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缴纳面试费的报考者,由学校人事教师处安排心理测试(考核报考者心理素质及心理状况,不计入面试成绩)。心理测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问题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说课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含综合答辩20分。试讲说课重点考核报考者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等要素;综合答辩主要是对报考者的思想品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知识应用、举止仪表及职业素质、岗位适应能力等要素进行综合考察。
校医院医生和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核报考者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官网、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2025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且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在原招聘公告发布渠道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25-2290597(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教师处)
监督电话:0825-2290035(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附件:1.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
3.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复习参考资料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6日
原文链接(复制到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查看原文):
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1-B9333E762D8F7613
2024年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秋季学期教职工招聘11人公告
因学校事业发展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具体公布如下。
一、招聘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详见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官网。
(二)招聘岗位、计划
此次招聘教职工岗位共11个。(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聘者报名截止日前一般须具有教育部认可的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鼓励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报考。(具体要求见《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6.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认定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方向,审核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7.实践教师岗位应聘者原则上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岗位的应聘者原则上为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楷模、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者,获得国家主管部门及行业组织认定的国家级大师、名师,与岗位相适或学院所需的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和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24: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邮件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报名及书面纸质材料报名等,应聘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hr_scpcfe@163.com同时抄送邮箱gbhaojob@163.com,邮件名称格式:
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本人姓名+联系电话+高校人才引进网;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且未按要求操作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教职工招聘岗位登记表》(附件2),请严格按模板如实填写。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执)业资格证书、论文、科研、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等。海外学历的,还需提交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本人所学专业与所报考岗位对应国内专业课程相一致等材料。如有外语论文、著作等材料应提供检索证明或报告。
(3)如有工作经历者,必须提供工作相关经历证明(加盖原工作单位公章)或养老保险历年缴费证明。
4.相关要求
在QRZ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漏报或无法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用人部门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且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根据报名情况,择优排名进入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招聘人数和岗位,择优排名,按10:1确定人员进入笔试;未达到比例的,但报名人数与岗位数之比达到2:1及以上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笔试;如某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为1:1及以下的,取消或减少本次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及职业教育相关知识,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与岗位排名于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发布。
2.面试。按照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与招聘人数,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比例低于3:1但大于或等于1:1的可以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门短信方式通知为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方式为专任教师岗采用答辩(其中:答辩题目在面试前单独发送),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者本人签字确认。
结合招聘工作实际,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岗位招聘人数,以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由学院综合研究后等额确定。面试结果于面试结束后择时通知考生。
(四)体检
通过面试的应聘者按照相关要求参加体检,体检由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人员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考察中取消应聘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应聘者成绩,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公示
经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为正式录用人员,并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聘用与待遇
1.正式录用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按照上级和学院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纪律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联系方式
咨 询 电 话:028-84642015 何老师 高老师
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8-84642079 杨老师刘老师
用人单位联系人及方式详见附件
六、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事项,均由组织人事部发布或通知。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公告要求咨询相关信息,或联系方式不正确、无法联系,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应聘相关环节的,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秋季学期教职工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附件:2.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教职工招聘岗位登记表
原文链接(复制到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查看原文):
https://job.xidian.edu.cn/campus/view/id/74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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