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費「海鮮價」工友未賺錢孭一身債

文摘   2024-10-25 14:47   广东  
香港文匯報訊

香港外勞的工資水平,遠比在內地打工為高,故來港工作是不少內地勞工的「致富夢」。然而他們來港先要通過中介引薦予內地持牌勞務公司,才能申請相關勞工計劃。目前,兩地現有法例難以監管中介,以致他們能從中牟取暴利。


香港文匯報記者放蛇直擊,發現內地中介收取的一次性中介費相當「海鮮價」,一般相當於合約月薪1至1.2倍,且巧立名目。此外,外勞還要按法例要求向持牌勞務公司支付勞務費,換言之外勞要先後支付合共近3萬至5萬多元人民幣,部分人因此未賺錢先孭上一身債。然而,來港後若遭受無理解僱,中介費及勞務費未能退回,也不獲安排新工作,變相之前繳交的「血汗錢」付諸東流。



有外勞付5萬中介費被炒難追數

香港特區政府去年起推出多項輸入勞工計劃,並優化原有補充勞工計劃,根據法例工人必須通過內地14間持牌勞務公司申請有關計劃。然而勞務公司的工人網絡有限,故坊間衍生大量中介,負責招攬工人再介紹予勞務公司。目前國家商務部雖然禁止中介介入外勞輸港流程,但中介私下操作,兩地亦無專門法例監管,故中介收費無譜,也缺乏對外勞的保障。

香港文匯報記者日前在內地不同社交平台,輕易搜索到不同中介張貼的招聘「廣告」,他們以短視頻分享在港外勞的生活,科普申請流程,評論區中都能見到不少工人表示「有興趣」,中介乘機招攬。

這些中介大都來自廣東省,記者聲稱「想去香港工作」並隨機聯絡數間中介,對方先詢問記者的年齡、工作經驗等基本信息後便加入微信群組,中介目前招募的外勞主要涵蓋零售業、餐飲業、服務業等,至於建造業,則因為特區政府發展局早前宣布暫停批出第五輪外勞名額,目前招募的建造業崗位,多數屬填補之前四期人員流失引致的空缺。

建造業以外的外勞職位,薪酬待遇普遍介乎約1萬至約2.5萬港元不等,其中對體力勞動要求較高或有一定技術要求的崗位如貨運司機、汽車維修員等,人工相對較高,而服務業人工較低,例如香港一個洗衣集團整熨工人,月薪僅10,640港元,工人每月還需扣除10%月薪作為住宿費。

多名參與機場三跑工程的外勞反抗管理公司剋扣工資,最終被開除。圖為受訪勞工提供當時工作環境照片。受訪者供圖

工期各種收費與港法例不符

記者佯裝相中一些職位,中介們並不在乎記者經驗履歷,幾近來者不拒。費用方面,記者發現正常情況下,外勞分別要向中介及勞務公司繳付共兩筆費用,中介費為月薪的1倍及1.2倍,其中包含辦證費用;勞務費則普遍相當於月薪6%再乘以合約期限(通常是24個月)。這兩筆費用都是一次性繳付,合共近3萬至5萬多元人民幣,赴港前收取。若合約完成後外勞自行與僱主續約的話,則不需再交中介費,但勞務費需按合約期限繼續繳付。

但個別中介卻疑似有異常操作,例如一間聲稱來自廣州的中介,為北部都會區招募外勞,中介說:「建築工期10年,合同3年一簽」,涵蓋崗位包括建造業各工種。據了解,目前香港外勞最長合約期限為兩年,且建造業新一批外勞名額已暫停批出,這間中介何以能提供新的外勞名額,合約期又長達3年呢?記者欲進一步了解時,中介卻要求記者提供證件才解答。


質問被炒會否退款 回答含糊其辭

該中介的收費名目也疑點重重,他以「簽證費」包涵中介費及勞務費,總額5.5萬元人民幣,並要求報名時先交兩萬元人民幣上期,面試成功後簽約付尾數,若未通過面試,只收取200元人民幣行政費,上期則獲退還。記者遂詢問「若來港後遭到僱主無理解僱,赴港前已繳交的費用是否會按比例退還?」

對方含糊回答,若被炒的原因是外勞偷懶,是不作退款的;如非勞工自身原因,「會有相應賠償」,但卻不肯作出確切承諾。

當問到約滿後外勞與僱主續約,屆時已無須中介「介紹」是否不用收取中介費?該中介則含糊其辭稱「香港勞工處規定外勞每年要付幾千元勞工費。」但在現行法例下,並無「勞工費」的概念,勞工處也不會如中介所說會每年收取「幾千元勞工費」。

記者猶豫期間,該中介已開始催促提交簡歷報名面試,他稱「月薪25,000元,包吃包住,享受內地節假日,加上1.5倍加班費,每月至少收入33,000元至35,000元港幣。」惟有關崗位薪酬明明僅15,000元至18,000元。




專家解讀:發牌規管中介 降低維權成本

香港不少僱主對輸入外勞流程不熟悉,也沒有途徑接觸內地勞務公司,故香港也出現一些勞務中介公司為僱主物色人手, 其中一間中介公司負責人甄韋喬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目前輸入外勞計劃,出現剋扣的行業多數屬於建造業、院舍護理員,原因是有關行業都需要有專業資格,必須透過中介「層層」介紹或招攬,其中建造業僱用方除了總承辦商(俗稱大判)外,還涉二三四判,責任判上判,管理複雜,也難監管,容易出現違規操作。立法會議員陸頌雄建議,對中介採取發牌制度,防止他們在兩地法例灰色地帶中遊走,甚至成為不法之徒的「白手套」,並規定勞務公司有責任為被無故解僱的外勞提供新的工作機會。

主要為香港僱主物色及引入清潔業和飲食業外勞的甄韋喬介紹外勞來港流程,他指出外勞來港的簽註必須由全國14間持牌勞務公司批核,但勞務公司旗下無工人網絡,香港僱主亦無途徑接觸勞務公司,故衍生內地中介和香港的職業介紹所等行業,成為外勞供與求之間的橋樑,他說:「成功申請到外勞名額的香港僱主,一般會透過香港的職業介紹所提出招聘要求,由介紹所向勞務公司提出招募呈請,再由內地中介在內地大小城鄉物色招攬外勞。」

他指出,目前絕大多數亂象源於中介,「內地已有法例,嚴格規管勞務公司的收費,最高為外勞總薪酬的12.5%,香港方面勞工法例亦很嚴格規管職業介紹所,以及規定僱主提供住宿的話,最多只能向外勞收取相當於薪金10%作住宿費,除此之外再無法定收費。」

然而,兩地法例對大大小小的中介如何收費,屬於監管的真空地帶,中介對勞工收取的費用只能基於雙方的協議,過程中不乏一些中介違規操作,或將其在內地慣常認為沒問題的做法套用在輸港外勞身上。

尤其是建造業外勞,除了中介從中作梗,更有大大小小的分判,甄韋喬說:「一層層分包下去,每一層都有自己的工作和利益,每一個層級都想從中分一杯羹,因此判與判之間或出現剋扣問題,不同的分判良莠不齊,最終將惡果轉嫁到工人身上。」

對於產業鏈上的另一端,內地勞務公司(14間持牌公司),陸頌雄認為他們已向外勞收取勞務費,有責任保障外勞受聘於合理合法的僱主,建議勞務公司協助因剋扣與僱主反目,最終被無故解僱的外勞分配其他合適工作機會,「外勞是事件中的受害人,更何況勞務公司收了工人的費用,就有義務協助安置新工作。」其次,他認為目前最高相當於外勞兩年年薪12.5%的勞務費不菲,工人抵港前一筆過繳付,工作期間出現任何變故,不論責任屬誰都無法討回,對外勞十分不利,他建議勞務費分期付款或完約後付清,保障外勞權益,並建議建立公平公正的招募機制,「降低工友投訴成本,不要讓他們擔心投訴無良僱主會被拉入香港外勞黑名單。」


貼錢打工怕受騙 內地工人卻步

被中介加入一個有超過300人的微信群組,中介表示已建立十幾個類似的群組,可見有意赴港工作的人不在少數。然而記者在群組觀察近半個月,也沒有一人成功赴港,主因是來港工作要符合諸多條件,例如會廣東話、繳付相關中介費等,外加不確定性高,會否被剋扣、受騙?仍是未知數,使不少內地工人望而卻步。

赴港打工最大的阻礙莫過於金錢,大多數工種的中介費加勞務費高達3萬元人民幣起跳,不少外勞表示:「沒錢,去之前哪裏能一次拿出這麼多錢來呢?」其中一名工人明哥早前曾透過中介報名並通過面試,但臨門一腳放棄與僱主簽約,「總收費3.5萬元(人民幣),我哪裏有這麼多,如果兩萬三,我還可以考慮下。」

待遇及招聘條件等因素也令眾多人遲疑或放棄,懂廣東話是大多數香港僱主對外勞的基本要求,但外勞即使在廣東省生活,也未必來自粵語區。來自江西的潘先生正在學粵語,但仍擔心說得不靈光而落選。也有不少北方工友發出質疑,「廣東省內普通話就可以交流,為什麼香港一定要粵語呢?」此外,亦有不少崗位因年齡、性別要求將工友攔在門外。

群組內的工人龍哥是一名泥頭車司機,家裏最大資產就是一輛80萬元人民幣的泥頭車,「當初投資買這車,以為能幹大生意,現在賣出去也要虧,只能自己接貨運,上月來回廣東廣西運水泥,7趟也只賺了3,000多元人民幣,實在太少,所以才考慮香港啊!」

記者查看不同崗位的招聘信息,不少月薪15,000港元的崗位表明不提供住宿,工人要自掏腰包在港租屋,至於月薪兩萬元以上或提供住宿的職位,工時、待遇條件又相對「苛刻」,例如一份月薪25,300港元的職位空缺,不少工人看了也紛紛打退堂鼓,「機場停機坪服務員,每日工時11小時外加1小時午餐時間,需要自行在珠海租屋,通勤來回約3至4小時。這還不算加班,工作加通勤,每天就只剩8小時了,自己煮個早餐晚餐,還有時間睡覺嗎?」

群組內唯一已簽約繳費赴港做洗碗員的韋姐,仍是七上八落,擔心被騙,「什麼時候能去根本不知道。」儘管中介自稱正規,辦理成功率六七成,不少人亦因聽聞有黑中介、外勞被剋扣及無故解僱等風聲,對中介方面十分避忌。群組內的工人龍哥、海哥都遇到過其他中介要求簽約前先交部分款項,或對方對款項描述含糊不清的情況,因害怕受騙唯有放棄。這些工友們在不同的中介群組內兜兜轉轉,也只是想為自己尋得一條不受騙的出路吧。

記者:廣濟
報紙編輯:甄智曄 
網絡編輯:陳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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