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展示在疑犯身上檢獲的武器等證物。香港文匯報記者鄧偉明 攝
據了解,涉嫌企圖傷人的被捕男子姓李(32歲),有刑事案底,2020年涉及一宗發生在港鐵列車上的非禮案,2021年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受審,當年被裁判官王證瑜裁定罪名成立及判監21天。他不服裁判官的裁決,並提出上訴,上訴在去年底進行聆訊,今年4月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駁回其就定罪的上訴申請。
李不服高院裁決,其後打算提出向特區終審法院上訴的申請許可,目前正等候上訴進展,日前獲律政司通知已接獲其申請文件,疑有人4年來對案件的各級裁決一直心懷不滿,伺機報復原審裁判官王證瑜。
坐旁聽席伺機發難
昨日上午10時15分,王官在8樓第八庭處理數宗傳票案件及一宗交通案件,疑犯則騎單車到法院大樓外,在行人路放下單車後步入法院大樓,然後施施然坐在旁聽席,當王官出庭後,疑犯從袋中背囊取出一把利刀,穿過法庭書記與大律師之間的通道,衝向法官席欲襲擊王官。
由於旁聽席及法官席距離約20米,王官見狀有足夠時間避開。當時,一名女庭警立即上前制止疑犯,疑犯見事敗逃出法庭,女庭警及兩名等候上庭的交通部男警員遂在庭外將其按地制服。
3名警員分別腳部擦傷、扭傷及鎅傷手部,與疑犯同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理,案件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
警方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行動)警司賈錦琳昨日表示,被捕人有接受公立醫院精神科治療紀錄,其攜帶的刑事案件判決書和文件,曾提及自己對裁決不滿。警方共檢獲4把長約27厘米至46厘米的利刀。疑犯案發時手持其中一把46厘米全新的刀,其身上及袋中另有兩把較新、看似未有用過的刀,以及一把較舊的刀。
案發後,大批探員到法院進行調查。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
警方在疑犯的單車上套取指紋。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
司法機構嚴厲譴責施襲行為
警方又檢獲兩個打火機、兩個打火槍和一盒火柴,以及4樽易燃性溶液和兩樽可疑粉末。警方爆炸品處理課(EOD)人員奉召到場檢驗,認為無即時危險,帶走進一步檢驗。重案組探員和鑑證科人員在疑犯的單車上套取指紋,法院外則有大批軍裝警員戒備。由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沒有安檢設施,警方會與相關單位商討如何加強保安。
司法機構發表聲明,嚴厲譴責任何試圖向法官和司法人員施襲的行為,並批評有關行為是公然挑戰法治,罔顧法紀,並對法官和司法人員以至所有法庭使用者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司法機構強調,法官和司法人員一直根據司法誓言,履行其憲制責任,即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的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他們審理每宗案件時,均獨立和專業地按照法律和法律原則作出判決。如對判決或判刑不滿意,有上訴機制處理。
律政司譴責暴行 議員倡重罰增阻嚇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昨日發表聲明,強烈譴責企圖襲擊裁判官的違法暴力行為,強調特區政府絕不姑息、絕不容忍這種目無法紀和損害法治的惡行,警方必定會嚴正執法。本港多個法律專業團體亦發表聲明,強烈譴責企圖襲擊法官的暴力行為。有立法會議員建議各級法院均需要加強保安,包括增加保安員人手、加裝庭警的裝備,同時要加重類似罪行的刑罰。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對持刀企圖襲擊裁判官、威脅其人身安全的行為予以強烈譴責,強調香港特區政府絕不姑息任何違法暴力行為,警方定必徹查案件,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發言人強調,基本法第八十五條明確指出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必須依據法律和證據處理案件,若有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而遭受恐嚇,尤其涉及任何形式的暴力,特區政府絕不容忍這種目無法紀和損害法治的惡行,警方必定會嚴正執法。律政司呼籲社會各界尊重法治,任何人都不應以身試法。
香港大律師公會在聲明中表示,法官及司法人員須在不受任何干涉的情況下履行職責,任何對法官及司法人員作出威脅或使用武力的行為,尤其當其目的為向法官及司法人員作出恐嚇、施加壓力、或因不滿法官司法決定而作出報復的行為,均嚴重衝擊司法獨立及司法系統的運作,損害香港法治。有關行為絕對不能姑息,並必須立即停止,有關人等必須被追究責任。
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在聲明中嚴正譴責一切對法官的非法或暴力行為,對司法人員施襲或作出恐嚇不單是嚴重的刑事罪行,更對法治和司法獨立這些香港社會的核心價值造成威脅。
他強調,根據基本法第八十五條,香港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他敦促各方尊重法治及維護法庭尊嚴,法庭大樓內或需採取更多加強的安全措施,以協助確保所有法官、司法人員、司法機構工作人員和法庭使用者的安全。
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亦強烈譴責企圖襲擊法官的暴力行為,支持所有法官及司法人員無畏無懼履行審判工作,要求全面審視及加強裁判法院保安。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電話訪問時坦言,法律是一項神聖的工作,事件無疑是對司法制度的藐視。裁判官需要在毫無威脅之下進行審訊,但根據過往的案例,不法分子在法院襲擊法官刑罰較輕,通常只判數年監禁,很難具有阻嚇性,她建議司法機關要審視案件的嚴重性加重刑罰。
促加裝保安系統 增加庭警裝備
同時,裁判法院並不比其他法院低風險,所有刑事案件的法律程序都是在裁判法院展開,部分案件會移交至較高級別的法院審理,「所以司法機構應審視各級法院的保安措施。」包括加裝保安系統,倘加裝系統需時,保安員可使用金屬探測器檢查市民的隨身物品,而保安員的數量亦要增加。
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強烈譴責有人企圖襲擊裁判官,相信警方必定嚴正執法。她認為,如對法官審理案件有疑問、對裁決結果不滿意,理應通過正常的途徑上訴。法治是香港堅不可摧的金漆招牌,大家都會用實際行動齊齊向暴力說不。
本身是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認為,需要檢視所有法庭保安系統,雖然個別法院、裁判法院都有保安流程,即市民進入法院前都需要接受檢查,包括檢查有否攜帶腐蝕性液體等,及加強庭警的裝備,特別是今次暴力程度嚴重,擔心若現場沒有足夠警力或保護能力的警員,其他公眾人士亦有可能遇襲。
【話你知】保安措施近年逐步加強
資料顯示,司法機構於2017年11月宣布,灣仔家事法庭強化保安措施,實施以手提金屬探測器檢查法庭使用者隨身攜帶的袋,防止利器和盛載液體的容器等物品帶進法庭。
2021年7月9日,特區終審法院大樓提升保安,法庭使用者需通過金屬探測器檢查,其隨身物品亦需接受保安檢查,不能攜帶水或飲品進入終審法院大樓。司法機構將提供飲用水,並鼓勵法庭使用者自備水杯。
同年底,西九龍法院大樓亦全面實施同類保安檢查,法庭使用者須先接受包括通過金屬探測器檢查,隨身行李亦須接受X光掃描。2022年10月28日起,灣仔區域法院實施同類保安檢查措施。
今年4月24日起,高等法院大樓亦加強保安措施,保安檢查將會擴展至所有樓層,使用者須接受金屬探測器探測和接受X光行李掃描機檢查隨身物品。
記者:蕭景源
報紙編輯:鄧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