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变化!2025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超详细操作指南来啦

财富   2025-01-07 06:22   北京  


房地产财税学习平台
微信号:fdccspx(←长按复制)

☀ 我们致力于房地产、建筑业财税公开课、内训、税务顾问、税收筹划等专业领域服务!欢迎您的加盟与合作!

——是您最值得信赖的房地产财税问题解决专家!

☞点击查看:《财税精英提升必修课预约报名:13681007031(同V) 佟军老师

精彩推荐,点击查看!

● 2023年房地产财税干货文章汇编

● 2024年房地产财税干货文章汇编



惊爆优惠!专享通道→加微信13681007031即可轻松拥有!前所未有的超值体验,错过今天,再等一年!立即行动,用超值的价格,解锁高价值的知识宝藏!

202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该如何操作?该怎么进行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又有哪些新变化,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本篇将一次性讲清!

01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即将开始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马上就要开始了!企业需要在2025年1月1日至5月31日按时并准确合规办理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01 合规汇算清缴的重要性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仅是合规纳税的重要环节,更是优化纳税策略降低税负成本的关键一步,并且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风险

1 避免税务风险

合规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确保企业所缴纳的税款与其实际经营状况相符,提高税收的准确性。避免因税收违规而产生的罚款、滞纳金等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 优化税务成本

通过汇算清缴企业可以对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梳理。这一过程有助于企业发现税务漏洞,优化税务成本,避免不必要的税务支出。

3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等,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4 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求企业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进行纳税调整。这一过程有助于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的财务健康。

02 哪些纳税人需要办理

凡是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03 办理时间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也就是从2025年1月1日开始截止到5月31日,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

纳税人在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04 申报时需填报哪些资料

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3、财务报表;

4、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5、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6、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

02

2025企业所得税优惠汇总

在汇算清缴过程中,企业可以尽可能规划和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3项新变化

01 高企最新修订,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中的“科技”修改为“工业和信息化、科技”。修改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自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

02 新增一项税前扣除凭证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包括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可作为捐赠人对外捐赠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捐赠款项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03 抵免10%税额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有关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2025企业所得税主要优惠政策

01 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实际是5%

小型微利企业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满足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不需区分100万和100万-300万两个区间享受优惠,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以内的部分,统一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是5%

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0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为100%,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加计扣除比例100%→120%

所有非负面清单行业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 年。

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行业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企业可在当年 7 月份预缴10 月份预缴以及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执行日期:2023.01.01-2027.12.31

03 单位价值500万以下新购进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

1、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

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原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企业所得税最新最全税率

一、25%基本税率

基本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二、适用20%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三、适用15%税率

1. 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2017〕79号)

3. 平潭综合实验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自2021年1月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设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2021〕29号)

4. 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自2020年1月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2020〕31号)

5.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

6.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对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2022〕19号)

7. 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自2020年1月1起,对新片区内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并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的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2020〕38号)

8.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是指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包括自动连续监测设施)运营维护的企业;执行期限延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四、适用10%税率

1.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

2. 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即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03

最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点

要想充分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企业还要合理安排税前扣除项目,正确合规进行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纳税调整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

1、视同销售收入

政策概述: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纳税调整:↑ 调增

填报附表:A105010;A105000

2、不征税收入

政策概述:企业取得的①财政拨款;②依法取得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③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应从应税总收入中减除。

纳税调整:↓ 调减

填报附表:A105040;A105000

二、扣除类调整项目

3、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

政策概述: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纳税调整:↑ 调增

填报附表:A105000

4、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

政策概述: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纳税调整:↑ 调增

填报附表:A105000

5、业务招待费支出

政策概述: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纳税调整:↑ 调增

填报附表:A105000

6、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政策概述: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纳税调整:↑ 调增(可结转以后年度)

填报附表:A105060;A105000

例外情况:

(1)201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2)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赞助支出

政策概述:不符合规定的赞助支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纳税调整:↑ 调增

填报附表:A105000

8、捐赠支出

政策概述:企业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扣除。

纳税调整:↑ 调增(可在三年内结转)

填报附表:A105070;A105000

例外情况:2019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9、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政策概述: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纳税调整:↑ 调增

填报附表:A105040;A105000

三.资产类调整项目

10、资产折旧摊销

政策概述:

(1)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纳税调整:

由于税会差异,固定资产折旧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调减

已享受税收优惠但会计处理仍扣除的:↑ 调增

填报附表:A105080;A105000

11、资产减值准备金

政策概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纳税调整:↑ 调增

填报附表:A105000

【例】A企业从事电脑零配件生产销售,2023年度取得产品销售收入3500万元,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200万元(本年度未支出),减除成本、费用、税金等支出后,利润总额为120万元。

企业2023年成本费用中,包含税收滞纳金5万元,业务招待费170万元,广告宣传费600万元,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2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金25万元。

按照相关规定,A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进行以下调整:

A企业当期纳税调整后所得=利润总额120万元-调减金额(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200万元)+调增金额(税收滞纳金5万元+超过限额的业务招待费152.5万元+超过限额的广告宣传费75万元+超过限额的公益性捐赠支出5.6万元+计提准备金25万元)=183.1万元。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标准


04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具体操作流程。各地电子税局操作有些差异,主要掌握原理,本篇以江苏省为例。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

纳税人请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登录。

(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 )

二、纳税申报

在“我要办税”模块中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

点击“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模块。

进入申报模块,系统显示申报税款所属期、申报状态、申报期限等信息。点击“所得税年度A申报”(查账征收企业适用)或“进入申报”(核定征收企业适用),系统显示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温馨提醒】

1.电子税务局开通了“风险提示服务”功能,完成年度申报表填写后在线进行风险扫描,如需扫描与财务信息相关的风险事项,须提前一天将年度财务报表等信息报至税务机关。

2.电子税务局中提醒纳税人在申报完成后,如存在汇算清缴多缴的,可以即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退抵税申请。


1、数据初始化

点击“数据初始化”,系统自动获取相关报表的税务登记信息、相关表单上年结转数等数据,系统显示“初始化成功”,点击“确定”,完成数据初始化。

注意事项:如果系统未显示应申报报表或显示应报报表不全,请联系税务机关。如已填写相关报表的情形下请慎用该功能,否则已填写报表数据会清零。

2、报表填报

点击“修改”进入申报表填报页面。

填表顺序分以下三种情况:

①核定征收企业直接填写《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可选报《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

②分支机构填写《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保存后返回列表页面即可申报。

③查账征收的非小型微利企业:

第一步:填写《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电子税务局根据税务登记、预缴申报等信息为纳税人生成了绝大部分数据,请纳税人核对修改后保存本表。

第二步: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A类表单》,《表单》的填写有两种途径,一是《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保存后系统自动跳出《表单》供纳税人填写;二是纳税人可点击列表页面右上角“表单勾选”按钮填写。

注意事项:后续《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修改后保存的同时会给出《表单》供勾选,用户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进行表单勾选,原来勾选的表单所填写的数据会保留。表单勾选完成点击确认,系统会根据用户基础信息表的填报情况,对报表勾选进行提示,用户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需增加相应表单,点击取消,再勾选相应表单之后确定。

第三步: 填写A101010表至A104000表后,返回主表A100000,点击“读取数据”,填写其他可以填报的数据并核对后保存。

注意事项:报表编号小于A104000的已选报表需先填写,否则会影响后续报表的准确填写;需获取关联表数据的请在填表页面点击“数据读取”按钮,另在填表页面有“报表切换”按钮供切换表单。

第四步:先填写A105000表所属附表(如:A105050表、A105080表等)后再填写A105000表,再打开A100000表“读取数据”核对后保存。

【温馨提醒】

1.2022年新修订了A105080表,增加了“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购置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中小微企业购置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按比例扣除”等新增优惠政策的填报栏次。

2.2022年新修订了A107012表,制造业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全年按100%加计扣除;其他企业前三季度按75%,第四季度按100%加计扣除,计算方法可以选择按比例或者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3.2022年新修订了A107010表,增加了“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新增优惠政策的填报栏次。

若企业享受“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全年按100%加计扣除;其他企业前三季度按75%,第四季度按100%加计扣除,计算方法可以选择按比例或者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第五步:填写A106000,再打开A100000表“读取数据”核对后保存。

④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

第一步:填写《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电子税务局根据税务登记、预缴申报等信息为纳税人生成了绝大部分数据,请纳税人核对修改后保存本表


注意事项:本表相关数据涉及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享受、收入支出明细表的推送判断,请纳税人认真填写;如果发现不可修改的差错数据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第二步: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A类表单》,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系统会提示勾选A107040表。其他操作与同非小型微利企业一致。

小型微利企业A101010表至A104000表不用填写。


第三步:如果已先行申报了财务报表,可通过“导入财务报表”功能直接导入财务报表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数据。

第四步:填写A105000表所属附表,同非小型微利企业填报。

第五步:填写A106000,再打开A100000表“读取数据”核对后保存。

第六步:填写A107040表(小微减免),再打开A100000表“读取数据”核对后保存。否则申报时会提示小微优惠信息异常。


注意事项: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已勾选的报表如无值也需打开报表进行空表保存。


3、提交申报

所有报表填写完成,数据核对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如有错误,系统会给出错误提示信息,用户(纳税人)可根据提示或校验信息修改后重新申报。

提交申报前可选择“风险提示服务”,在线进行风险扫描,根据反馈的风险提示信息自行评估处理,决定是否修改申报表,认为不存在问题或无需纠正的,可忽略相关提示信息,不影响正常纳税申报。

没有错误信息或校验反馈的,稍等片刻后刷新页面,系统显示“申报成功”即完成本次申报。

【温馨提示】申报完成后,如存在汇算清缴多缴的,可以即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退抵税申请。


4、申报作废

申报成功后缴款书未开具的,纳税人发现申报有误,可点击“申报成功”右侧的“涉税查询”按钮或通过点击页面左侧的“涉税查询”,通过输入所属期等条件,可以查看对应申报,点击“申报作废”按钮可以进行申报作废。

注意事项:缴款书如已开具,则须到主管税务机关作废缴款书后再作废申报或上门进行更正申报。

三、纳税申报表打印

点击“申报查询”,可以查询、预览、下载打印申报表。若无法预览和打印,请到下载中心下载安装打印控件和Adobe Reader。


汇算清缴不仅是一项税收义务,更是企业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水平的体现。企业应注重这一环节,将其作为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税务合规性的重要契机。聚恒可以帮助企业在汇算清缴过程中,规划可能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安排税前扣除项目等策略,助力企业降本增效,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免责声明:所载内容来源聚恒财税,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文章转载仅供分享,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财税精英必修课

【上海.2025年3月8-9日】 股权架构师线下大课:火热招生中

【线上视频课程】 企业所得税汇缴实务中特殊疑难问题处理与税收风险控制

【线上视频课程】 数电票时代企业增值税风险应对核心能力提升

【线上视频课程】 房地产多税种政策梳理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技巧攻略

【线上视频课程】 企业破产重整中的税务合规处理及规划

【线上视频课程】 房地产开发经营全程财税风险管控

【线上视频课程】 2023年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线上视频课程】 大数据查税下房地产企业三大清算实操

【会员尊享课程】 房地产企业年终关账自查调整与税务风险规避

【线上视频课程】 土地增值税清算要点解析与税收策划

【线上视频课程】 智慧税务时代企业票据风险管控

【线上视频课程】 房地产企业股权涉税处理与税务风险防控

【线上视频课程】 房地产企业三大税种的风险监管与控制

【会员尊享课程】 房地产企业15大主要财税“痛点”与应对方法

【会员尊享课程】 2022严征管下土地增值税新政策解析与清算实战应对及筹划策略专题班

【线上视频课程】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政策解析暨清算审核

【线上视频课程】 以数治税下房地产企业全生命周期发票涉税及会计账务处理实务专题

【线上视频课程】 建筑企业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风险提示及报表填列实务应用

【线上视频课程】 2021房地产企业得税汇算清缴及申报表填报

【线上视频课程】 建筑业疑难税务问题、成本测算与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线上视频课程】 严征管形势下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风险防范与税务规划

【线上视频课程】 2021年以经营为导向的房地产财务复合管理人才训练营

【线上视频课程】 2021年房地产企业全税种稽查应对与税负测算

【线上视频课程】 2020疫情之年房地产企业汇算清缴新政应用和报表填报

【线上视频课程】 房地产开发各环节“重特事项”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线上视频课程】 建筑业财税疑难问题训练

【线上视频课程】 8天学会:房地产建筑企业税企争议化解策略

【线上视频课程】 6天玩转房地产开发项目全流程全税种税收筹划

【线上视频课程 7天玩转地产行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筹划

【线上视频课程 6天学透—土地增值税清算方法与技巧

【线上视频课程 6天成为--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税负测算与税务筹划高手

【线上视频课程 6天成为建筑行业财税实务处理及筹划精英特训营

【线上视频课程 打造卓越地产企业税收政策运用实战高手训练营

是一种鼓励 | 分享是最好的支持




点击阅读原文,超多精品课程等你加!!!

房地产财税咨询
专注于房地产财税咨询,传递专业财税信息,研讨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法规.力争打造最具房地产财务 税务参考价值的交流学习平台!010-80574763 佟军老师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