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人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康金明
身份证号:1411241985****0072
涉案标的:16091.93元
执行案号:(2022)晋1102执154号
执行依据:(2021)晋1102刑初302号刑事判决书
联系人:闫法官
举报电话:16636881150
悬赏期限:2024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人民法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予10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被执行人:刘二奴
身份证号:1423271982****1211
涉案标的:30158.14元
执行案号:(2022)晋1102执188号
执行依据:(2021)晋1102民初2783号判决书
联系人:闫法官
举报电话:16636881150
悬赏期限:2024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人民法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予2000元奖励;若提供的财产线索是本院没有掌握或申请人没有提供的,经查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3%给予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