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前爆炸案嫌疑人落网,法院判了!

民生   2024-10-14 21:39   山西  

近日,离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爆炸案,被告人张强(化名)逃亡22年后落网,最终因犯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案件情况




2001年左右,张强因情感问题与李瑞(化名)、李瑞的弟弟李强(化名)之间发生肢体冲突。

张强怀恨在心,蓄意报复,遂在古交和一名南方男子(身份不详)买了十几捆炸药,又在离石买了引线及电池。于2001年9月30日,携带炸药来到李瑞家附近等待。

晚上,张强带着炸药到了李瑞家,将事先准备的一捆炸药放进李瑞家房顶的烟囱里,又将另外两捆炸药分别放进李强家房顶的两个烟囱里,将三捆炸药的引线引到李瑞与李强家的中间道路上,先将李瑞家的炸药使用电池引爆,随后将放在李强家的一捆炸药引爆。后,张强听到有人跑出来的声音,便逃跑,没有引爆第三捆炸药。

爆炸造成李瑞及其女儿受伤,造成李瑞、李强家的窑洞部分坍塌及室内部分物品被损。



审理认为




离石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张强为报复他人故意用爆炸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爆炸罪,综合考虑张强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判处其有期徒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敬中国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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