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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统计局表示,去年澳门旅行社行业全年盈利录得2.9亿澳门元,扭转连续三年亏损的局面,而去年有营运的旅行社共177间,较2022年增加1间,该行业收入则按年上升2.1倍至50.6亿元(回复至2019年6成水平)。局方数据显示,去年旅行社职员为2,993人,较2022年增加802人。随着全球社会活动逐步复常,访澳旅客及外游居民显著增加,去年旅行社的订房服务收入为17亿元、客运票务收入为9.3亿元及旅行团业务收入为8.2亿元,按年分别升2.1倍、2.8倍及3.2倍。
一组组亮眼的数据,说明澳门旅游业正在快速恢复元气。但最近传出一个消息,却引发了轩然大波——
新《导游法》严抓导游质素
不戴导游证罚款最高两万!
近日有内地团客在网上发帖称,进入澳门娱乐场被要求缴付200元人民币的入场费,导游更指称是澳门政府要求,有网民笑称“未见(荷)官,先打三百”。旅游局局长文绮华表示,当局有留意网上相关言论,会了解是本地旅行社还是过界导游行为,除局方巡查外,亦会与相关部门联合巡查,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低价旅行团是多数问题的源头,呼吁旅客不要选择。
一直以来,低价澳门团都大行其道,尤其在复常过后,仅需50不到,就能“澳门一日游”,是不是很匪夷所思?而地陪的职业素质,也经常被人诟病。有见及此,澳门立法会日前就《旅行社业务及导游职业法》进行细则性讨论,建议导游在澳门执行职务时必须佩戴导游证,并须将证件放置于显眼处,违者将会被罚款1万至2万澳门元。法案亦建议,只有获澳门旅游局发出导游证人士,方可在当地向顾客及团员提供法律规定的导游服务,并建议导游仅可经旅行社指派提供导游服务。也就是说,无证导游带的低价团,将受到重大打击!消息一出,旅游业人士纷纷坐不住了!
经财司长李伟农与旅游局长文绮华
到立会引介旅行社及导游法案
旅游业界对新法意见大
“一个月工资不够扣一次的!”
《旅行社业务及导游职业法》法案中的罚则建议引发业界忧虑。根据法案建议,导游未配戴导游证或将面临1至2万澳门元的罚款,其他违规情况也面对较高罚金。业界认为这一金额远高于澳门其他行政法规中的更严重罪行,也超过内地和香港的相应罚则。
澳门导游促进会会长吴勇为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这样不成比例的罚金让业界感到忧虑,业界已致函旅游局局长,并计划与业界议员会面表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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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勇为引述业内调查显示,不少导游的月收入为1至1.5万澳门元之间,“并非某些官员所认为的高收入”。也就是说,一次不戴证件,一个月不仅白干,还得倒贴。
据了解,在立法会会议讨论旅行社业务及导游职业法法案时,也有委员认为,对比现行的相关罚款(1000至5000元),有关罚款调升幅度太大。亦有委员关注若遗失导游证后补发时间的长短,避免影响导游的工作,并希望政府进一步说明。毕竟没戴证上岗,罚起来可不是开玩笑的事。但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主席陈泽武强调,由于导游属前线工作,若服务不佳,会对澳门旅游城市形象有很大影响,因此要加强罚则。
新《导游法》推行后
低价澳门团将无人再接?
除了高额罚款之外,对于正在细则性讨论的《旅行社业务及导游职业法》,旅游业界最大的意见是,这样将增加其服务成本及减少内地团客数量。吴勇为表示,本澳大多数导游都是自僱人士,平均“只有十几日有工开”,收入主要依赖佣金。由于内地旅游低价团氾滥,导致澳门导游成为恶性竞争的受害者。“大部分内地旅行团在深圳成团,从港珠澳大桥入境,团费低至48元人民币,而在澳门的地接仅分得团费30元,远低于澳门一日游的成本。”
澳门旅游业工商联会理事长凌世威也认同这个观点。他指出,目前来自内地的访澳团队游基本为低价团,旅行社收入主要依赖旅客自费活动和购物。“若澳门旅行社不接收低价团、甚至是负团费的团队客,将无生意可做。”
不仅如此,有多位导游代表预计,新法实施后将会提高澳门团队游费用,但团客数量可能会受到影响。考虑到澳门在珠三角地区的人工成本普遍较高,若政策实施后,内地旅客将无法接受高昂成本,可能会选择其他东南亚国家作为旅游目的地,如泰国或马来西亚,“因为这些地区的旅游成本更具吸引力”。
吴勇为总结道,虽然政府希望通过新法打击低价团,但单靠澳门的法律难以解决问题,需三方协同合作,包括内地政府、旅行社及导游,才能真正制止低价团的蔓延。不知道如果“48一日”的澳门团减少后,对澳门旅游会带来什么影响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讨论一下!
本文作者
@稳而不重的大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