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用,滥用,懒用,强用的互殴处理法

文摘   2024-09-06 21:52   辽宁  


人是在矛盾中生活的,矛盾变成冲突的时候,就会发生吵架或者打架。大家有一个默认的共识,君子动口不动手,谁先动手谁输,有理都会变成没理。


小时候同学间打架是家常便饭,闹道老师跟前,老师第一句话就是谁先动的手,谁先动手收拾谁,然后才问为啥。

著名网红律师罗翔说过一句话:我们不要对法律抱有过高的期待。

还有另外一句人人皆知的话,可以和罗翔律师的话互补佐证:法律是一张蛛网,大虫飞过去了,小虫被沾住了。

从对法律有认知的时候就接受一个教育,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权力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是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法律不是万能的,这道理都懂,可是也不能差太远,跑偏了。

如果对法律都不能抱过高的期待,还能期望什么?不能期待过高的原因又是什么?是它本身制定的问题,可以修订。是执行者的问题?那就是病了,啥时候犯病,病轻病重,谁也摸不准。对于普通人来说,只能碰运气,甚至赌命。

青岛某景区。

年轻的退伍军人小林,开着车行驶在自己的路线上,后排坐着他的客户,母女两个。

迎面一位美女开着路虎逆行过来,两车迎头相遇,无法错过。

美女一边退车一边想并入主道,在并入主道过程中和一辆大巴发生剐蹭。二人当时私下协商解决,大巴车走了。

美女司机把所有的怨气撒在了小林身上,认为是他的紧逼让她无法并入主道发生的事故。

于是二人发生争吵。

美女司机情绪很激动,又是骂又是打,先后从窗户,拉开车门从副驾攻击小林,在小林面部击打了十几下。

小林面对一个女人无端的殴打,硬是挨了十几下,没有还手,没有躲,没有挡,就那样端坐在车里老老实实让她打,直打的满脸是血,半边脸颜色都变了。

围观的人很多,景区工作人员想出面劝阻女子,被另一个黑衣男子阻止,随后放弃。

这期间有人拍视频,有人不断提醒小林别还手,忍住。

美女司机打够了,骂够了,发泄完了,扬长而去。

事后小林在视频中说怕吓了车里的客户母女,尤其小孩子,还表示他不打女人,所以选择了忍,任人殴打。

老祖宗一直教育我们,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可是,退和忍有个前提,退一步和忍一时。

看到这视频,我一时间说不出话来,恶人的恶原本就如此,坏人的坏也如此,没有过任何进步和改良。

可是啥会好人变成了任人宰割的木偶?是什么原因让一个本该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当着女人和孩子的面,在众目睽睽之下,放弃尊严和脸面,变的如此卑微,可怜,懦弱。

还是在自己占理的情况下。别说是修养高,涵养好一类给脸上贴金的话。

我并非鼓励小林还手打对方。

人说事不过三,打一下两下忍了还能理解,打第三下时你好歹挡一下,她也不会猖狂到那种地步,前后扇了十几个耳光。


我不信一个小伙子,退伍军人挡都挡不住一个普通女人的耳光。

再说你就是不挡,揺上车玻璃,关上车门,不让她继续行凶,再不行躲总可以吧?

美女又不是叶问,能一秒內连击十几下,让你来不及反应。也不是李默愁梅超风,怕挡不住,打不过。

网上有人说挨打还手就是互殴,只要不还手就能喜提新车,就能买房,扯淡去吧?需要伤情鉴定的,只要不把你打伤打残,根本用不了几个钱,讹也讹不了几个,有行情有规定的。

从来没见过谁靠挨打能得到一套房一辆车的。

真的真的是无法同情他,甚至有种奇怪的想法,你就那么相信网络段子,那么想赚挨打的钱吗。悲哀!

父亲是孩子心目中的英雄偶像。车里坐着是乘客的孩子,如果是自己孩子亲眼目睹她心目中的英雄,军人,被人打到口鼻流血,一动都不敢动,这一幕在孩子的心理会产生多大的阴影,我不知道。

会不会产生一个误导作用,以后面对暴力的时候,就像爸爸这样忍着受着让人打。

太多这样的事件和案例越来越让人心凉。对于一些恶人和坏人来说,让他们有了更大的底气,以前还怕对方还手,怕打不过,怕吃亏,轻易不敢动手。

现在好了,知道你没种还手,抬手就打。甚至一些老头老太太都如此,为了一个座位把年轻人左右耳光的打。我打了你,给你看病赔钱就完了,不就是钱的事吗?这世上不缺钱的人太多了,对人家来说可能就是一顿饭,一场牌的事。你不想 和解,叔叔通常还会用各种方法明里暗里逼着你和解,然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这件事在网上闹的很大,对那个行凶打人者再怎么处理也无法消除带来的负面影响。

当地的处理结果又引起热议,突出了了两个字,便宜。小林挨了十几个耳光,鉴定为轻微伤,对路虎女罚款一千元,十天拘留。


估计路虎女都笑到腰疼了,早知道这么便宜,再扇十几个耳光。能开路虎的人,还在乎一千元。

小林开始发视频满脸是血,表示绝对不合解,赢得了广泛的同情,全网都在支持他。我就知道他吹牛,从这次挨打就可以看出他有几斤几两了,不是个硬气有魄力的主。不和解由不了他,有的是办法,他那民宿还想不想干?不过是和解费用高低的事。

果然最终的结果是路虎女写道歉信,小林签字接受和解。至于小林挨这顿打能赚多钱,赚没赚到钱,不得而知。

一场网络闹剧,很快就落下了帷幕,那些义愤填膺去青岛声援的战友估计还在路上,人家牵手成功,风平浪静,完事了。

就想问那些人,尴尬不?

有人还说从小林身上看到了一个退伍军人的素养。看到这样的评论,让我惊讶到说不出话。

很简单,困住小林手脚就是在处理治安案件时,被范用,滥用,懒用的互殴。互殴常常扼杀了正当防卫,给被打的人造成更大的伤害,甚至生命健康。对于打人者没用,他本身就是殴对方的。

人们寻求法律援助就是寻求公平与正义。基层执法者处理这类案件时,形成一个潜规则,充当泥瓦匠的角色,也就是和稀泥,定性为互殴各打五十大板,强制调解。

在整个过程中是非和公平公正被故意淡化,占了便宜的一方自然满意,只需要搞定吃亏一方就好,吃亏的人往往是弱者是讲理的一方,容易搞定。


用某种手段进行变相式的调解就是压制,就是用钱来解决法律的问题,从而逃避法律的制裁。

去年就有一件很典型的此类案例。

大刘和大姜是上下楼邻居,平时有些小矛盾。


大姜酒后骂大刘,大刘开窗冲楼下还了一句嘴,于是大姜上楼来敲开大刘家门,冲进去掐着大刘的脖子拳打脚踢,大刘不是大姜对手被按在地上狂奏,情急之下摸到一个酒瓶砸了大姜一下。


大刘的妻子拦不住大姜,报警后录视频取证,被大姜推到,抢了手机摔了。

派出所对此案的处理是互殴,都有伤,各给各看病,并要求和解。


大刘自然不服,大姜冲到他家打他,他为了保护老婆孩子,进行正当防卫,怎么就成了互殴?


帽子叔叔说,你可以躲,不能还手,还手就是互殴。


大刘很恼火,他都跑到我家了,我还往哪里躲?


帽子叔叔不管那些,处理方案是坚持让大姜给大刘赔点钱和解,双方赔偿金谈不到一块,大刘拒绝和解。


叔叔警告大刘不和解就让大刘进去蹲半年,出来还得和解。

大刘妻子无法接受这种明显偏袒性,和稀泥的处理方式,于是在网上公开了整个过程。引起渲染大波。

法律是让作恶者不敢作恶的,一个泛滥随性的互殴反而让打人者有了动手的底气,让好人变成了挨打受欺负的对象。

还记得以前看港片,老有这样的片段,打人者打完之后,潇洒的撇上一沓钱,得意的说,去,看病去。真仗义。

法律已经做出了更改,表示面对不法侵害时是可以还击的,在正当防卫范畴內。

但是,现实中,认定正当防卫机械性的条条框框太多,很麻烦。很多这类案件只要你还手照样判为互殴,处理起来简单。同时能让好人老实人更好更老实。

要让一个时代堕落,只需要两步,第一步打掉女人的自尊,第二步,抽掉男人的脊梁。

想起屈老夫子一句名言:路漫漫,其修远兮。



散碎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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