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州、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发达地市已成为异地执法的高发地,众多民营企业因此蒙受巨大损失,以广州市为例,自2023年以来,近万家企业遭遇了异地执法。
而在上月,外省某县1名民警1名辅警,带着警务装备去浙江、江苏抓企业家。在苏州抓企业家返回途中途经德清的时候被德清警方控制,最后在德清以滥用职权罪被判刑。
网友戏称落后地区办理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经济犯罪案件为“远洋捕捞”,这已经已经成了勒索经济发达地区企业家、弥补落后地区财政收入不足的重要手段。为了保护本地经济和民营企业,防范被“远洋捕捞”,东南省份不得不进行“东南互保”。
1900年的李鸿章不会料到:
当时,他和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等东南督抚共称:皇室诏令是义和团胁持下的“矫诏、乱命”,拒绝执行慈禧太后向十一国的宣战命令,转而与参战国达成了“东南互保”的协议;
会在120 多年后,以另一种方式重新在这片土地再现。
长三角四省联手反击:
《外省某县警员到江苏”远洋捕捞”被浙江抓了,上面支持”东南互联”反击!》
上个月,外省某县1名民警1名辅警,带着警务装备去浙江、江苏抓企业家。
在苏州抓企业家返回途中途经浙江德清的时候被德清警方控制,最后在德清以滥用职权罪被判刑。
这个案子最有意思的就是某省抓了江苏的企业家,但是在浙江案发,浙江办的。
打了那些叫嚣远洋捕捞是因为地方保护主义的人的脸。
近几年,经济下行,地方财政紧张,于是┈┈
——雷军前手下,北京一家公司总经理邢燕军,去年被草原铁骑以”涉嫌开设赌场”的名义抓回草原。
检方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批捕,但铁骑不放人,直到2024年4月3日变成尸体。
——9月3日,“浙商杂志”公众号发表了一篇原创文章《知名浙企疑遭“远洋捕捞”式办案 上百亿资产或不翼而飞》为浙江新湖集团鸣不平。
——从2023年到今年4月,仅广州一城,就有近万家企业遭遇了“远洋捕捞”。
目前,有两个经济大省,对外地的冻卡行为,已经拿出应对办法,可以给本地企业解冻。
看,“远洋捕捞”就这么硬生生地把东南省份逼成了“东南互保”。
不同的是,李鸿章面对的是洋人,东南省份则要面对穿身皮的自己人。
远洋捕捞的源头是电信诈骗给了基层对非本辖区账户远程冻结的权限,变相扩大了各地的执法权,从而形成了一套权力变现的利益渠道。
例如:一笔1万电诈黑钱流入市场,经过交易流转,涉及六名用户的银行卡,那么警方即可以电诈名义全部冻结涉事银行卡,并要求六名用户每人都退款一万才予以解冻。
因此,警方只需退一万给受害者,从而达到非税盈利五万的目的。
那为何六名用户会乖乖退款呢?
第一,普通人没有监督权,案件信息完全保密不透明,警方可以主观认定每人的涉案金额。
第二,由于涉案是异地,并且涉案用户来源于全国各地,普通人维权的成本很高,维权成本远大于乖乖退款。
第三,电诈案一般公检法合力快审快判,快审快判的案件一般存在利益输送,因而电诈案普通人很难维权。
可能一开始,这种权力变现的渠道,只是针对电诈;
但是形成的渠道利益既得人群发现来钱太快太容易,难免慢慢扩大目标人群,制造更多更肥的涉案用户
(某些省份公检法系统里的工作人员见到江浙沪企业主跟见到肥羊一样。)
而被盯上的目标人群,不愿交钱的用户,一套三连招(异地冻卡+异地捉捕+快审快判),做成强制划款的铁案。
当然,如果你抗住了警方的压力想维权,可能你的律师连法院都进不去。
从古至今,只有强龙压不住地头蛇;
哪有几个捕快跨省打牙祭的,太抽象了。
真把政策玩出了花活。
不知道这算不算“长臂管辖”?
不过,本质上就是另一个版本的给河南储户赋红码。
还有之前,质疑鸿茅药酒药效的那位,被跨省抓捕,后来还被打成恨国党1450。
这些个案例一出,两个三角的老板们是啥心情呢?说好的自家人呢?
很多新闻都说,因为国家财政紧张,所以人们才会去远洋捕捞。
但是,面对财政紧张,其实还是有很多解决办法,比如:少花钱、卖国家的资产、找新的赚钱方法等等。
这些方法,国家一直在强调,要求大家去做。
从今年开始,国务院就一直在推动各种节省开支的办法,比如不建没用的工程、好好利用国家的资产、减少不必要的人员等等。
但是,即使这么做了,财政还是很紧张,这让节省开支的努力效果不明显。
为什么会这样?
就是因为地方政府最大的支出困难在于:
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事权约束过多。
很多必须花的钱,比如教育、医疗、养老、生孩子的补贴、幼儿园、扶贫等等,都是中央和各部门规定的,地方政府不能减少这些支出。
同时,地方政府在房地产这个行业里也扮演了重要角色,他们靠卖地赚钱。
但是最近房地产市场不好,地方政府也背上了很多债务。光是还利息和到期的债务,就让地方政府压力很大。
地方政府和恒大这样的公司不一样,公司可以破产,但政府不能。
如果地方政府没钱给供应商,那些供应商是不会放过他们的。
当地方政府太深入参与经济活动时,就会遇到问题。
因为政府的工作和企业的工作本质上是不同的。
在目前体制下,还有很多必须做的工作的情况下,大规模裁员也很难实现。
居民杠杆率见顶、土地财政崩盘、谁家的孩子谁抱走、“非税”收入、砸锅卖铁、以刑化债……
再往下,远洋捕捞,可不就产生了。
很多人觉得,只要中央政府严格管理,就能解决这些问题。
但实际上,作用不大。
因为在中国,法律对企业家要求特别严格。
可以说,如果真按法律一条条对照企业家的行为,大多数企业家都可能触犯法律。
但过去,这些严格的法律往往并没有真正执行。
有些政府官员甚至直接说,只要他们想查,总能查出问题。
所以,最魔幻的不在于远洋捕捞。
而在于远洋捕捞往往还是有法可依的。
在严格、普遍、选择的环境之中,每个能够活下来的企业家都有罪。
既然这样,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完全可以声称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
难道不让他们执法吗?这显然不现实。
有些地方执法机构为了获得案件管辖权,会自己找人去自己辖区的派出所报案,然后进行异地抓捕。
他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是为人民服务的,有人报案,难道能不管吗?
法治社会的真正含义不在于法律的数量;
因为有些法律甚至可能是恶法。
法治社会的核心是:
司法机关要为所有人服务。
对犯错的人的处罚,应该用来赔偿受害者,而不是进入司法机关或政府的腰包;
如果找不到受害者,直接捐给慈善机构也可以,但就是不能让公权部门拿去。
现代经济学创始人亚当·斯密曾指出:
“任何国家如果没有具备正规的司法行政制度,以致人民对自己的财产所有权,不能感到安全,对于人们遵守契约的信心,没有法律予以支持,以致人民设想政府未必能经常行使权力,强制一切有支付能力者偿还债务,那里的商业制造业就很少能长久发达。简言之,人民如对政府的公正没有信心,这种国家的商业制造业,很少能长久发达。”
世界银行数据显示:
当一国或一地区的法治指数越高,经济往往也会越发达。
哈佛大学罗伯特·巴罗教授的实证研究更是证实:
“从经验数据看,法治的总体维护指标看来和投资、增长最为相关。”
尊重企业家,给企业家定力,往往只需要一点确定、透明和公平。
否则,二位马姓大佬现身也好,发文也好,可能都收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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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年的李鸿章不会料到:
当时,他和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等东南督抚共称:皇室诏令是义和团胁持下的“矫诏、乱命”,拒绝执行慈禧太后向十一国的宣战命令,转而与参战国达成了“东南互保”的协议;
会在120 多年后,以另一种方式重新在这片土地再现。
长三角四省联手反击:
《外省某县警员到江苏”远洋捕捞”被浙江抓了,上面支持”东南互联”反击!》
上个月,外省某县1名民警1名辅警,带着警务装备去浙江、江苏抓企业家。
在苏州抓企业家返回途中途经浙江德清的时候被德清警方控制,最后在德清以滥用职权罪被判刑。
这个案子最有意思的就是某省抓了江苏的企业家,但是在浙江案发,浙江办的。
打了那些叫嚣远洋捕捞是因为地方保护主义的人的脸。
近几年,经济下行,地方财政紧张,于是┈┈
——雷军前手下,北京一家公司总经理邢燕军,去年被草原铁骑以”涉嫌开设赌场”的名义抓回草原。
检方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批捕,但铁骑不放人,直到2024年4月3日变成尸体。
——9月3日,“浙商杂志”公众号发表了一篇原创文章《知名浙企疑遭“远洋捕捞”式办案 上百亿资产或不翼而飞》为浙江新湖集团鸣不平。
——从2023年到今年4月,仅广州一城,就有近万家企业遭遇了“远洋捕捞”。
目前,有两个经济大省,对外地的冻卡行为,已经拿出应对办法,可以给本地企业解冻。
看,“远洋捕捞”就这么硬生生地把东南省份逼成了“东南互保”。
不同的是,李鸿章面对的是洋人,东南省份则要面对穿身皮的自己人。
远洋捕捞的源头是电信诈骗给了基层对非本辖区账户远程冻结的权限,变相扩大了各地的执法权,从而形成了一套权力变现的利益渠道。
例如:一笔1万电诈黑钱流入市场,经过交易流转,涉及六名用户的银行卡,那么警方即可以电诈名义全部冻结涉事银行卡,并要求六名用户每人都退款一万才予以解冻。
因此,警方只需退一万给受害者,从而达到非税盈利五万的目的。
那为何六名用户会乖乖退款呢?
第一,普通人没有监督权,案件信息完全保密不透明,警方可以主观认定每人的涉案金额。
第二,由于涉案是异地,并且涉案用户来源于全国各地,普通人维权的成本很高,维权成本远大于乖乖退款。
第三,电诈案一般公检法合力快审快判,快审快判的案件一般存在利益输送,因而电诈案普通人很难维权。
可能一开始,这种权力变现的渠道,只是针对电诈;
但是形成的渠道利益既得人群发现来钱太快太容易,难免慢慢扩大目标人群,制造更多更肥的涉案用户
(某些省份公检法系统里的工作人员见到江浙沪企业主跟见到肥羊一样。)
而被盯上的目标人群,不愿交钱的用户,一套三连招(异地冻卡+异地捉捕+快审快判),做成强制划款的铁案。
当然,如果你抗住了警方的压力想维权,可能你的律师连法院都进不去。
从古至今,只有强龙压不住地头蛇;
哪有几个捕快跨省打牙祭的,太抽象了。
真把政策玩出了花活。
不知道这算不算“长臂管辖”?
不过,本质上就是另一个版本的给河南储户赋红码。
还有之前,质疑鸿茅药酒药效的那位,被跨省抓捕,后来还被打成恨国党1450。
这些个案例一出,两个三角的老板们是啥心情呢?说好的自家人呢?
很多新闻都说,因为国家财政紧张,所以人们才会去远洋捕捞。
但是,面对财政紧张,其实还是有很多解决办法,比如:少花钱、卖国家的资产、找新的赚钱方法等等。
这些方法,国家一直在强调,要求大家去做。
从今年开始,国务院就一直在推动各种节省开支的办法,比如不建没用的工程、好好利用国家的资产、减少不必要的人员等等。
但是,即使这么做了,财政还是很紧张,这让节省开支的努力效果不明显。
为什么会这样?
就是因为地方政府最大的支出困难在于:
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事权约束过多。
很多必须花的钱,比如教育、医疗、养老、生孩子的补贴、幼儿园、扶贫等等,都是中央和各部门规定的,地方政府不能减少这些支出。
同时,地方政府在房地产这个行业里也扮演了重要角色,他们靠卖地赚钱。
但是最近房地产市场不好,地方政府也背上了很多债务。光是还利息和到期的债务,就让地方政府压力很大。
地方政府和恒大这样的公司不一样,公司可以破产,但政府不能。
如果地方政府没钱给供应商,那些供应商是不会放过他们的。
当地方政府太深入参与经济活动时,就会遇到问题。
因为政府的工作和企业的工作本质上是不同的。
在目前体制下,还有很多必须做的工作的情况下,大规模裁员也很难实现。
居民杠杆率见顶、土地财政崩盘、谁家的孩子谁抱走、“非税”收入、砸锅卖铁、以刑化债……
再往下,远洋捕捞,可不就产生了。
很多人觉得,只要中央政府严格管理,就能解决这些问题。
但实际上,作用不大。
因为在中国,法律对企业家要求特别严格。
可以说,如果真按法律一条条对照企业家的行为,大多数企业家都可能触犯法律。
但过去,这些严格的法律往往并没有真正执行。
有些政府官员甚至直接说,只要他们想查,总能查出问题。
所以,最魔幻的不在于远洋捕捞。
而在于远洋捕捞往往还是有法可依的。
在严格、普遍、选择的环境之中,每个能够活下来的企业家都有罪。
既然这样,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完全可以声称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
难道不让他们执法吗?这显然不现实。
有些地方执法机构为了获得案件管辖权,会自己找人去自己辖区的派出所报案,然后进行异地抓捕。
他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是为人民服务的,有人报案,难道能不管吗?
法治社会的真正含义不在于法律的数量;
因为有些法律甚至可能是恶法。
法治社会的核心是:
司法机关要为所有人服务。
对犯错的人的处罚,应该用来赔偿受害者,而不是进入司法机关或政府的腰包;
如果找不到受害者,直接捐给慈善机构也可以,但就是不能让公权部门拿去。
现代经济学创始人亚当·斯密曾指出:
“任何国家如果没有具备正规的司法行政制度,以致人民对自己的财产所有权,不能感到安全,对于人们遵守契约的信心,没有法律予以支持,以致人民设想政府未必能经常行使权力,强制一切有支付能力者偿还债务,那里的商业制造业就很少能长久发达。简言之,人民如对政府的公正没有信心,这种国家的商业制造业,很少能长久发达。”
世界银行数据显示:
当一国或一地区的法治指数越高,经济往往也会越发达。
哈佛大学罗伯特·巴罗教授的实证研究更是证实:
“从经验数据看,法治的总体维护指标看来和投资、增长最为相关。”
尊重企业家,给企业家定力,往往只需要一点确定、透明和公平。
否则,二位马姓大佬现身也好,发文也好,可能都收效甚微。
THE END
编辑:小 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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